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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后勤集团财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6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后勤〔200610

为了规范后勤集团的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后勤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后勤集团财务管理采取“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逐级审批,分户核算”的管理体制,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和“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总经理对后勤集团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后勤集团设立财务部,财务部属总经理领导,全面负责后勤集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部在业务上接受校财务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集团下属各中心不设财务机构,分别配备一名核算员,负责本中心的结算和报帐工作

三、后勤集团的财务工作参照《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集团财务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会计人员要认真做好报帐、记帐、算帐、报表等会计基础工作,正确计算各项成本及费用,定期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学校有关部门。财务报告应真实反映后勤集团的资产、负债、权益和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进行必要的财务分析和说明。

四、后勤集团必须严格会计稽核和监督检查制度,财务人员按《会计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部门反映,财务部主任负责对所有帐务进行稽核工作。财务人员应当会同集团办公室及其他有关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五、后勤集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一切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集团财务部并出据合法有效票据;一切支出必须根据已发生的真实、合理、合法的事项及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凭证办理,各中心负责人应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认真审查支出的内容及金额,对本中心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集团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副总经理或其他人员在总经理授权内,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行使一定的审批权,但集团的各项财务收支必须对总经理负责。

(一)集团预算、决算报告和预算调整;立项维修计划和设备购置计划及其调整变更;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重大调整;基建立项、资金筹措计划等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请学校审批。

(二)其余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执行,各部门正常的业务活动经集团领导授权,部门同意即可执行。但财务收支的签批必须遵循一定程序。

(三)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或证明人)人、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方可办理。

1)各部门正常经费支出,如材料费、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业务费、维修费等,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的基础上,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签批。

2)设备购置、人员经费、福利费、立项工程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必须报总经理签批。立项工程决算超过1万元,必须经校审计部门审计后方能结算。

3)印刷服务中心正常经费支出由负责人审批即可,但业务费必须报分管副总经理签批,设备费、人员经费、福利费、立项工程与其他各中心审批程序相同。

七、后勤集团按照学校预算管理办法,逐步实行预算管理,集团及下属各中心应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立项维修和设备购置计划等报集团或学校审批,预算上报应不迟于上年度的12月中旬,同时附有必要的预算编制说明和计划编制的依据。预算一经通过,原则上不进行调整,若遇重大变化需进行预算调整,按同样的预算编制程序进行。

八、加强对集团资产和利润分配的管理

资产是指后勤集团占有、使用、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集团各中心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办法,催交各种收入,减少资金占用;执行集团大宗物品和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办法,建立材料明细帐,完善出入库手续,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集团及其各中心每年实现的利润、运行经费节余、营业外收入、创收等分配,按照《后勤集团经费管理与操作运行暂行规定》执行。

九、集团财务部实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进行适当必要的岗位轮换。财务部上岗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同时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财务人员应定期参加集团及校内外有关部门和机构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集团各级领导必须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并做出显著成绩的财务人员应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鼓励;对于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严重违反有关法规的财会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撤换。财务部应加强对财务人员和中心核算员的教育和管理。

十、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主任负责监交;财务部主任办理交接手续,由集团办公室或总经理和校有关部门监交。

十一、财务部应当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建立会计档案,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调用、移交、销毁等按照《安徽工业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帐务处理程序:

原始凭证 ---→ 会计人员 ---→ 财务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附件的完整性、审批手续的规范性)---→(如不合格退回更正、补充)合格 ---→ 编制记帐凭证 ---→ 出纳审核付款并登记日记帐 —--→ 复核人员 —--→ 复核 —--→(如不合格退回更正、补充)合格 ---→ 记帐 、结帐---→ 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 ---→ 上报财务报告。

十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后勤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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