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秘〔2023〕21号
各院(部),机关有关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对《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校办〔2009〕26 号)进行修订。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文件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
2023年8月28日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三全育人”的重要阵地,也是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依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工作指南>的函》(教发司〔2017〕2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基本原则: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和依法依规治理相结合;坚持以学生为本和教育管理服务相结合;坚持把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与分工协作相结合;坚持把安全预防与妥善处置相结合;不断引导学生树牢安全工作底线思维,不断提升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公寓安全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公共卫生、治安防范、网络安全等。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学校成立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其他小组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安全保卫部(处)、团委、国际教育学院、信息化处、后勤处(后勤集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后勤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和学校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形势,研究决定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实施依法依规治理,健全风险排查、应急保障、考核评价等机制,将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总体部署;落实问责制度,督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第六条 各单位(部门、学院)在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下,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全面掌握师生职工的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调处各种安全隐患,维护学生公寓和谐稳定。
第七条 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工作职责如下: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1.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结合不同年级特点、不同节点,重点做好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抓好特殊时期、重要节点的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等教育工作。
2.负责组织学院及辅导员开展“三走进”工作,督促指导学院常态化开展文明安全宿舍创建,依规依纪开展违规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置工作。
3.负责对各学院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责任的落实情况(如:违规违纪学生处置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以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压实责任。
安全保卫部(处):
1.负责学生公寓区的治安巡逻和重点区域的防护,指导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灭火器、消防管等)、安防器材等更新配备、维修改造等,组织开展占用学生公寓消防通道专项整治,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畅通;负责学生公寓区的技防建设与维护,最大限度地发挥技防作用。
2.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及各学院等牵头组织的学生安全教育,抓好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等重要时段安全教育,组织开展防火、防灾等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学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3.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公寓区各类治安及刑事案件。
团委:
1.负责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公寓自律组织的建设,指导学生自律组织参与学生公寓民主管理,开展相关工作。
2.指导学生开展文明安全宿舍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卫生检查,推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国际教育学院:
1.负责留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环境整治,督促指导留学生做好安全用电,抓好安全教育。
2.负责留学生公寓门禁系统建设和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应急演练。
3.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外籍留学生的风俗习惯,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公寓日常管理服务。
学院:
1.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负责开展文明安全宿舍创建、安全卫生检查,抓好防火、防盗、防骗、治安管理、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加强信息沟通反馈,严格学生教育管理。
2.根据后勤处(后勤集团)等部门日常检查反馈的信息,对查获的违章电器进行处理,对学生违纪情况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意见。
3.负责牵头组织本学院学生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学校相关部门在学生公寓发生的各类案件的调查、处理。
4.负责学校相关部门围绕学生公寓安全风险防范、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等开展的各项活动。
5.负责假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按照“谁的人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做好假期留校学生信息统计、住宿调整等工作,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等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管理服务。
信息化处:
1.结合实际,负责制定学生公寓网络安全相关管理规定,统筹规划学生公寓网络基础建设,推进网络安全进楼区、进宿舍。
2.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及各学院等做好学生网络安全教育。
3.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对进入学生公寓的网络运营服务商的统筹管理。
后勤处(后勤集团):
1.负责制定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办法,组织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负责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包括公寓庭院、公寓大厅、楼梯道、盥洗间、公共卫生间、服务用房等。围绕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环境治理、卫生防疫等,建立重点关注宿舍(学生)清单,定期反馈学校相关部门及各学院,确保防火、防盗、防诈骗、防违章用电等工作督促检查到位、执行落实到位。
3.负责学生公寓公共安全设施日常管理、巡查维护,建立学生公寓消防工作台账,定期反馈安全保卫部(处)。
4.加强部门联动,结合季节特点,组织开展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公寓安全专项检查。
5.按照属地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工作要求,负责学生公寓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坚持“四早”原则,抓好学生公寓各类传染病防控,确保学生公寓公共卫生安全。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八条 学生公寓用电实行集中管控、统一停送,停、送电由后勤处(后勤集团)负责,严禁学生进入配电室。
第九条 学生公寓内严禁使用危害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的电器;严禁使用燃气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器具;严禁使用大功率、高发热电器,如热得快、电热毯、电吹风、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多功能电煮锅、养生壶、煮蛋器、电暖手(脚)宝、卷发棒、烘鞋器、洗衣机、饮水机、电冰箱等,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严禁使用变压器插座;严禁私自在公寓内接入电线、网线、违规充电、私设灯头;严禁在蚊帐内点烛设灯;严禁擅自挪动消防器材;严禁在学生公寓楼内做实验;严禁吸烟,并在公寓区内张贴或悬挂醒目的禁烟标识;严禁焚烧物品;严禁在公共区域放置个人物品和堆放杂物;严禁在宿舍内对电动车电池进行充电。禁止使用其他可能危害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的设备。学生有以上违纪行为按《安徽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生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照明、电脑、充电器、空调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做到“人走断电”,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处)(2315110、231110)、后勤处(后勤集团)(2315089、2311436),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迅速扑救初起火灾,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如火势过大,无法控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火灾扑灭后,火灾单位、个人应保护现场,协助查明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公寓内电力线路、灯具和用电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由后勤处(后勤集团)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禁止非专业人员(含学生)擅自处理。发生故障时,学生应向公寓管理人员报修。
第十三条 学生有责任保护电源、电网和设备安全,爱护室内灯具、开关、插座、空调等电器。非灭火需要,禁止动用消防设施器材。学生有以上违纪行为按《安徽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并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疏散指示标识是否清晰,消防供水、应急照明、防火卷帘、防火门等是否处于自动正常运行状态,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检查记录应留存并完整准确,有档备查。遇紧急情况时,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第十五条 坚持“四早”原则,制定完善学生公寓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应急预案,压紧压实传染病防控责任,科学规范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维护学生公寓公共卫生安全。
第十六条 加强学生公寓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制定学生公寓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把宿舍内务检查纳入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大学生劳动教育、文明安全宿舍评比、学风优良宿舍创建一体推进落实,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第十七条 学生有维护公共卫生的责任和义务,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楼区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严禁饲养宠物。宿舍卫生由寝室长负责,建立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学生做好宿舍卫生保洁、垃圾分类、个人物品收纳整理,尊重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及其劳动成果。
第十八条 学生公寓应实施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入楼区开展工作,必须佩戴有效证件。
第十九条 公寓楼内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学生公寓(楼)管理服务人员(管理员、门岗等)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落实会客登记、晚归学生登记和大件物品出入登记等制度,值班记录要完整,节假日和特殊时间节点增加检查巡视频次。
第二十条 学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大额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宿舍无人要养成人走锁门的习惯。宿舍钥匙不得转借非本室人员,禁止学生翻窗、翻门、踹门。如因特殊原因,宿舍换锁,必须报管理人员批准后进行。学生有以上违纪行为按《安徽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生对楼道内出现的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应提高警惕,主动盘问,发现异常,及时向楼区门岗、管理员、安全保卫部(处)(2315110、2311110)报告。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因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征得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并履行备案登记手续,禁止异性留宿。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宿舍门锁、阳台门锁、防盗窗户如有失灵、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二十四条 公寓内严禁打麻将,不准搞任何形式的赌博、迷信、宗教及违反法律、道德、校纪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寓内严禁酗酒,严禁打架斗殴,午休时和熄灯后,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弹拉乐器、玩球和进行其它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公寓内禁止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
第二十七条 禁止在公寓内从事各种商业推销活动,未经批准,禁止在宣传栏以外张贴任何广告及宣传品。
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室外窗台(含阳台)摆放花盆等物品,以免坠落伤人,禁止私自改造房间内的设备设施。
第二十九条 禁止学生翻门、翻墙,由此引发的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打扫室内卫生时,不要踩踏不牢靠的桌、凳和梯子等,严禁将脚或身子探出窗外擦洗玻璃、空调等。
第三十条 学生应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按时归宿,不在校外留宿。如有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有效证件,说明情况,登记后方可进入。学生有以上违纪行为按《安徽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配合管理人员正常执行公务,如发生学生扰乱公寓正常生活秩序或毁损公寓财产的情形,依照校规校纪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公寓楼内所有校园光网络的信息插座、网络线路、布线槽、机柜内跳线等网络设备,由信息化处统一安排、维护、连接、设置,任何人不得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等,对学校布设在公寓楼内的网络设备,涉及人为损坏的,需照价赔偿。
第三十三条 学生必须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在上网活动中应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遵循道德规范和网络礼仪,合法、规范、文明使用网络,不得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学生在使用网络过程中,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化处有权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制止和处置,并协助有关部门对涉事人员及相关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并向有关部门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第三十五条 为排除安全隐患,信息化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必要手段对网络进行调整和变更,如:实施新技术、调整网络架构和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等,无须征得用户同意。在必要的情况下,信息化处应预先通知相关用户。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聚焦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治安防范、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建立完善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部门联动检查,其中学院负责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卫生检查、班级负责每天开展一次安全卫生自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每月至少牵头组织一次部门联动检查,国际教育学院纳入学校部门联动检查,检查结果反馈至相关部门、各学院。
第三十七条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考核纳入各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八条 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学生公寓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第三十九条 各部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怠于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安工大〔2009〕26号)同时废止。
下一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对引入社会餐饮企业的监管考核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