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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5日 文章作者: 浏览:

材料〔20136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生的学习管理,大力营造严谨、好学、求真、奋进的学习氛围,形成一年级养成习惯,二年级潜心立志,三年级拓展素质,四年级实践成才的良好育人局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整熄灯时间

(一)学生寝室最迟23:00熄灯(周五和周六为24:00)。

(二)各寝室长负责本寝室按时熄灯,所在寝室的学生干部负责督促,班级生活委员负责检查和记录,每周向辅导员提交记录情况。

二、养成早读习惯

(一)周一至周五,一年级学生须于7:30前到达教室进行早读。

(二)二、三、四年级第一、二节有课的学生应提前20分钟到上课教室进行早读

三、加强课堂管理

(一)任课老师和辅导员要在课堂上随机点名,检查迟到、旷课、早退等情况,并把检查结果与学生参加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挂钩。

(二)对缺课较多的同学,首先要进行思想教育,对于屡教不改或态度恶劣的要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并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上课期间,学生应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禁止在课堂上使用手机。

四、加强晚自习监管

(一)根据学校要求,晚自习时间为每周日至周四晚19:0021:00

(二)晚自习期间,学生除上课、参加素质拓展活动等集体行为外,必须上晚自习。

(三)一年级实行集中上晚自习,其他年级实行自主上晚自习。

(四)前一学期有1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实行上晚自习汇报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参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规定》。

五、加强宿舍学习管理

周日至周四晚的自习期间,宿舍最多留1人,且不得从事课程学习以外的活动。

六、加强学生宿舍电脑管理

(一)学院对学生在宿舍电脑装配实行申请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装配。

(二)一年级学生禁止在宿舍装配电脑。

(三)二、三年级课程成绩处于班级后30%或前一学年内有1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禁止在宿舍装配电脑。

(四)对于不符合装配条件而又携带电脑到宿舍的学生,学院应将其电脑包装并加贴封条进行封存管理,待放假时带回家或达到装配条件时再使用。

(五)对于符合条件在宿舍装配电脑的学生,应严格控制电脑的使用。晚自习期间,严禁在宿舍使用电脑从事课程学习以外的行为。

(六)每晚23:00以后严禁在宿舍使用电脑。一经发现,辅导员收其电脑代为保管,直至期末考试结束。

七、有关要求

(一)以上规定是从学生根本利益和成人成才目标出发,希望全体同学严格遵守。

(二)学院将组织辅导员、学生会干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的学生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及学生干部要起到表率作用,带头遵守规定,主动与学习困难的同学进行结对帮扶。违反规定的,加重处理。

(四)希望广大同学树立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自律意识、成人意识,学会感恩、学会理解、勤奋学习,从身边学起,从自己做起,讲爱心、讲学习、讲纪律、讲团结、讲朴素,立志苦干,成为优秀的大学生。

八、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上一条:关于印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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