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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9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安工大〔202155

 

有关学院,行政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特制定《安徽工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费管理办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

202176

 

安徽工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历继续教育经费的管理,规范学费收入使用行为,保障我校继续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收入主要指学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面向参加成人学历继续教育收取的学费。

第三条  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主要用于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使用。

第二章 收费管理

第四条  学历继续教育的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缴。学费收入由学生在每学年报到注册时直接交至学校指定的账户。

第三章 合作办学的收入分配

第五条  本着“规范管理,兼顾各方,互利双赢,注重效益”的原则,学校与函授站学费收入分配办法如下:

1.分成基础比例为50%:50%,即学费总收入的50%划入学校,剩余50%拨付给函授站。

2.为鼓励函授站加大招生宣传,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学校对当年招生注册规模在200()以上的函授站予以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当年招生注册规模(人)

学校与函授站

学费收入分配比例(%)

200以下

50%:50%

200-399

49%:51%

400-599

48%:52%

600-799

47%:53%

800-999

46%:54%

1000()以上

45%:55%

3.拨付给函授站的学费学校通过对公账户划拨至函授站指定账户由函授站统筹管理,实行包干使用。拨付的学费主要用于函授站招生宣传、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各项管理费用以及用于支付本站学生论文指导、答辩费用等。

第四章 经费使用

第六条 学历继续教育经费的收入和使用,必须纳入学校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经费每年度由继续教育学院预算,上报学校审批后使用。

第七条  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经费主要用于办学成本支出、日常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各项支出的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学历继续教育各项经费支出安排,必须贯彻“勤俭办学、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各项 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按审定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办理各项支出,保证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经费审批按照学校经费使用和审批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审批手续。相关支出要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

第九条 拨付给函授站的学费由设站单位统筹使用与管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设站单位负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第六条款仅适用于省内函授站。鉴于省外函授站目前主要课程教学仍由函授站组织实施,学费收入分配比例暂按2020级协议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21级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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