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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3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安工大〔202162

 

各学院(部),行政有关部门:

20169,我校入选由团中央组织的全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首批试点单位;20215月,我校入选共青团中央《深化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建设工作指引》高校典型案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推进我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建设工作,提升“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育人功能,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和团中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特对《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件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标准及学分

计量方法

2.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组织机构

3.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课程项目体系建设方案(试行)

 

 

 

安徽工业大学

2021719


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07号)、《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中青联发〔20185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年发〔201618号)等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深化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优化第二课堂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素质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四位一体”的基本教育模式,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全面发展,巩固“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在学校本科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特修订《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聚焦立德树人。突出共青团为党育人的根本任务和实践育人的基本方式,兼顾拓展技能素质,重点促进青年学生提升政治素养和思想境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提升发展质量。持续提高第二课堂课程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推动“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有机融入我校人才培养体系、“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和“大思政”工作格局。

第三条 强化评价导向。提升“第二课堂成绩单”价值应用功能,将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育人成效显性化,为青年人才政治举荐、表彰激励、求职升学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学科评估等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进一步深化以学分制为核心的学籍管理模块。

第五条 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生工作、就业指导、后勤服务等部门共同参与实施的领导保障机制。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由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团委、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体育部、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后勤处及各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委员。委员会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的制订,统筹教育教学资源、部门协同,监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

指导委员会下设“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负责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的统筹规划、指导、考评和网络系统管理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 各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负责人任组长,系主任、院团委书记和辅导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全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内容主要为规划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项目设置、保障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支持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审核团支部“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结果并在学院网站统一公示等工作。

各班级团支部成立由团支书、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审核小组,由团支书任组长,负责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的审核、公示和发布等工作。

第七条 推动建立教师参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相关工作机制,鼓励教师申报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人事处对相关工作的贡献量予以认定;加强专题培训和履职考核,推动将考核结果纳入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评价等指标体系。

第三章 课程项目

第八条 强化“第二课堂成绩单”思想政治引领功能,注重课程项目的思想性、实践性、时代性。

第九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内容,根据学校构建素质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四位一体”的教育模式精神,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担当、实践实习能力、创新创业能力、菁英成长履历、文体素质拓展、技能培训认证。

1.“思想政治素养”模块主要涵盖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经历,参加“青年大学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三会两制一课”、“青春·理想·中国梦”、“爱国荣校,修德立身”、“诚信教育”、“主题团日”、团校教育等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2.“社会责任担当”模块主要涵盖学生参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支教助残、公益环保、日常生活劳动、服务性劳动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3.“实践实习能力”模块主要涵盖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就业实习、岗位见习、生产劳动及其它实践活动的经历,参加与港澳台及国际交流访学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4.“创新创业能力”模块主要涵盖参与“挑战杯”等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排行榜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等情况。

5.“菁英成长履历”模块主要涵盖在校内党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经历、在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6.“文体素质拓展”模块主要涵盖学生参与艺术、体育、人文素养等各级各类文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7.“技能培训认证”模块主要涵盖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十条 严把课程质量关,建立审查主体多元、审查流程严格的课程审查制度,加强准入评估和过程管理,提升课程项目对人才培养需求的匹配度、支撑度,引导第二课堂供给主体严谨、有效供给课程项目。

第十一条 基于育人目标达成度、学生满意度等关键指标构建课程项目质量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座谈调研、问卷调查、网络监测、抽查检查等手段,制度化、专业化开展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课程项目体系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整改、停办或淘汰不达标的课程项目,保障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体系实施质量。

第四章 记录评价

第十二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记录使用团中央开发的网络管理系统进行认证管理。

第十三条 加强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和使用,定期评估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供需动态、实施质量、育人成效,为动态调整课程项目、提升实施质量提供数据支撑,为学校了解学生成长状况、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供决策支持。

第十四条 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采用积分换算学分方式计量。

第十五条 本科生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习要求的基础上,至少修满12个“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方可毕业,学分构成为思想政治素养2学分、社会责任担当2学分、实践实习能力2学分、创新创业能力4学分及文体素养拓展2学分。

第十六条 坚持“谁主办、谁评价”原则,由课程项目主办方依据学分标准授予相应学分。建立由个人或课程项目主办方申报、班级团支部审核公示、学校(院系)团组织认证的学分认定流程。完善学分统计和反馈机制,班级团支部定期核算并通报学分完成情况,对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及时采取学业预警、指导帮扶。

第十七条 非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以学年为认定期限,每学年九月开学两周内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须在前七学期内修满12学分,于毕业班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在学校毕业离校系统内完成第二课堂成绩单毕业资格审查。

第十八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中,针对弄虚作假获得学分的学生,经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其相应项目积分;针对违规操作项目的学生组织,经委员会查实认定,一定时间内限制该组织的活动组织权,追究负责人责任,并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五章 价值应用

第十九条 将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纳入我校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本科生每学年所获的第二课堂积分总分计入奖学金评选的加权比例为20%,具体计算及折算办法见附件一。参与评奖的学生,只参考参评学年内的第二课堂积分,不与之前学年积分累加。参与评优的学生参评学年的第二课堂总积分必须达到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二十条 健全“第二课堂成绩单”支撑共青团政治录用和政治人才举荐制度。在发展团员、推优入党工作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必须达到参评学年的最低标准。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中,学生的第二课堂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毕业标准。将“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选拔、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一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优秀学生,按照一定比例,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第二十二条 将“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养和能力素质的有效证明。符合毕业条件的,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上盖章,成绩单装入档案;不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延期毕业。

第二十三条 就业部门将“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求职材料,作为学生素质能力的权威证明和求职就业的重要支撑;面向校友、社会用人单位常态化宣传推广“第二课堂成绩单”,提升“第二课堂成绩单”在校友群体、用人单位中的知晓度、认同度,推动“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具有规范性、公信力的科学参考依据,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建立学生、学校、社会的有效连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凡本《办法》中未涉及到、但需要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的项目可由学院(部门)进行认定,上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

积分标准及学分计量方法(试行)

一、项目定级标准

国家级活动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团中央、教育部各学科委员会主办的活动;国家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省级活动认证;

省级活动是指由安徽省各厅(委)、团省委、教育厅各有关部门等主办的活动;省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校级活动认证;

市级政府及主要党政部门和团市委主办的活动按校级活动认证;市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院级活动认证;

学生参加活动的级别认定以实际举办单位(表彰单位)所属级别为准;凡带有商业性质的评比竞赛活动,一律不予认证。

二、集体项目积分认定标准

按贡献程度计量:

1.贡献程度不区分,成员积分一致,如先进班级、合唱赛、100米接力赛等;

2.贡献程度有差异,按照第一成员为积分*100%,第二至第四成员为积分*60%,第五及以后成员为积分*40%,计算出的积分执行四舍五入,如“挑战杯”竞赛获奖团队等。

三、积分换算学分标准

“第二课堂成绩单”同一模块项目每5个积分,计相应模块1个学分,以此类推,累计积分换算结果;单模块不足5积分部分,计量学分时按舍去处理;各模块积分独立计量、不交叉替代。

四、第二课堂积分计入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加权折算标准

第二课堂积分范围

考核成绩

五级分制成绩

折算百分制成绩

120

A(优+)

100

119-100

B(优)

90

99-80

C(良)

80

79-50

D(中)

75

49-15

E(及格)

60

15

F(不及格)

0

本科生每学年所获的第二课堂积分总分计入奖学金评选的加权比例为20%。参与评奖评优的学生,只参考参评学年内的第二课堂积分,不与之前学年积分累加,且各模块分必须达到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

五、“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积分标准


 


 

积分

模块

项目

积分标准

备注

思想

政治

素养

1.“青年大学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三会两制一课”、“青春·理想·中国梦”、“爱国荣校,修德立身”、“诚信教育”等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以及相关赛事荣誉等

参加成员每人每项可积1分;参加相关赛事,获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积4分、3分、2分、1分;获省级、国家级奖项,在校级相应等级基础上分别增加3分、5分。

该模块,学生每学年至少修满2.5个积分。

2.思想政治、形势政策、理念信念主题报告会、人文素质讲座,青年大学习等

每参加一次积1分。

3.党、团校学习,大学生骨干培训经历等

校级党、团校学习合格积3分;被评为优秀加2分。

省级、国家级大学生骨干培训合格积6分、10分;被评为优秀加5分。

4.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大学生、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

校、省级、国家级分别积5分、10分、15分。

5.先进班集体、十佳班级、学风优良宿舍、文明宿舍等集体荣誉

院、校、省级、国家级分积3分、5分、7分、10分。

社会

责任

担当

6.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及相关赛事荣誉等

参加成员每人每项可积1分;参加相关赛事,获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积4分、3分、2分、1分;获省级、国家级奖项,在校级相应等级基础上分别增加3分、5分。

该模块,学生每学年至少修满2.5个积分。

7.志愿公益活动、日常生活劳动、服务性劳动及相关荣誉等

院、校、省级、国家级组织的志愿公益类活动,每参加1次积1分、2分、5分、8分。

校、省级、国家级志愿公益相关集体(个人)荣誉分别加5分、10分、15分。

学生参加公益志愿行为受到表彰或媒体报道加10分。

勤工助学岗、实践育人岗,以劳动教育模块学时计。

社会

责任

担当

8.星级志愿者

校级五星、四星、三星志愿者分别积8分、6分、4分;省级、国家级优秀志愿者分别积10分、15分。


实践

实习

能力

9.寒暑假社会实践及相关荣誉等

参加校级立项项目积8/次,自行社会实践人员积5/次。校、省级、国家级社会实践相关集体(个人)荣誉分别加5分、7分、10分。

该模块,学生每学年至少修满2.5个积分。实践成果需通过合格鉴定;参加多次实践,时间不得重叠。

10.校外(政府/事业单位)挂职、企业实习、生产劳动实践

每次积3分(生产劳动实践以劳动教育模块学时计)。

第一课堂专业实习(见习)不计入;与社会实践不重复计;挂职实习时间需达到具体项目要求,以鉴定为准。

11.港澳台及国际交流

每次积10分。


创新

创业

能力

12A类:共2项,具体包括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参加者积1分;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优秀奖分别积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省级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分别积30分、20分、15分、10分;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积10分、7分、5分。(按获奖单位最高级别计分)

该模块,学生每学年至少修满5个积分。

13B类:共7项,具体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参加者积1分;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积30分、25分、20分、15分、10分;省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积15分、12分、10分、8分;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积8分、5分、3分。

创新

创业

能力

14C类:除A类、B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科技竞赛类项目。

参加者积1分;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积20分、18分、16分、14分、10分;省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积12分、10分、8分、6分;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积6分、4分、2分。


1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

国家级、省级、校、院级立项分别积10分、7分、5分、3分;自主创业并完成公司注册经认定积20分。


16.专利发明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项积20分、10分、8分。

17.论文发表

在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文章,理工类:一、二、三、四类分别积18分、10分、3分、1分;经管文类:二类(分ABCD四个等级)、三类、四类分别积18分、15分、13分、10分、7分、4分。

18.创新创业讲座、相关活动

参加创新创业讲座、相关活动每次积1分。

文体

素质

拓展

19.大学生艺术展演、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大学生电影节、荟灵大讲堂、振华讲坛、“爱阅之悦”读书节、文艺汇演、合唱比赛、艺术实践工作坊等各类文化、艺术才艺讲座及相关活动荣誉等

参加文艺活动可积1分;院级文艺活动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积4分、3分、2分、1分;校、省级、国家级奖在院级相应等级积分上加5分、8分、10分。

该模块,学生每学年至少修满2.5个积分。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体质健康测试。活动以院、校、省、国家相应部门发布的为准。

文体

素质

拓展

20.体质健康测试

参加并通过体质健康测试积2分;优秀加5分。


21.日常校园体育活动及相关荣誉

参加体育活动可积1分;院级体育活动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可积4分、3分、2分、1分;校、省级、国家级奖在院级相应等级积分上加5分、8分、10分。

菁英

成长

履历

22.学生干部

所有类别学生干部经考核合格后积2分。

所有学生干部经考核合格均累计2分。

2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社会工作相关荣誉等

国家、省级、校、院级荣誉分别积10分、8分、5分、3分。

相同类别只积最高分。

技能

培训

认证

24.职业资格、技能培训

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中级、初级和技能培训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分别可积10分、8分、5分。

以证书鉴定结果为准。

凡《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标准及学分计量方法》中未涉及到的,但需要予以确认积分的项目,需上报第二课堂成绩单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备案。积分标准及学分计量方法由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

制度实施工作组织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综合改革方案部署要求,服务学校立德树人中心工作,保障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学院工作组、班级认定小组,名单构成及职责安排如下:

一、指导委员会

主任: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

委员: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团委、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体育部、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后勤处及各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

职责权限:指导委员会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的制订,统筹开展课程项目质量管理、课程项目体系建设、工作队伍建设,统筹教育教学资源、部门协同,监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裁决学生对第二课堂活动结果的申诉。

指导委员会下设“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的统筹规划、指导、考评和网络系统管理培训等工作,受指导委员会领导。

工作要求:

1.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及“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施行情况,适时修订“第二课堂成绩单”系列制度;

2.指导委员会定期召开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会议,听取“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及学院工作汇报并作指导。

二、学院工作组

组长:院分管学生和教学工作负责人

成员:系主任、院团委书记和辅导员

职责权限:学院工作组负责组织全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内容主要为制定和实施院系“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细则,负责院系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的体系建设、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和学分认定、成绩管理等工作,保障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支持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审核团支部认定结果并在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常态化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单”宣传教育和推广等工作。

工作要求:

1.学院工作组根据学院学生综合培养方案,把握“第二课堂成绩单”立德树人的发力点,合理安排学院第二课堂活动项目。要求模块项目规模分配科学,总量能够保证全院学生基本积分要求。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完成项目立项审核,项目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办公室备案;

2.统筹校内外资源,加大特色品牌项目开发,保障第二课堂活动开展的覆盖面;

3.提供合理数量学生干部岗位,加强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抓好队伍纪律管理及业务指导;

4.审核公示全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结果,结果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办公室备案,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

5.统一规范第二课堂活动结果使用,保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班级认定小组

组长:团支部书记

成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

职责权限:认定小组负责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的认定、公示和上报,定期统计班级同学第二课堂学分,向班级同学宣传解读“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和相关制度规定,对班级同学参与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等工作。

工作要求:

1.班级团支部成立由团支书任组长,学生干部、学生代表(考虑宿舍分布、男女生比例等)组成的5-7人审核小组;

2.审核过程公开进行,接受监督;

3.秋季开学第一周内完成班级认定工作;

4.审核结果公示无异后,每位学生签字,结果报学院工作组审核备案。

 

 


附件3

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

制度课程项目体系建设方案(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安工大〔202162号)有关规定,通过审核规范化、标准化、革新化的不断完善,强化第二课堂充分服务第一课堂的育人作用,强化活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水平,进一步规范第二课堂课程开设,提高第二课堂课程育人效果,打造我校第二课堂精品课程项目库,保障我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课程项目培养质量,提升“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育人功能,努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责任担当、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依据《安徽工业大学章程》、《安徽工业大学学生手册(2020版)》《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教育课程并达到考核要求,按规定可以获得学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2019级及以后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 课程类别

第四条 我校“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内容,根据学校构建素质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四位一体”的教育模式精神,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担当、实践实习能力、创新创业能力、菁英成长履历、文体素质拓展、技能培训认证等七大模块。

第五条 思想政治素养、实践实习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文体素质拓展和社会责任担当是共青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载体和聚焦主责主业的重要方式,为我校学生必修课程,设置最低学分修读要求,保障共青团第二课堂发挥思想政治引领功能和实践育人优势。

第六条 为支持和引导学生发展兴趣爱好、拓展素质能力,将菁英成长履历、技能培训认证等设置为选修课程,不设最低学分修读要求。学分修读要求详见《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工大〔2020〕号)。

第三章 课程培养目标

第七条 各模块课程培养目标如下:

思想政治素养模块: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投身改革、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精神,具有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社会责任担当模块:教导学生能够把专业理论知识与社会现实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具有一定的社会洞察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正确的竞争进取意识和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观念;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生活适应能力;具有较强的仁爱心、同情心、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

实践实习能力:教导学生学会将专业理论知识与社会现实需求紧密结合,使学生具备一定具的社会洞察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亲身参与中增强实践能力、树立家国情怀,培养学生探索未知、追求真理、勇攀科学高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学生精益求精的大国工匠精神。

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导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知识底蕴,能够扎实掌握并熟练运用所学专业与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至诚报国的理想追求、敢为人先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和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

菁英成长履历: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危机公关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交际能力与合作共事能力;具有集体主义意识、大局观念和奉献牺牲精神;具有较强的自信心、事业心、责任感和务实创新精神。

文体素质拓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人文精神和审美情趣;具有发现美、感受美、创造美的能力,推动学生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学习和工作的强健体魄;具有自强不息、务实协作、开拓进取的健全人格; 具有适应环境、善于调节的健康心理,寓价值观引导于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技能培训认证:培养学生适应复合型社会对未来人才的需求,拓宽自身能力覆盖面,增强专业硬实力,提升就业竞争力,打造核心影响力。

第四章 课程积分标准

第八条 在实施第二课堂授课或组织第二课堂活动时,各开课单位要为第二课堂课程项目设置明确具体的学习数量、质量要求,作为课程项目的积分标准,学生只有达到标准才能取得该课程项目的积分。

第九条 在实施第二课堂授课或组织第二课堂活动时,各开课单位要坚持客观性、规范性、简便性原则设置积分标准,参照附件一《“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积分标准》中给出的参考积分值,坚决避免积分评价过程中的主观臆断、自由裁量等问题。

第十条 各级各类课程项目积分需根据活动级别、参与情况、获奖情况、任职情况等酌情授予积分,团队完成的项目在发放积分时可根据参与程度对项目负责人、参与人的积分值进行一定的区分,但最高不得超过参考积分值,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时, 按积分最高的标准发放积分。具体活动分值详见《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标准及学分计量方法(试行)》(附件1)。

第五章 课程开课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我校所有纳入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体系并记录在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上的课程项目,必须是通过审查并立项的课程项目。

第十二条 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班级团支部、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均可开设第二课堂课程,配合学校进行第二课堂课程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满足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和学分的需求。鼓励学校各部门、各学院教师围绕学科专业开设第二课堂课程,不断提升第二课堂课程质量。

第十三条 第二课堂课程开发与设计可借鉴第一课堂专业课程开设的标准化、规范化理念,针对我校第二课堂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担当、实践实习能力、创新创业能力、菁英成长履历、文体素质拓展、技能培训认证等七大模块内容进行开发与设计课程。

第十四条 开课单位需对课程项目的名称、类型、育人目标、师资配备、参与对象、教学内容、环节流程、积分设置及评价标准、考核方式等要素进行确定,育人目标原则上要体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要求,确保课程项目发挥政治塑造、价值引领或道德养成功能,坚决克服“娱乐化”倾向。

第十五条 凡《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课程项目质量标准大纲》中未涉及到、但需要予以学分认证的课程活动,开课单位可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方向和学生综合素质成长需求申请开设第二课堂学分制课程,提前一学期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课程开课申请表》,报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

第六章 课程申报审查流程

六条 各开课单位需在每学期开学后10 个工作日内对下一学期第二课堂项目进行申请。

七条 学校(包括职能部门)主管、主办的课程项目由我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审查。开课教师提交《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课程开设申请表》,经课程主办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提交团委第二课堂管理中心,团委将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统一评审后公布课程立项名单。

八条 院系主管、主办的课程项目由院系“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机构或院系团委负责审查,审查结果报学校备案。开课教师提交《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课程开设申请表》,经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由分团委统一提交团委第二课堂管理中心,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统一评审后公布课程立项名单。

九条 各项目指导教师作为填表审核人对表格填写规范,活动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团委第二课堂运营中心将对开课教师进行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应用培训与指导,帮助教师开设课程。

第二十条 第二课堂课程开设一般需面向全校学生实行报名制,与专业课程结合的课程可面向相关专业学生,其他课程不得面向个别专业、学院实行评审制,否则不予立项。第二课堂课程开设及学分颁发等依托“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到梦空间)进行实时认证管理,不得进行特殊成就录入。

第二十一条 对于临时项目,需在项目开始前至少10个工作日,由申请单位提交《安徽工业大学第二课堂课程开设申请表》。每周三之前将《申请表》提交至团委第二课堂管理中心办公室。

第七章 课程项目质量监测和评估

第二十二条 严格第二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我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对第二课堂课程教学过程进行督察,并对每门课程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经核实,将在系统取消该门课程并取消开课教师开设第二课堂课程权限。

第二十三条 学院党委统筹全院“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活动质量监控工作,学院团委对所辖部落开展的第二课堂活动质量进行监督、指导。具体检查工作责成院团委第二课堂活动部及各团支部执行实施。

第二十四条 线上检查依托“到梦空间”网络管理系统中“活动管理”“内容管理”等模块对第二课堂项目活动发布情况进行质量监控。

第二十五条 线下检查采用各班级团支部自查与院团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班级团支部对所辖部落开展的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指导学生保质保量完成第二课堂项目活动。院团委对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的重点、专项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委派专门人员对第二课堂活动进行实地抽查,抽查结果定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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