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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6日 文章作者: 浏览:

教学〔20139

 

各院(部)、行政有关部门:

    经校领导同意,将修订后的《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3521

       

 

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现对原《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教学〔20062号)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一、公共选课修是全校人文素质公共基础选修课的简称,按课程性质分为经管文法社政类、理工自然科学类、艺术类、体育类、三创(创造、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课程类等五类。

二、课程编号规则

公共选修课课程编号由8位数字组成,其中第12位数字代表“开课单位”;第34位数字为开课系代码,统一规定为“00”;第56位数字为课程属性代码,详见下表;第78位数字为课程流水号。

 

课程属性代码

(课程编号第56位)

公共选修课类别

10

经管文法社政类

11

理工自然科学类

12

艺术类

13

三创教育系列课程类

14

体育类

三、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在本学期第14-16周,填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首次开设该课程的须提交课程教学大纲,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后列入公共选修课开课目录。公共选修课一旦开设,其教学环节按必修课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选修要求

1.各专业学生依据公共选修课目录及各课程学分数并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不同门类课程,每学期选修不超过2门课。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方可毕业。

2.各学科专业的学生不得选修与本专业必修课(含限选课)相同或相近的公共选修课。

五、选课程序

1.每学期第一周教务处公布本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开课目录。

2.学生在选课系统中进行网上选课。选课人数大于20人准予开课。

3.选课只进行一轮,不办理补、退选。

六、公共选修课的选课管理办法按《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执行。

七、公共选修课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依据《安徽工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与《安徽工业大学学生课程成绩管理细则》执行。

八、学生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对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应重新选修该课程或其它课程。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教学〔20062号)同时废止。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印制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63印发

 

 
 
 

上一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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