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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6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学〔201311

 

各院(部),行政有关部门:

    经校领导同意,将修订后的《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3年5月30

 

 

 

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选课管理工作,现对原《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教学〔200624号)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一、选课原则

(一)凡已进行了学籍注册的在籍本科生须进行选课学习。

(二)各学院应切实加强对学生的选课管理与指导。每学期新一轮选课开始时,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选课进行有效指导,尤其是对专业(方向)选修课的选课指导。

(三)学生应根据本人的学习情况与学习能力,在学院安排的教师指导下,选学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全校人文素质公共选修课程等;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可选学双学位教学计划内的课程。

(四)对本专业教学计划内有严格的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行课程,再选后续课程。未修完先行课程,一般不得选修后续课程。

(五)在一学期内有多位教师同时开同一门课时,学生在规定容量内可选择适合自己的授课教师进行学习。

(六)对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可提前或延期毕业。

(七)学生每学期选课学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5学分(申请延期毕业的除外),多于40学分应到学院办理申请手续。

(八)除学校规定不需要选课的课程以外,其他任何课程学生必须上网选课。未选课不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九)在第一轮、第二轮选课期间无故不选课的学生不得办理补选。

(十)学生不参加网上评教不能进行下一轮选课。

二、选课程序

(一)学生选课前,应仔细查阅下学期本专业教学执行计划、课程介绍和任课教师情况。

(二)每学期新一轮选课时选课密码会进行初始化,选课开始后学生应及时更改密码并且保管好,以防密码泄露被他人改动课程。

(三)必修课选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选课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第15-16周,学生可以自由选课,选课无容量和时间限制。第一轮结束后,教务处对超容量的课程将按专业优先、上学期平均学分绩高(一年级按高考总分的相对值:(高考总分—生源地二本控制线)/生源地二本控制线)优先的原则进行筛选,再进行第二轮选课;第二轮选课有容量和时间限制。第二轮选课期间学生要及时检查自己在第一轮选课中所选课程有无变化,确定是否需要调整自己的课程表。

(四)第二轮选课结束后,学生必须按选定的课表上课,不允许自行变更、调换课程。对于任何违反本规定而最终造成课程成绩无法上网登录者,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五)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只进行一轮,一般安排在开学后两周内。

(六)第二轮选课结束之后,原则上不接受学生补、退选课申请。个别因选课受限、课程冲突等特殊情况造成课程未选的,学生可以到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办理补选手续,补选时间安排在开学后两周内。补选程序如下:

1.填写《选课补选申请表》或《课程免听及选课申请表》,应选择课程容量未满的教师;

2.持经签字同意后的《选课补选申请表》或《课程免听及选课申请表》到教务处办理补选,教务处视具体情况可以对所选课程作适当调整。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办理补(退、换)选课程:

(一)学费未缴清且不办理相关手续者;

(二)过了选课补选截止日期者。

四、关于课程冲突的处理

选课应在无冲突原则下,选择授课教师和授课时间。

(一)重学课程、双学位课程与学期内本专业计划课程有部分或全部冲突的,需按规定办理免听手续。

(二)必修课与公共选修课冲突,优先保证必修课。

五、本规定自20139月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教学〔200624号)及《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教学〔200717号)同时废止。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大学英语课程分级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