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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版面费收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2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安工大秘〔202548

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报办刊经费管理,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版面费收取管理办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

2025125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版面费收取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报办刊经费管理,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期刊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报(社科版)》版面费收取标准

校内作者:1000/版面(教改论文),800/版(其他论文)。

校外作者:1500/版面(教改论文),1200/版面(其他论文)。

第二条 《学报(自科版)》版面费收取标准

校内作者:200/版面

校外作者:350/版面

对于特约论文经主编批准同意后可免收版面费。

第三条 坚持收支两条线。收取的版面费按规定上缴学校,财务处给作者出具正式发票。

第四条 本办法由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办法自202611日起执行,原《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稿费、审稿费等酬金发放和版面费收取管理办法》(安工大〔202327号)同时废止。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校地合作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章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