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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8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安工大〔201185

 

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调动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提高学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对《安徽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安工大〔200951号)进行修订。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现将修订后的《安徽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暂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论文、专著奖励标准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安徽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鼓励教职工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实现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  奖励原则、范围、类别

第二条  奖励原则。注重重要成果,注重较高水平,加大奖励力度;依据成果(项目)类别、等级,按成果(项目)的获准时间(当年11日至当年1231)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

第三条  奖励范围。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取得的冠有我校校名的成果(项目)。涉及著作的,按实施奖励时著作者是否为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确定。

第四条  奖励类别。按科研项目、科研项目鉴定、科学技术奖、专利授权、论文、著作等六大类实施奖励。若无特殊说明,均指第一完成单位。

第三章  实施细则

第五条  科研项目奖励及实施奖励的相关事项,按《安徽工业大学科研项目奖励办法(暂行)》(安工大〔201184号文)执行。

第六条  科研项目鉴定,按会议鉴定和通讯鉴定两类性质对项目负责人实施奖励,奖励标准见附表1

第七条  科学技术奖(含人文社科奖),按国家级和省部级5个层次对项目负责人实施奖励。若我校为该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按获奖等级全额奖励;若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按获奖等级60%的额度奖励;若我校为第三完成单位,按获奖等级40%的额度奖励;若我校为第四及以后的完成单位,按获奖等级的30%的额度奖励,奖励标准见附表2

第八条  专利授权。按发明专利和其它专利两类性质对项目负责人实施奖励。奖励标准见附表3

第九条  论文奖励。按《科学》(Science)及《自然》(Nature)、《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工程索引》(EI)收录、《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收录,国内学科顶级学术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等8大类期刊论文对作者实施奖励,奖金由第一作者分配。奖励标准见附件1

第十条  著作奖励。对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的独著者以及著作者等均为我校教职工的,按奖励标准全额奖励;若我校著作者与非我校的校外人员合著,按实际撰写的比例给予奖励。奖金由著作者分配。奖励标准见附件。

第四章  奖励程序

第十一条  提供材料。申请人根据科研处的工作通知,并根据奖励事项提供相应的项目鉴定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正文)、著作等详细的完整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审核。申请材料由科研处负责审核、汇总。

第十三条  会议审查。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会议审查;审查结果报学校教学科研奖励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公示。通过适当方式,对拟授奖成果(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公布、兑奖。科研处以学校正式文件方式公布授奖信息,人事处在实施奖励的次年3月前下达通知至财务处兑现奖励。

第十六条  材料归档及统计,授奖的原始材料,由科研处负责归档。涉及统计的相关事项,由科研处负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奖励所得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实施奖励时涉及的特别或特殊问题且难以定论的,由奖励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多次获奖的同一成果(项目),以最高标准给予奖励(不含上级给予的奖励)。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涉及但拟授奖人认为应予奖励的,应提供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认定后,报学校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  由学校批准去外校攻读博士的教师,在读博期间撰写的以第一作者但安徽工业大学为第二单位的论文,符合学校论文奖励标准的,给予减半奖励。

第二十二条  各学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本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制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61日起施行。原《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安工大〔200951号)同时废止。此前发生的成果不再追朔。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教学科研奖励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表1 :科研项目鉴定奖励标准

性质

奖励标准(元/项)

受奖对象

会议鉴定

4000

项目负责人

通讯鉴定

2000

项目负责人

 

附表2:科学技术奖(含人文社科奖)奖励标准

等级

奖励标准(元/项)

受奖对象

国家级一等

100000

受奖人

国家级二等

50000

受奖人

省部级一等

30000

受奖人

省部级二等

10000

受奖人

省部级三等

5000

受奖人

 

 

附表3:专利授权奖励标准

性质

奖励标准(元/项)

受奖对象

发明专利

5000

专利人

其它专利

500

专利人

 

附表4  国内学科顶级期刊

一级学科名称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数学

数学学报

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

数学

应用数学学报

中国数学会

物理学

Chinese Physics B

中国物理学会

物理学

Chinese Physics C

中国物理学会

物理学

Chinese Physics Letter

中国物理学会

物理学

物理学报

中国物理学会

冶金、材料工程

金属学报

中国金属学会

冶金工程

过程工程学报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材料科学与工程

硅酸盐学报

中国硅酸盐学会

化学

化学学报

中国化学学会

化学

物理化学学报

中国化学学会

化学工程

化工学报

中国化工学会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学报

中国科学院环境委员会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报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工程热物理学报

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学报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光学工程

光学学报

中国光学学会

力学

力学学报

中国力学学会

电气工程

中国电机工程学报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学报

中国电子学会

信息与通讯工程

通信学报

中国通信学会

控制科学与工程

自动化学报

中科院自动化学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学报

中国计算机学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学报

中国计算机学会

综合

中国科学 A-G

中国科学院

附表5  安徽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导向性奖励学术刊物目录

 

刊物名称

主办单位

备注

1

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A

2

经济研究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A

3

管理世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A

4

法学研究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

A

5

新华文摘

 

A

6

外语教学与研究

北京外国语大学

A

7

马克思主义研究

中国社科院

A

 

 

 

 

1

中国法学

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

B

2

外国文学评论

中国社科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B

3

世界经济与政治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B

4

国际政治研究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B

5

学术月刊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B

6

教育研究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B

7

高等教育研究

华中科技大学 全国高等教育学专业委员会

B

8

统计研究

中国统计学会;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

B

9

外国语: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报

上海外国语大学

B

10

当代语言学

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

B

11

文学评论

中国社科院文献研究所

B

12

中国软科学

中国软科学研究会

B

13

南开管理评论

南开大学商学院

B

14

管理科学学报

天津大学

B

15

中国管理科学

中科院

B

16

管理工程学报

浙江大学

B

17

中国工业经济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B

18

世界经济

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和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B

19

金融研究

中国金融学会

B

20

会计研究

中国会计学会

B

21

经济科学

北京大学

B

22

中国农村经济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B

23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B

24

财贸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

B

25

南开经济研究

南开大学

B

26

教学与研究

教育部、中国人民大学

B

27

社会学研究

中国社科院

B

28

哲学研究

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

B

 

 

 

 

1

法商研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C

2

政法论坛

中国政法大学

C

3

中外法学

北京大学

C

4

外国文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5

文艺研究

中国艺术研究院

C

6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山东师范大学

C

7

体育科学

中国体育科学学会

C

8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上海体育学院

C

9

现代国际关系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

C

10

政治学研究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

C

11

中共党史研究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C

12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国家行政学院

C

13

求是

中共中央

C

14

国外社会科学

中国社科院文献信息中心

C

15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北京大学

C

16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清华大学

C

17

历史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

C

18

近代史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

C

19

旅游学刊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

C

20

经济地理

中国地理学会;湖南省经济地理研究所

C

21

数理统计与管理

北京市北京大学概率统计系

C

22

心理学报

北京市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C

23

外语界

上海外国语大学

C

24

现代外语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25

中国翻译

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

C

26

外语与外语教学

大连外国语学院

C

27

中国外语

高等教育出版社

C

28

文艺争鸣

吉林省文联主办

C

29

外国经济与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

C

30

研究与发展管理

复旦和全国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

C

31

管理科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C

32

中国行政管理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

C

33

经济管理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C

34

国际经济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C

35

中国农村观察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C

36

财经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

C

37

农业经济问题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

C

38

经济学家

西南财经大学

C

39

经济学动态

中国社会科学院

C

40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

C

41

国际贸易问题

外经济贸易大学

C

42

审计研究

中国审计学会

C

43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中共中央编译局

C

44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上海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

C

45

中国人口科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C

46

中国图书馆学报

中国图书馆学会和中国国家图书馆

C

47

情报学报

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

C

48

编辑学报

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

C

49

自然辩证法研究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C

50

哲学动态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C

51

光明日报理论版

 

C

52

人民日报理论版

 

C

53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

 

C

 

 

 

 

 

 

CSSCI其他来源期刊

D

 

 

 

 

注:附表5中的奖励期刊须在当年最新公布的CSSCI期刊目录中。

 


附件

论文、专著奖励标准

一、论文奖励

1.理工科类

理工科论文奖励分为7类,奖励标准如下:

期刊性质

奖励标准(元/篇)

受奖对象

Nature/Science

100000

作者

SCI收录(1区)

15000

作者

SCI收录(2区)

8000

作者

SCI其它收录以及EI收录

4000

作者

国内学科顶级期刊(见附表4

6000

作者

ISTP收录

1000

作者

CSCD核心期刊

1000

作者

说明:SCI收录的1区、2区论文以及其余SCIEI收录的论文以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提供的证明为准。

CSCD核心期刊每2年更新一次,SCI的分区也有变化,本奖励办法所指的各类期刊均指论文发表当年的最新版。

2.人文社科类

人文社科论文被SCISSCI收录的参照理工科的标准执行。人文社科的国内期刊分为4类(见附表5),奖励标准如下:

期刊性质

奖励标准(元/篇)

受奖对象

A类期刊论文

20000

作者

B类期刊论文

6000

作者

C类期刊论文

4000

作者

D类期刊论文

1000

作者

说明:以上4类期刊均为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的核心版,不包括扩展版。CSSCI核心版期刊每2年更新一次,本办法所指的CSSCI核心版期刊均指论文发表当年的最新版。所有期刊中的短论降一挡奖励。

3.其它期刊论文

    除上述期刊外,在其它期刊发表的论文给予50/篇的登记费。由各学院和部门按照学校的要求统一登记后上报科研处。

二、著作奖励

按照著作学术水平的高低、对安徽工业大学学科建设作用的大小以及社会影响力实施奖励。奖励等级原则上分为4个档次。分别为2000/部、4000/部、8000/部和20000/部。

学术水平较高,对安徽工业大学学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的专著给予每部2万元的奖励。

文科专著原则上字数不少于15万字,理工科专著原则上不少于10万字。

专著档次的评审由学校科研奖励工作委员会决定。

 

 
 
 

上一条:安徽工业大学专利管理办法(暂行)

下一条:安徽工业大学科研项目奖励办法(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