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秘〔2023〕31号
各院(部),行政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安徽工业大学独立开班模式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业务费管理暂行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
2023年10月31日
安徽工业大学独立开班模式的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业务费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促进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独立开班模式的条件
每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在籍学生不少于30人,其所在培养单位可向研究生院申请独立开班模式培养。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报财务处备案,享受独立开班模式的相关学校政策。
在籍生不足30人或未申请独立开班模式的非全日制专业,其培养过程中的教学等教职工绩效开支执行学校全日制同等政策。
二、独立开班模式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经费安排
每年年初,独立开班模式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总学费30%纳入学校统筹,剩余部分按照学院编制年度支出项目预算转入非全XX专业业务费(以下简称“业务费”)项目。学院可在保障非全XX专业业务费(以下简称“业务费”)充足的基础上,将不超过总学费10%比例的经费划入院长基金,不超过总学费10%比例的经费划入学院发展基金。
预算编制应符合学校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依据零基预算管理要求执行年度清算政策。纳入院长基金和学院发展基金的资金应按相应基金的管理制度规范使用。
三、业务费的使用范围
业务费应优先保障该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课程教学、论文指导以及组织开题、中期考核、评审、答辩等培养环节管理所涉及的管理费用和劳务开支费用,结余部分可用于该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专家讲座劳务费等支出。具体开支分类包含8项科目。
1.课程建设费。
2.师资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教学团队、管理团队的各种培训,包括会议、差旅、书籍等方面。
3.案例教学制作费:主要用于案例资料收集、调研、数据采集、打印复印等相关费用。
4.工作量酬金:主要用于校内、校外教师、专家的教学、讲座、报告等酬金,校外专职导师指导费、毕业论文指导费,管理人员工作量、招生复试费,学生竞赛指导费等。
5.学生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学生竞赛、文体活动、职业发展、校友联谊、赴公共部门、企业调研等方面。
6.招生宣传费用:主要用于招生宣传的差旅费用、资料费用等。
7.日常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学所需的硬件、软件设备和办公用品、办公差旅以及教学设备、家具、小型维修等方面。
8.专业奖励费:主要用于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费,案例入库奖励费及行政管理工作中取得成绩给予的奖励等(不得与学校其他奖励重复)。
四、业务费的管理要求
凡使用业务费发放的校内职工劳务支出全部纳入学校绩效工资管理。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业务费管理的具体办法,制定规范的经费开支分类和相应劳务标准。业务费中的各类工作量由学院自行统计、自行支付,人力资源处不予支付。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必须严守教育质量关,各学院可采取激励机制充分保障培养各环节的工作落实。学院对独立开班模式的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教育所制定的各类绩效标准可适当高于学校对全日制专业研究生教育的相应绩效标准。课时费上限不得超过180元/标时,论文指导等工作量酬金费标准上限不得超过学校标准的150%。
五、其他
1.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制定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向财务处提交申请,由财务处负责政策审核和报备。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学校原有非全日制经费管理相关政策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相关解释权由研究生院、财务处、人力资源处共同负责。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