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2016〕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行政有关部门:
为规范研究生招生过程相关费用的收取及使用,顺利推进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收费及支出的暂行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
环节收费及支出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总则
1.招生环节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作业流程。
2.招生收费政策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财经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和乱摊派行为。
第二条 硕士招生流程
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阶段,其中复试阶段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2.初试中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3.统考科目评卷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统一组织。
4.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学校组织,并将科目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考生公布。
5.学校组织的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加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动手、心理等综合测试)等环节,复试安排按招生简章规定的办理,且复试办法和程序需向社会公开。
6.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
第三条 博士招生流程
学校全面负责博士生的招生工作(含初试和复试)。
第四条 招生收费项目及标准
1.硕士研究生报考费,由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点收取。
2.硕士研究生复试费(含在职工程硕士)。参照安徽省物价局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研究生与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15〕86号),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费(含在职工程硕士)为150元/人,由学校财务处纳入“研究生考试费”管理。
3.博士招生报名费。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计〔2006〕15号),博士报名费为250元/人。由学校财务处纳入“研究生考试费”管理。
4.复试体检费。按校医院体检标准70元/人,在考生体检时由校医院负责收取。
第五条 初试经费支出项目及标准
依据国家招生有关文件,初试费支出项目与标准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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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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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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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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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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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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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联考科目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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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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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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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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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试中心〔2015〕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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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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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二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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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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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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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统考科目阅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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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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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元/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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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阅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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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招考函〔2014〕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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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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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业务课自命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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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业务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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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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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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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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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外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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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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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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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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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命题阅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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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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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元/份,最低50元最高≮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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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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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复试经费支出项目及标准
复试环节全部工作在校内完成,可分为学校统一组织和学院组织两部分,对应列出支付项目和标准。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报到及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专业课笔试等环节,以及全过程指导和监控学院的相关工作。学院组织专业课命题、阅卷、外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成绩统计上报等。会计硕士复试环节全程由学校统一组织学院、学科协助安排。
复试费支出项目与标准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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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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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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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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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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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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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命题、监考、阅卷、面试等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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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复试费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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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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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造册报财务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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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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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硕士笔试监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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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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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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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造册财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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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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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监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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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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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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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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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组监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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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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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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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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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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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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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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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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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杂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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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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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招生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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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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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体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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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学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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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分项造册,财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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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招生宣传费
招生宣传费主要包括各类招生网站宣传、广告、简章等印制费、招生差旅(招生咨询会)费等。招生宣传由学校统一组织,研究生导师、学科或学院组织的招生宣传须征得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否则费用自理。费用支出标准按照学校财务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其他
1.其他规定若与本规定矛盾的以本规定为准,若遇上级文件调整,以上级文件为准。
2.各类研究生招生期间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试卷制作、寄送等,由研究生院报请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执行。
3.本办法印发之日起生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一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学科建设绩效管理及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