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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4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党办〔2025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将《安徽工业大学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51230

安徽工业大学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及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安徽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安徽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从维护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大局出发,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学校应对和处置消防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突发火灾事故时,要以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原则,快速组织扑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校园稳定。认真、快速、妥善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消防安全工作组,是学校发生火灾时的应急领导机构,在消防救援部门到达现场之前,由工作组成员组成现场扑救指挥部,安全保卫部(处)负责人为总指挥。

处置突发火情时,根据实际需要,临时成立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分工负责现场处置。

四、应急处置流程

(一)报警与接警

1.校内任何部位发生火情,发现人员或现场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向学校“校园110”(佳山校区电话:2311110,秀山校区电话:2315110)和消防“119”报警,报警时语言要尽可能准确、简洁,同时应根据火灾情况向周围人员发出火警信号。

拨打“119”报警,应当向接警人员简明讲清以下几项内容:

1)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

2)火灾现场的准确位置;

3)火灾有关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点周边有何重要建筑,消防车如何方便地进入现场等。

“校园110”工作人员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通知校园安保巡逻人员赶赴现场,向安全保卫部(处)负责人报告,并安排人员到校门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救援人员快速赶赴火灾现场。

安全保卫部(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须迅速向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消防安全工作组领导报告,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员和义务消防员,就地使用灭火器材、消防设备开展初起扑救。

2.组织扑救时,应注意查明以下情况:

1)起火部位、燃烧物性质、火灾范围、火势蔓延路线及方向;

2)是否有人员受到火灾威胁,被困人员的数量和所处位置,制定抢救方案;

3)发生火灾区域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质及其数量、存放地点、存放形式和危险程度;

4)被火灾围困或威胁的贵重物品和设备的数量、放置地点、受火势威胁程度,是否需要疏散和保护;

5)起火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结构特点、耐火等级以及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可燃物受火势威胁程度;起火建筑物安全通道、房屋出入口位置;火场主要建筑物有无倒塌危险及哪些需要破拆、转移等;

6)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现场,等待消防人员对火灾进行现场调查。

(二)初起火灾扑救

1.初起扑救的原则

1)先控制,后消灭;

2)先救人,后救火;

3)先重点,后一般。

2.初起扑救的步骤要求

1)灭火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起火地点,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指挥人员尚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周边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进行扑救,防止火势蔓延;

2)灭火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先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石等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淋湿,严禁用水扑救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的情况下,等待消防救援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场指挥员的命令;

4)待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火场后,应听从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5)扑救过程中,应安排人员随时向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组领导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三)应急疏散

1.发生火警时,应有计划、按顺序疏散。首先通知出口附近或最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然后视情况公开通报,告知其他被困人员疏散。在疏散人员时,要注意防止疏散通道拥堵以致发生混乱情况;在火势猛烈但疏散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可让全体被困人员同时疏散。

2.正确引导疏散。工作人员要为被疏散人员指明各种疏散通道,并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方安排专人值守。同时,使用镇定的语言呼喊,减轻或消除被疏散人员的恐惧情绪,使疏散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人员还要随时向被疏散人员了解火场内是否还有被困人员,并大声呼叫,唤起被困人员的意识,还要注意听辨哪里有呼救声、喘息声和呻吟声,一旦发现被困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施救。

3.制止脱险者返回火场内。撤离火灾危险区的人员有可能会重返火场内抢救财物或未逃离人员,造成人员疏散的混乱,妨碍疏散和灭火工作的开展。因此,要对疏散到安全区域的人员加强管理,必要时要增加警戒人员的力量。

(四)通讯联络

1.接到火灾报警后,通讯联络组人员应迅速通知有关人员赶到火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2.通知后勤水电管理部门立即停止对发生火灾场所的供电。

3.通知有关人员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灾周边区域,同时清理火灾周边区域停放的车辆及其他障碍物。

4.派人到路口引导消防救援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五)安全防护和救护

1.校园安保人员、后勤人员应立即对火场周围进行警戒、清障,做好周围群众的疏散工作,并把逃离火场人员带至安全地点。

2.校医院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安排车辆或拨打“120”请求急救中心进行救治。

五、善后处理

(一)火灾被扑灭后,安全保卫部(处)应保护现场,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二)事故调查结束后,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应当在征得消防救援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及时下达指令,组织人员迅速清理火灾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消防部门做出的火灾事故结论,区分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相关责任单位或人员的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通过后,追究有关单位或人员的责任。

(四)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火灾事故结论,提出善后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通过后,妥善处理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补偿等事宜。

(五)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火灾事故结论,责成发生火灾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六)举一反三,开展全校范围安全警示教育或消防安全检查。

六、附则

(一)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消防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此前学校颁布的有关规定和预案凡与本预案不符的,以本预案为准。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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