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工大秘〔2025〕47号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安徽工业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测实施细则》。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工业大学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
请表
安徽工业大学
2025年11月24日
安徽工业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免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免测申请与审核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相关材料按规定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二章 免测申请条件
第二条 全部项目免测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可申请全部体质健康测试项目免测,免测结果不影响其评奖评优资格。
第三条 个别项目免测
因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等)或身体损伤(如骨折、永久性器官功能障碍等),无法完成个别测试项目的学生,可申请对应项目免测,该免测单项成绩按60分计算。学生需满足体质健康测试总分达到80分,方可具备评奖评优资格。
第四条 不予免测情形
以下情况不得申请任何项目免测,待病情康复后可参加当年度补测:
(一)轻伤轻症
如肌肉拉伤、急性发烧、普通感冒等短期(1个月内)可康复的病症。
(二)非严重病情
如无三甲医院出具眼底病变证明的高度近视、普通腰肌劳损、非急性期椎间盘突出等。
(三)特殊群体
退伍军人仅免修体育课程,须参加体质健康测试。
第三章 免测申请与审批流程
第五条 线上申请流程
(一)申请时间
学生需在学校公布的体质健康测试周期开始前(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确有突发情况的,可酌情处理,但最迟不得晚于本学年体测工作全部结束前。
(二)申请平台
“云运动”APP
(三)材料上传
需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安徽工业大学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1,需本人签字、学院初审签字盖章);
2.证明材料:
残疾学生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扫描件;
因病/伤学生上传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校医院出具的《学生免体测建议书》;
4.其他补充材料。
第六条 审核与生效
(一)审核流程
学生提交线上申请后,体育部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二)学院公示
各学院对申免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报体育部。
(三)资格生效
线上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学生当年免测资格生效,免测资格仅对当年度体质健康测试有效,次年需重新申请。
(四)材料归档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申请表(附件1)、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学生免体测建议书》交至学院,学院汇总后统一交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由体测中心核对后登记归档。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伪造、篡改证明材料,取消当年度免测申请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由体育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
安徽工业大学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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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院 (系) |
民 族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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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时间/上课班级 级 |
(若无可不填) |
联系方式 |
测试教师 签 名 |
(若无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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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免 项目 (对应项目下打“√”) |
身高 |
体重 |
肺活量 |
坐位体前屈 |
立定跳远 |
50米 |
引体向上/仰卧起坐 |
1000米/8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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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免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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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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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核意见 |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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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部门意见 |
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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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须同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校医院《学生免体测建议书》。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商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