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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2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安工大党〔202011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1128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

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选人用人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必须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遵循干部成长规律,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以加强日常发现为基础,以强化培养锻炼为重点,以确保选准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监督为保障,健全完善发现、培养、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质量优良、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为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三条 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遵循规律、递进培养、合理使用;

(六)动态管理、强化监督。

第二章 工作目标

第四条 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突出政治标准,使年轻干部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成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突出能力建设,使年轻干部成为精通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突出作风锤炼,使年轻干部始终保持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成为推进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的生力军;突出道德养成,使年轻干部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二)数量结构进一步优化。坚持科学配置、总量调控,进一步提高中层领导班子中40岁以下年轻干部的比例,全校中层干部36岁以下、科级干部32岁以下的要始终保持一定数量,年轻党政正职达到一定的数量。年轻干部整体配备目标要和中层领导班子具体情况结合起来,保持中层领导班子合理的年龄结构。

(三)来源渠道进一步拓展。不断拓展来源渠道,加强对各类别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突出专业化要求,既要注重选拔党政管理方面的年轻干部,也要注重选拔具有专业背景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年轻干部。注重对年轻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

(四)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形成重在日常、动态管理、持续培养、及时选任的工作机制。拓宽视野渠道,广开进贤之路,健全及时发现优秀人才的选人机制;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健全综合素质持续提高的培养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打破学科界限,健全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突出从严要求,健全健康成长的管理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

第三章 工作措施

第五条 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做好优秀年轻干部日常发现工作。党委组织部要将年轻干部调研工作作为部门重要的工作去抓,综合运用专题调研、无任用推荐、谈心谈话、参加组织生活会等方式,采取日常工作、关键工作、重要工作相结合的考察方式,定期及不定期了解掌握的工作方法,发现教学科研一线成果突出、管理服务一线兢兢业业、推进重点工作开拓创新、应急处突冲在前面的优秀年轻干部。各院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善于发现推荐本单位及本单位工作领域的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全方位了解,多层面推荐,把扎扎实实工作、敢于担当作为、成果业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出来。

第六条 加强前期培养和锻炼。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健全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档案;建立校领导联系优秀年轻干部机制,通过定期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帮助工作开展等方式,促进优秀年轻干部成长;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培养方案,通过选派学习培训、专项重点任务锻炼等方式,加强在关键岗位、重点工作、基层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把完成重大任务、解决急难险重问题作为提高工作本领的有效途径,促进年轻干部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

第七条 改进完善选拔任用机制。根据学校机构设置实际,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岗位设置,为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提供发展空间。要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打破学科之间、院(部)和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限,对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大胆启用,及时补充到学校各部门承担党政管理岗位工作;要统筹用好用活各类人才资源,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的作用,注重从教学、科研一线选拔有较高学术水平、有一定管理经历的业务骨干到教学、科研管理岗位任职,要探索实施“非定向推荐”,积极推行“无任用考察”,适当开展“竞争性选拔”,把优秀年轻干部的“备”和“用”有机结合起来;要提高选拔使用质量,既要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观念,打破隐性台阶,又要坚持必要台阶和递进式培养,做到讲台阶不能抠台阶,论资历不能唯资历,辩证把握优秀年轻干部使用快慢关系,防止拔苗助长。

第八条 加强教育培训。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有针对性的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党校、干部学院和党性教育基地,接受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史新中国史教育,引导优秀年轻干部提高政治理论修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突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优秀年轻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服务师生群众,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把道德建设作为突出内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优秀年轻干部提升道德境界。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班,建立灵活多样的学习研讨平台,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不断提升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

第九条 坚持多岗位锻炼。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有目的、有重点、有步骤地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在职能部门与教学单位、党群部门与行政部门、单位内部之间进行交流。要注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职能部门吃劲岗位磨炼或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岗位锻炼,有意识地多压担子、压重担子。各单位要积极为优秀年轻干部“搭平台”,通过推选担任系(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教学科研平台(团队)负责人等方式,让他们积极参与本单位相关工作及专项活动,促进他们快速、健康成长。加强优秀年轻干部挂职兼职锻炼,积极推进优秀年轻干部到省直单位、地方政府、长三角高校挂职以及校内挂职兼职,帮助年轻干部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加强对挂职兼职干部的跟踪培养,表现优秀的及时使用。

第十条 坚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与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有机结合。后备人才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措施,要及时将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吸纳到后备人才队伍中来。科学合理确定后备人才数量规模和层次结构,校级后备人才按上级规定执行,中层正职后备人才一般以35岁左右为主体,中层副职后备人才一般以30岁左右为主体,定期遴选调整。建立后备人才跟踪培养机制,对比较成熟的后备人才,要及时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根据后备人才发展潜力和工作需要,采取有针对性、差异化的措施,进行分层次、分类别、递进式的培养锻炼。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 强化组织领导。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大力发现培养选拨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统筹、主动谋划,把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抓好年轻干部工作;党委组织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年轻干部工作有机融入干部队伍建设,把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实效作为院级党组织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院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围绕学校事业发展和本单位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本单位年轻干部教育培养管理工作,切实把优秀年轻干部育出来、选上来、用起来。

第十二条 坚持从严管理。把从严要求贯穿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全过程,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状况分析,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正确认识自己,摆正位置,讲纪律、守规矩,自觉接受监督;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正确对待组织要求,自觉主动接受磨练,扎实走好成长道路;对年轻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建立健全与年轻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始终把年轻干部置于党组织管理监督之中。同时,要注重关心关爱,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主动听取年轻干部意愿诉求,了解年轻干部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怀,增强年轻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第十三条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的全程监督,从严把关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大力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和政治生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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