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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享受岗位津贴优秀专职思政课教师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1日 文章作者: 浏览:

马党〔20211

 

各党支部、教研室:

为深入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思政课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发挥好思政课主渠道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徽工业大学享受岗位津贴优秀专职思政课教师评选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工业大学享受岗位津贴优秀思政课教师申报表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116

安徽工业大学享受岗位津贴

优秀专职思政课教师评选办法(试行)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安徽省“三全育人”试点省建设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0108号),充分调动思政课教师立德树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发挥好思政课主渠道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调动思政课教师立德树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引导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教育教学,不断提高思政课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选对象、人数及岗位津贴标准

评选对象为学校2020年在岗专职思政课教师,评选人数为10人,岗位津贴标准为5000/年。

三、评选原则

1. 坚持岗位评选导向。坚持以师德、学识、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加强对申报人员的综合考核,优先推荐师德高尚、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教学科研一线业务骨干。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坚持质量要求、客观公正。

3.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严禁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学院严格审核,验证申报人提交的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信。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存在意识形态和师德问题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评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遵纪守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践行高校教师师德规范,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立德树人”,关心爱护学生,深受学生好评。坚持从事本科课程教学、积极开展思政课程建设工作,面向本科生每学期至少系统主讲1门课程,坚持把育人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满一整年以上。

3. 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身心健康,勇于进行思想政治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工作量饱满,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教研与科研齐头并进,在教科研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积极开展本科思政课程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努力推进思政课程教学改革创新,注重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课程育人实效显著、学生认可度高,学生教学测评结果优良,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对课程建设具有一定示范性。

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1)年度内受到任何组织处分或行政处分者;

2)年度内有教学事故者;

3)违背科研诚信,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五、加分项目

(一)符合申报评选条件的基准分为60分。

(二)爱岗敬业方面

1. 长期专职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30年以上教龄加5分、20-29年加4分、10-19年加3分、3-9年加2分,时间截止到20201231日。

2. 学生评教。

2019-2020学年学生评教排名在全体专职教师中位列前10名的加3分、11-20名加2分。

(三)教学教研方面

1. 教学研究计分

教学研究项目(教研类项目、课程类项目、思政能力提升项目)计分公式为:教学研究项目计分=基本分×项目经费×项目系数,项目经费以万元为单位计算。其中教学研究项目基本分为1,项目经费为立项经费。项目系数根据校级、省级、教育部和国家级有所不同,具体系数如下表。

教学

项目

校一般项目

校重点

项目

省一般

项目

省重点项目

省重大

项目

教育部

项目

国家

项目

项目

系数

1.0

1.2

2.0

2.5

3.0

4.0

5.0

  1. 教学论文计分

    论文计分公式为:基本分×论文系数。所发表论文要围绕马克思主义教育、紧扣思政课改革创新,否则按折半计分。涉及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的,计分比例分配由作者自主分配。其中论文基本分为2,论文系数一类、二类、三类、四类(遵照安徽省教育厅期刊分类表)具体系数如下表。

论文类别

一类论文

二类论文

三类论文

四类论文

论文系数

6.0

4.5

1.5

1.0

3、教学获奖计分

教学科研类获奖计分公式:基本分×奖项系数,其中基本分依据等级区分,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获奖系数依据校级、省厅级,教育部有所区别,具体见下表。

获奖级别

校级

厅级

省级

教育部及以上

获奖系数

1.0

1.5

3.0

5.0

(四)科学研究方面

1. 科研项目计分

科研项目计分公式为:科研项目计分=基本分×项目经费×项目系数,项目经费以万元为单位计算。其中科研项目基本分为2,项目经费为立项经费。项目系数根据校级、省级、教育部和国家级有所不同,具体系数如下表。

科研项目

校级

省教育厅重点

省社科

一般

省社科

重点

省社科

重大

教育部社科

国家基金

项目

项目系数

1.0

2.0

2.2

2.5

2.8

3.0

5.0

  1. 科研论文计分

    论文计分公式为:基本分×论文系数。所发表论文要与马克思主义学科相关,方向一致,其他方向论文折半计分。涉及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的,计分比例分配由作者自主分配。其中论文基本分为2,论文系数一类、二类、三类、四类(遵照安徽省教育厅期刊分类表)具体系数如下表。

论文类别

一类论文

二类论文

三类论文

四类论文

论文系数

6.0

4.5

1.5

1.0

3. 科研获奖计分

科研类获奖计分公式:基本分×奖项系数。其中基本分依据等级区分,特等奖10分,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获奖系数依据校级、省厅级,教育部有所区别,具体见下表。

获奖级别

校级

厅级

省级

教育部及以上

获奖系数

1.0

1.5

3.0

5.0

(五)荣誉表彰类

1. 荣誉类计分

荣誉类获奖计分公式:基本分×获奖系数。其中基本分为3分,获奖系数依据校级市级、省级、教育部有所不同,具体见下表。

获奖级别

校级市级

省级

教育部及以上

获奖系数

1.0

3.0

5.0

2. 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计分

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计分公式:基本分×获奖系数。其中基本分依据等级区分,特等奖6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获奖系数依据校级市级、省级、教育部有所不同,具体见下表。

获奖级别

校级市级

省级

教育部及以上

获奖系数

1.0

2.0

4.0

(六)其他表彰加分

其他经审核为正式奖项荣誉表彰的,按照相应标准加分。

(七)综合考核加分

经院评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给予2020年在校内外各种活动,包括党建活动、迎评促建、学位申报、学科评估、理论宣讲、暑期实践、对口支援、扶贫帮困、出勤文体活动等中表现优异者,酌情给予不超过8分的加分。

(八)特别说明

凡在本年度内申报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2篇)与马克思主义学科紧密相关的二类论文,可直接认定为优秀专职思政课教师。

六、评选程序

1. 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专职思政课教师自愿申报,并填写《安徽工业大学享受岗位津贴优秀专职思政课教师申报表》(见附件)。申报材料包括业绩简介、教科研成果登记(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刘娟处。以上所有成果材料除有特别说明外,时间均为202011日—20201231日,所有成果第一单位均需为安徽工业大学。

2. 学院成立优秀专职思政课教师评选工作小组,院长为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纪委书记,科研副院长,院教授委员会成员。

3. 评审推荐。经学院资格审查后,组织院教授委员会进行评选推荐,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初选名单。

4. 公示名单。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七、评选结果的应用

评选结果作为发放岗位津贴的依据,岗位津贴发放标准和数量执行教育厅相关文件。

  1. 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安徽工业大学享受岗位津贴优秀思政课教师申报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符合

件情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500字以内)

 

 

 

 

 

加分项目情况


个人签名

以上内容系本人填写。若有不实,由本人负责。

 

填写人(签字): 日期:

院教授委员会意见


学 院 党 委 意 见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纪检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