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2014〕19号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安徽工业大学关于录用(调入)博士的暂行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安徽工业大学关于录用(调入)博士的暂行规定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能力、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依据国家、省有关人事人才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条件
1.已获或来校报到前获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的基本素质。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
二、关于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1.对录用(调入)的博士,一般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安家费 5万元。
2.对艺术设计、英语语言、建筑学等学科(专业)急需引进的博士,可适当提高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费。
3.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博士,可适当提高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费。
(1)具有良好的学习经历和学业成绩。
(2)具有良好的工作经历及技术背景。
(3)根据学科属性,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源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CSSCI收录论文5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国内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发明专利等同论文。
三、关于住房
1.对录用(调入)的博士,学校不提供过渡住房,自报到之月起享受租房补贴,已婚博士,每户每月享受租房补贴800元,未婚博士每月享受租房补贴500元,租房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
2.对符合上述相应条件的优秀博士或急需引进的博士,提供购房补贴5~10万元,对同时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海外留学背景的博士,提供购房补贴15万元。
3.提取购房补贴后,可享受12个月租房补贴。
四、关于配偶工作
对录用(调入)的优秀博士,其配偶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予以人事代理聘用,具体工作岗位以参加实验岗位、部分管理岗位或其他服务类岗位的公开安排方式予以落实;对于硕士以下学历学位的,学校不安排工作,一次性提供安置补助费3万元。
五、工作程序与要求
1.学校各单位每年10月份向人事处报送本单位需引进的博士的专业方向及数量,人事处汇总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形成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建议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对外发布。
2.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同时向人事处、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个人工作、学习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博士后流动站出站证明、驻外使馆提供的在外留学的有关证明扫描件,发表的学术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和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
3.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试讲、考察推荐。
4.用人单位考核及考察合格(在试讲结束后)后,申请人到人事处就录用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5.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6.公示。
7.人事处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申请者,体检,办理来校工作的相关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六、其他有关说明
1.本办法适应范围为录用至教学科研岗位的博士。
2.服务期5年,违约金5万元,工作每满一年,减免20%;未满服务期,全额退回安家费及配偶安置补助费;享受10万以上购房补贴者,增加服务期5年,工作不满10年者,须退回购房补贴,工作每满一年,减免10%。
3.若夫妻双方均为我校录用的博士,科研启动费、安家费、购房补贴分别发放。提取购房补贴后,过渡住房住期不超过18个月。
4.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引进博士的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抄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教职工延退和返聘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