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2023〕27号
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报办刊经费管理,加快提升学报学术影响力和出版质量,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特制定《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稿费、审稿费等酬金发放和版面费收取管理办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工业大学学报年度优秀论文评选办法
安徽工业大学
2023年3月16日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稿费、审稿费等
酬金发放和版面费收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报办刊经费管理,加快提升学报学术影响力和出版质量,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教备厅〔1998〕3号)、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建议各学会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通知》(科协学发字〔1998〕039号)、国家版权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国家版权局2014年第11号令)、《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国新出发〔2020〕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中宣发〔2021〕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放特约稿件作者稿费,普通高校、企业或一般研究院所作者300元/篇,双一流高校或国家级研究院所作者500~1000元/篇,海内外著名学者1000~2000元。所约稿件应有国家级项目资助,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不发放普通稿件作者稿费。
第三条 发放专家审稿费、英文摘要修改润色费。专家审稿费100元/篇/次;英文摘要修改润色费35元/篇。
第四条 栏目负责人(编委)终审定稿费50元/页。
第五条 专家审读费1000~2000元/期。
第六条 两刊每年度可各评选5~10篇优秀论文,奖励500~1000元/篇。安徽工业大学学报年度优秀论文评选办法见附件。
第七条 学报自科版校内作者版面费100~150元/版面,校外作者版面费200~300元/版面;学报社科版校内作者版面费150~200元/版面,校外作者版面费300~400元/版面。两刊特约稿件均免收版面费。
第八条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社会服务收支管理暂行办法》(安工大〔2021〕89号),学报版面费收入全额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处给作者出具版面费发票。
第九条 按本办法发放的稿费、专家审稿费、英文摘要修改润色费、栏目负责人(编委)终审定稿费从学报办刊专项经费列支。专家审读费和优秀论文奖励费从留存学报编辑部的版面费收入列支,每年度的专家审读费和优秀论文奖励费不得高于留存学报编辑部的版面费收入。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原《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稿费、审稿费等酬金发放和版面费收取管理办法》(安工大〔2018〕149号)同时废止。
附件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年度优秀论文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质量的文章是期刊学术质量的灵魂,是期刊学术影响力不断提升的主要推动力,为吸引更多高质量的稿源,进一步提高安徽工业大学学报(以下简称学报)的质量和影响力,根据《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科协学发字〔1998〕039号)、《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2005年第31号)、《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国新出发〔2020〕10号)及《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中宣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论文评选坚持学术本位和学术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家评审、择优表彰。
第二章 组织
第三条 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在学报编委会指导下,成立评奖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条 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三章 评选对象、等级、周期、名额、奖金来源
第五条 评选对象:正式发表在学报上的学术论文,且为评选年度CNKI报告中的数据文献,同一篇论文只能参评一次。
第六条 评选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第七条 评选周期:每年1次。
第八条 评选名额:每次评选出5~10篇优秀论文。
第九条 奖金来源:优秀论文奖励费为500~1000元/篇,奖励费从留存提取的版面费收入中列支。
第四章 评选标准
第十条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考量方法,按选题价值、内容创新、写作质量、传播效果等指标制定评审标准。
第十一条 传播效果采用CNKI主要影响力指标来考量,分别为核心他引频次,一般他引频次,会议、硕博士论文引用频次,基金项目等级和WEB下载量等。根据各指标的贡献度,参考同行标准,制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参考标准:核心他引0.6/次;一般他引0.4/次;会议论文、博士论文引用0.2/次;硕士论文引用0.15/次;国家级基金论文权重0.1;省部级基金论文权重0.05。在以上指标权重总分值相同的情况下可参考WEB下载量,权重0.1左右。)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 学报编辑部负责参评论文的资格审核,并根据论文的主要影响力指标负责参评论文的初选工作。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综合考量论文的创新性、写作质量与体现传播效果的主要影响力指标评选获奖论文。
第十四条 评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获奖名单,经审核后,在近期出版的学报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证书、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下一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