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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党务和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8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党办〔20109

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党务和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依法治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党务和校务公开实施意见》(皖教工委〔20092号)精神,经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将《安徽工业大学党务和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510


安徽工业大学党务和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提高党领导高校科学发展的能力,促进依法治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的全面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党务和校务公开实施意见》(皖教工委〔20092号)精神,特制订党务和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党务和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学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规范党务校务行为,提高党务校务效能,加强民主监督,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营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2.坚持依法公开、有序推进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学校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务校务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关系。

3. 坚持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纪委、工会等部门协调监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重点公开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容易引发以权谋私的焦点问题。

4.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原则。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处理结果必须公平公正。

二、党务和校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一)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2.学校总体发展思路、事业发展规划和领导班子任期目标。

3.各级党的组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职责情况。

4.党委常委会、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与党内其它制度建设情况,党委常委会、全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5.党代会筹备、召开的有关情况。

6.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积极分子的推荐、发展对象的培养、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与党员的教育管理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与党内奖惩情况。

7.贯彻执行干部政策及干部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学校干部制度改革方案,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8.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与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情况,违法违纪案件及重要信访的查处情况。

9.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养计划及执行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与整改情况。

10.党员和群众关注的、经党委研究决定可以公开的其它事项。

(二)校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1.对上级党组织、行政机关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行政工作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2.学校各级各类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组成与分工,机构职能与岗位职责。

3.学校章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执行、修改和废止情况。

4.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对外合作重大项目及其实施情况。

5.学校行政职能部门的办事程序、政策法律依据与结果。

6.校有资产的管理、调配、经营情况。

7.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和大宗物资、大型设备购买的招投标情况。

8.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与债权债务,重大项目和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与效益分析。

9.学校招生、就业、收费制度与执行情况。

10.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11.学校各部门应建立的事务公开项目。

三、党务和校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1.按照党章和党内相关规定及校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稳步推进党务公开,全面深化校务公开。通过各级党组织和群团机构的组织活动或有关会议等组织形式,充分利用党委公文、校园网、宣传橱窗、公告栏、校报等媒介形式及时公布党务校务信息。通过建立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大情况通报制度等制度形式,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畅通党情民情反映渠道,确保党务和校务公开取得实际成效。通过座谈交流会、领导接待日、设立党务校务公开信箱等互动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交流、沟通信息,解疑释惑,化解矛盾。

2.党务和校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等程序办理。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必须经过审核,常规工作按日常工作程序依纪依法公开;由广大党员群众个别申请公开的事项,需提交学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公开;特别重大、敏感事项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党政机关审核。

四、党务和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学校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校党委、行政、纪委和党政主要部门、工会、共青团等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审定公开事项、指导协调工作、组织检查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分别具体负责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2.成立由纪委、监察、工会、共青团及教职工、学生代表组成的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党务和校务公开工作是否全面及时、真实公正、科学规范及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等善后事宜的处理进行评议和监督。对党员、群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各级党政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和整改,有些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

3.党务和校务公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各负其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纪委、工会协调监督;师生员工主动参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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