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宣〔2013〕6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网新闻宣传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校党委宣传部制定了《关于规范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的暂行规定》,经校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关于规范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网新闻宣传工作,规范对校园网新闻发布的管理,充分发挥高校校园网络宣传的主阵地、主旋律作用,着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确保校园网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导向性和时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网新闻发布权限及要求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原则。各单位(部门)拟发布于校园网的新闻稿件,须先经本单位(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审核并对稿件内容的政治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负全责;经审查无误后,自行上传新闻中心邮箱(xwzx@ahut.edu.cn)后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发布。
(二)由各单位(部门)承办的一般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该承办单位(部门)负责新闻通稿撰写;由多个单位和部门共同承办的学校层面的一般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牵头单位负责新闻通稿撰写;校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成立了相关宣传报道组的,由宣传部负责及时撰写稿件。
(三)为维护校园网首页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荐到“学校新闻”栏目的新闻,原则上应站在全校的角度,选择重要工作或者成功经验进行报道。本单位(部门)一般性新闻,如日常工作、工作例会、常规活动等,审核后放在“院部动态”栏目发布,“学校新闻”栏目一般不予发布。对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活动内容等相同属性的新闻稿件,原则上只发布在第一时间上传至校园网的前三五篇报道,其余稿件原则上不予发布,如在报道内容、角度等方面具有新颖性或具有特色的、有代表性的同类稿件也可酌情发布。
(四)以下几类稿件原则上不予以发布:学院某个系、中心等组织的,不属于全院范围的活动稿件;学院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稿件;各单位(部门)开展的具有相同属性的活动且已在校园网上发布过三篇以上的稿件。
二、校园网新闻时效性
(一)学校发生的重大或重要新闻,应当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上传党委宣传部发布,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二)各单位(部门)拟在校园网发布的新闻稿,要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上传党委宣传部发布;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在校外发生的新闻除外)。
(三)稿件处理时间:在工作日,“院部动态”稿件下午3点钟之前、“学校新闻”稿件下午5点之前发来的稿件当天发布。“院部动态”当天3点钟之后和“学校新闻”当天5点之后的稿件第二天发布(特殊情况除外)。在非工作日,原则上只发布学校重大稿件,“院部动态”稿件一般在正常工作日处理。
三、校园网新闻管理要求
(一)党委宣传部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宣传口径和有关要求,有权对各单位(部门)上传的稿件进行选择性发布或进行相关编辑和修改后发布或不予发布;对不符合要求以及写作质量差、失去时效性、无新闻价值的稿件,校园网有权不予采用。
(二)为提高各单位(部门)报送稿件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投稿的积极性,党委宣传部将分期检查统计并公布各单位(部门)登载稿件的相关情况;对投稿积极的单位(部门)和撰稿质量高的通讯员进行表彰;同时,对新闻稿件审核不严、内容不实造成重大错误或影响的单位、部门(个人)进行相应处理。
四、新闻稿件内容及要求
(一)网络新闻的标题一般只用一行式主标题,采用实题,尽量提示出最重要的新闻信息,体现“标题即新闻”,标题要完整、生动、精练、能够体现新闻主旨,字数尽量控制在20字以内。
(二)导语应尽量简明扼要,新闻中最重要的新闻事实或观点,应在导语(第一段)中予以概括、体现,充分发挥导读作用。
(三)鉴于网络宣传的开放性,新闻叙述应以第三人称,行文中忌用“我院”、“我中心”、“我处”等指代关系含混的字词。上述指代关系第一次出现时一律对应改为“我校”、“我校××学院(部、处)”,后面可用相应使用简称“该院”、“该(部、处)”。
(四)鉴于网络宣传的特殊性,除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外,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
(五)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特殊情况除外。
(六)投稿时,请在邮件标题中明确告知稿件内容;附件中的稿件正文最好用1.5倍行距,段前段后0.5行,首段缩进的格式,正文最后一句话末尾写上稿件撰稿作者及单位审核领导,如有图片,请注明图片作者姓名。
(七)新闻发布时,应规范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 + 姓名”的方式,如“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党委副书记××、校纪委书记××、副校长××、××处(部)处长(部长)××、××院院长××”等,应尽量避免“姓名 + 职务称谓”和“姓 + 职务称谓”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物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 + 兼职务称谓 + 姓名”的方式。多个校级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领导×××、×××等”的简略形式;涉及多位领导的排序一定要准确。
(八)新闻稿涉及的讲话如分点,一般不出现“一、二、三、……”,要用“一是;二是;三是……”、“一要;二要;三要……”。
(九)消息报道以客观事实报道为主,一般不需加感想与评论。如有必要,可适当夹叙夹议。
(十)来稿均请注明作者的姓名、审核领导姓名,以示文责自负;对无署名的稿件一律不予发布。
(十一)各单位(部门)来稿必须把文字和图片文件分开上传(不得插在word文档中)。新闻照片要求新闻要素清晰、人物形象好、质量较高、色彩纯正、曝光适度,图片文件统一以JPG格式。除了学校重大活动之外,一般新闻原则上可放置1-3张新闻图片。
(十二)来稿务求准确、及时、生动,力求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真实性、时效性、可读性。提倡“短、实、新、深、活”的撰写文风,尤其是数字、名称、史实、引语等应核实准确。
(十三)一般情况下,要求消息以不超过1000字为宜,重大新闻以不超过2000字为宜,对各单位(部门)撰写的反映一线师生感人事迹的典型通讯报道,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五、其他
本管理暂行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新闻宣传成果认定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教职工通讯员职责和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