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2006〕55号
第一条IP地址是一种重要的网络资源,为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统一管理,更好的管理上网计算机,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健康有序的上网环境,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促进校园网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校园网所有IP地址属统一分配、无偿使用,由校园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网信管理中心)负责统一管理,网信管理中心可根据需要对IP地址进行适当的调整或重新分配。
第三条需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均应向网信管理中心申请,填写IP登记表,并遵守《安徽工业大学校园网用户守则》。
第四条校园网所有IP地址的使用、管理按“谁申请,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教学及办公场所需IP地址,应由所属单位统一申请,本单位管理员专人管理。家属区用户申请IP地址,用户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网信管理中心登记、注册。
第六条用户不得窃取未分配的IP地址、私设IP地址或盗用他人的IP地址,违者一经查实,网信管理中心有权停止其网络使用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未经网信管理中心许可,用户之间不得自行转让IP地址。
第八条用户持有的不再使用的IP地址应及时通知网信管理中心收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过多的IP资源。
第九条用户更换电脑、网卡需通知网信管理中心为其绑定新的MAC地址。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网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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