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2016〕16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安徽工业大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等4个议事协调机构,各机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一、安徽工业大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新跃 李家新
副组长:祖 明 林钟高 陈 润 张国宝 葛芦生
魏先文 顾明言
成 员:刘 明 窦贤琨 王 俊 黄 勇 姚 敏
郑明东 吴文兵 高庆生 赵保平 王先柱
戴俊霞 戴玉纯 秦 锋 许杰星 汪家常
孙晓斌 徐新卫 张辉宜 何 伟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应急专项办公室、安全生产应急专项办公室、安全稳定应急专项办公室、学生应急专项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窦贤琨任办公室主任、汪旭东任副主任,盛樟任秘书。
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应急专项办公室设在后勤处,何伟任主任、祝为平任副主任,涂必华任秘书。
安全生产应急专项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许杰星任主任、何伟、徐新卫、孙晓斌任副主任,江文丽、涂必华、谢业佺、杨敏任秘书。
安全稳定应急专项办公室(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应急专项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吴文兵任主任,李晓山任秘书。
学生应急专项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姚敏任主任,郑明东、戴俊霞任副主任,蒋磊、肖亚明、刘翠娟任秘书。
学校应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党委书记、校长对学校应急工作负总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学校分管工作中的应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主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应急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对分工或领导交办工作的应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安徽工业大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新跃 李家新
副组长:陈 润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俊 王 薇 王先柱 韦良德 凤 杰
方承武 水恒福 叶凤华 刘 明 孙世民
芮良玉 李晓东 吴文兵 何 伟 冷护基
张 清 张辉宜 陈选华 季爱华 郑明东
赵保平 胡 涛 胡卫东 姚 敏 秦 锋
钱年根 徐柳根 高庆生 唐 忠 黄 勇
黄国才 曹世华 窦贤琨 戴玉纯 戴俊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统战)部。
三、安徽工业大学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家新
副组长:林钟高 葛芦生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俊 水恒福 刘绍兵 许杰星 孙晓斌
何 伟 汪家常 郑明东 秦 锋 徐新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负责国有资产清查具体事项。
四、安徽工业大学公房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林钟高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俊 水恒福 许杰星 孙晓斌 何 伟
汪家常 郑明东 赵保平 秦 锋 徐新卫
戴玉纯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负责公房管理工作具体事项。
以上各议事协调机构各成员开展工作均为职务行为,如遇个别成员职务变动,则由相应职务继任者继续担任相关机构的成员,并承担相应职责。成员职务变动较多或机构职责发生变化时,再适时集中调整。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上一条:关于调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55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撤销学校中外合作培养项目领导小组等15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