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2016〕15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学校“中外合作培养项目领导小组”等15个议事协调机构,有关机构名称及原发文文号如下:
中外合作培养项目领导小组(校办〔2005〕11号)
国家助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校办〔2005〕31号)
一本招生专业教学计划制订工作领导小组(校办〔2005〕28号)
涉外图书(音像)资料审查小组(校办〔2006〕52号)
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办〔2007〕21号)
“三定”工作领导小组(校办〔2007〕32号)
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校办〔2007〕42号)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领导小组(党办〔2008〕3号)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党办〔2009〕4号)
博士后岗位评审专家委员会(校办〔2009〕8号)
大学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党办〔2009〕10号)
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党办〔2010〕16号)
校园网无线覆盖及网络运维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校办〔2011〕2号)
职称以聘代评专家委员会(人〔2015〕2号)
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办〔2015〕47)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上一条:关于成立安徽工业大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等4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