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党〔2022〕26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陆 林 魏先文
副组长:祖 明 顾明言 刘 明 潘淑琴 水恒福
王先柱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菁 王孝义 孔 辉 叶凤华 刘家树
孙晓斌 吴文兵 何 伟 张文明 张世宏
张洪根 赵保平 洪 芳 袁志祥 徐 宏
徐 惠 黄 勇 窦贤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统战)部。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每年至少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每年组织开展院级党组织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三)每年向校党委至少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
(四)定期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六)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统筹做好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检查等工作。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根据学校岗位和个人职务变动情况自行调整,由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