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党〔2022〕6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皖教秘〔2021〕474号)精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新时代审计工作职责使命,提升我校审计工作成效,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安徽工业大学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负责部署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研究制定内部审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审议决策内部审计重大事项,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二、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陆 林 魏先文
副主任:祖 明 刘 明 潘淑琴 王先柱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计处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由审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
以上各成员开展工作均为职务行为,如遇个别成员职务变动,则由相应职务继任者继续担任成员,并承担相应职责。成员职务变动较多或机构职责发生变化时,再适时集中调整。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