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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校园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后勤〔20172

各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后勤服务主动性,提高后勤服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校园巡查管理办法(试行)》,经后勤处处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报请校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校园环境巡查人员名单及责任范围

2.校园环境巡查记录表

3.校园环境基础设施巡查报修记录表

4.校园巡查工作月度汇总表

5.校园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标准

6.校园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安徽工业大学后勤处

2017331

校园巡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校园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保障校园基础设施正常使用,为师生员工营造清洁安全的校园环境,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后勤处(后勤集团)对引进物业的监管考核办法》、《安徽工业大学后勤处(后勤集团)服务质量与规范》等规定,结合校园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环境巡查是指对室外的道路、广场、绿地、水面及景观设施的巡查。

第三条  组织领导

校园环境巡查由后勤处(后勤集团)校园环境保洁与绿化养护中心(以下简称校园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校园中心成立巡查工作小组,两校区各安排两名专职巡查员。

第二章  巡查内容

第四条 环境卫生

主要巡查道路、广场清扫保洁,绿地白色垃圾和杂物清捡,水面白色垃圾、杂物和水草清捞。巡查重点清扫是否到边到角,是否存在卫生死角,垃圾是否定点定时清运。

第五条  基础设施

主要巡查道路广场是否平整、侧石是否破损,上、下水道,通讯、电力等管道井盖是否完好。

第六条  园林设施

桥梁、凉亭、平台、游园小道、园灯、坐凳、雕塑、点石等是否安全完好。

第七条  横幅、广告及“牛皮癣”

校园悬挂的广告是否美观完整,内容是否健康有效,“牛皮癣”是否及时清理干净。

第八条 两山护林防火

  安排专职护林员全天候巡查管理,春秋冬三季防火高峰季节,加派人员,如遇有火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或报校保卫处。

第九条  校园禁止焚烧垃圾、秸秆、枯枝落叶

  禁止在校园内焚烧垃圾、秸秆、枯枝落叶,如有焚烧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  菜地清理

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区和住宅区是否存在毁绿种菜现象,铲菜是否及时有效。

第十一条  突发天气校园巡查

如遇台风、暴雨和大雪等灾害性天气,中心负责人和巡查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校园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及时上报。

如有突发情况要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处理。

第三章  基础设施报修

第十二条  巡查中发现基础设施有损坏、缺失要作现场记录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报水电与修缮中心或本中心及时组织人员维修恢复。

第十三条  对巡查发现的需要维修的,按照学校小型维修管理办法组织及时维修恢复。维修经费从后勤处(后勤集团)校园环境整治费中列支。

第十四条   校园内因施工造成基础设施损坏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中心巡查人员加强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如不能修复到位或推诿拖延,中心及时上报后勤处(后勤集团)协调学校相关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修复到位。

第四章  巡查程序

第十五条  校园中心专职巡查员坚持每天上下午各1次巡查校园,中心负责人每周12次带领巡查员对重点地段进行巡查。

第十六条  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及绿地保洁、绿化养护每日各巡查12次,下水清淤及园林基础设施每周巡查23次。

第十七条  巡查员每天如实填报巡查记录,每月汇总上报。

第五章  责任与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校园环境巡查是校园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之一,中心负责人是校园环境巡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深入一线,掌握校园环境工作动态,及时有效处理巡查发现的问题。

第十九条  巡查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吃苦耐劳,不畏工作环境艰辛,认真细致做好巡查、报告和验收回访工作。

第二十条  校园环境巡查工作要纳入中心和个人的年终考核目标,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校园中心校园环境巡查人员名单及责任范围

 

巡查员

责 任 范 围

 

佳山校区

胡玉华

道路、广场、水面、菜地、“牛皮癣”横幅、垃圾清运

住宅区

邢玉顺

绿地保洁、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维修

秀山校区

 

方文康

道路、广场、水面、菜地、“牛皮癣”横幅、垃圾清运

 

绿地保洁、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维修

附件2    

校园环境巡查记录

巡查人                           巡查时间        

巡查项目

巡查情况

处理结果

道路清扫保洁

广场清扫保洁

水面保洁

校园广告处理

校园牛皮癣清理

菜地处理

绿化养护

基础设施维修

突发情况应急处理


附件3

校园环境基础设施巡查报修记录表

巡查人                 报修人                验收人        

序号

编号

报修内容、地点

报修时间

维修单位

维修人(签名)

维修结果

验收情况


附件4

校园环境巡查工作月度汇总表

巡查人                                          

序 号

巡 查 情 况

存在问题整改(维修)

整改(维修)验收状况

附件5

校园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标准

主干

道路

1.每天上下午清扫两次,全天保洁。

2.清扫要到边到角,不留死角。

3.清扫保洁的垃圾要及时清运至集中存放地。

4.路面不遗留白色垃圾,抛撒的建筑垃圾和枯枝树叶,保持路面整洁。

1.小区道路每天上下午清扫两次,全天保洁。

2.清扫要到边到角,不留死角。

3.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两次至市垃圾中转站。

4.每周清扫楼梯擦抹扶手一次以上。

5.及时清捡草坪上的白色垃圾,清理杂草和杂物,保持草坪整洁美观。

炼湖

景区

1.景区道路、活动场地和亭廊内每天要清扫两次,且要到边到角。

2.及时清捡草坪上的白色垃圾和杂物,保持草坪整洁美观。

3.及时清捞湖面漂浮物和水中杂物,清捞过量水生植物。

垃圾桶

 

1.每天两次集中清理桶内垃圾,并做到随有随清。

2.每周两次擦抹垃圾桶,清扫垃圾桶周边环境卫生,定期清理污迹。

3.及时更换损坏的垃圾桶。

白色

垃圾

清捡

1.每天上下午两次集中清捡公共场地和草坪上的白色垃圾和杂物。

2.全天巡查清捡,保持公共场地和草坪没有白色垃圾和杂物。

3.清捡的垃圾和杂物实行袋装化,清运至市垃圾中转站。

垃圾

清运

1.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实行袋装化,清运至市垃圾中转站。

2.全天集中清运12次,并做到日产日洁。

3.每周清理垃圾存放点污迹12次。

4.每半月喷药消杀蚊蝇和灭鼠一次。

附件6

校园绿化养护保洁管理标准

(一)乔木养护

1.长势旺盛,叶片的叶色、大小正常,无焦卷叶,无明显不正常落叶;

2.无枯死叉,树盘无杂草,及时抹芽去萌;

3.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树木内膛枝、病虫枝、徒长枝要定时修剪,保持枝条茂密,完整无缺;

4.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做到无蛀干害虫,基本无蚧壳虫危害(有叶害虫控制每株被咬叶片不高于10%)。

5.新植苗木成活率95%,名木古树成活率要达到为99%

(二)灌木养护(含绿篱及地被灌木)

1.树木长势正常,无枯死枝、无缺株、缺块、断篱现象。

2.枝叶健壮,树冠完整美观,各种花灌木适时修剪,绿篱、球类及时修剪。

3.新植苗木成活率达95%

4.及时防治病虫害,虫害最严重的株数控制在5%以下(不含大乔木)。

5.每年施肥两次,迟效肥一次,速效肥一次。

(三)草坪养护

1.草坪、地被保存率、覆盖率达98%,不允许有“空脱”现象。

2.及时修剪。生长期每月修剪两次,要求高矮一致,草坪切边整齐平展,分界清楚,草坪上不能留存剪下的叶梢,草高不超过710厘米,纯度90%以上。

3.生长旺盛,颜色正常无病虫害。

4.草坪春秋两季在2-3次修剪后应及时追施肥料(复合肥、尿素或饼肥等)。

5.部分草坪逐年更新复壮。

(四)花坛养护

1.根据季节变化,每年换花3-4次,特殊地段适度增加次数、全年覆盖,保证不脱档,无缺株,花卉保存率达95%以上。

2.地栽移植苗要健壮,无病虫害,带花或带蕾,生长健壮,无病虫害,高度适中一致。

3.盆花要求12公分以上,带花或带蕾栽植,蓬径要求10公分以上。

4.花卉品种丰富多彩,换植前深翻细作。

5.花坛内杂草及时剔除。

6.花卉品种、数量由校园管理中心事先提出报后勤管理处同意后确定。

(五)绿地保洁

1.绿地内清洁卫生,无烟头、纸削、塑料袋等杂物。

2.游道、铺装地每日清扫一次,无积水,无淤泥,全天保洁。

3.水池、喷泉、水质要清洁,水面无漂浮物。

4.绿地内无堆放物料,无搭棚或其它侵占现象,如有必须及时汇报。

(六)设施管理

1.建筑小品、雕塑、喷泉、栏杆、路灯、卫生设施等园林设施,要求无损坏,如有损坏及时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及时汇报。

2.座凳、垃圾筒、标语牌等小型园林设施每周清洗一次,其它较大型园林设施每年清洗3-4次,保证无污泥、无蛛网,保持清洁卫生。

3.炼湖景点是我校重要景区,须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除保证湖区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外,节假日的喷泉开放应保证定时开启,水面保证清洁卫生等。

(七)着装上岗

1.养护管理人员必须着装统一标志性服装(或臂章等)上岗,并保证定时不脱岗。

2.校园主、支干道等清扫保洁工作,必须在早晨730分之前完成。

 
 
 

上一条:关于印发《楼宇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水电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