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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6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安工大党〔202418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对原《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安工大党〔202024号)进行修订,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将修订后的文件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工业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41224

 

安徽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皖教工委〔202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教材是指学校建设或使用的教学用书(其中境外教材是指学校用于教学的境外原版图书,经授权在境内影印或翻译出版的图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 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四条 学校科学规划教材建设,重视教材质量,突出教材特色。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指导和统筹全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研究解决教材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组织、协调学校有关教材工作,健全校内教材管理制度,负责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等。

第六条 校党委对学校教材工作负总责。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人力资源处、科研处、国际教育学院、财务处、图书馆、资产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第七条 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及协调总体工作;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分管领域教材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各教学单位党委对本单位教材工作负总责。各教学单位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教材发展规划制定、教材建设及其开设课程的教材选用、审核、评价、管理等工作。院级教授委员会应当在教材建设与管理中提供审议意见及决策支持。


第三章 教材规划

第九条 学校积极推进“立体教材”“数字教材”“校企合作教材”等多介质新形态教材建设,推动构建国家、省级和校级三级规划教材体系。重点组织编写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相关学科紧缺教材以及多种介质综合运用的新形态教材。

第十条 各教学单位应立足自身定位和培养目标,结合一流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科学规划教材建设,鼓励科研成果进教材,提升教材原创性,打造精品教材。支持优秀教材走出去,扩大我校的学术影响力。

第十一条 加强教材编写队伍建设,组织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优秀人才牵头编写教材,鼓励申报国家、省部规划教材。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十二条 教材编写应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

第十三条 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承担学校教材建设项目的由立项管理部门公示。

  第十四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教材编写工作。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

第十五条 鼓励加强与出版机构、教学指导委员会、高校联盟等的协作,积极参与优秀教材选题遴选以及开展跨学科、校际联合编写教材等工作。

  第十六条 及时进行教材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学校周期性组织开展教材修订工作,积极推动传统优秀教材持续建设,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

第五章 教材审核

第十七条 教材建设坚持凡编必审原则。学校组织编写的教材由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与专业建设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核。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出版机构或所在单位组织专家审核。凡通过审核并出版的教材(包括再版或修订的教材),需在出版后6个月内报送教材审核材料及样书1本至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教材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等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十九条 实行教材编写与审核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教材审核人员由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一线教师、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组成,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原则上应当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参与审核。

第二十条 校级规划教材的审核采用个人审读与会议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盲审制度。具体审核程序在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由负责组织立项的部门制定。

第六章 教材选用

第二十一条 凡列入学期开课计划的理论课程均需推荐选用教材(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军事理论课教材等按上级文件执行)。开设课程如属于“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的课程,按照教育部和中宣部相关要求,应当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主用教材。

第二十二条 教材推荐选用工作遵循凡选必审、质量第一、适宜教学、与时俱进、公平公正的原则。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第二十三条 各教学单位党委对本单位开设课程的教材选用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组织教材的遴选和审定工作。任课教师或课程(组)负责人承担教材推荐责任,专业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等承担教材推荐选用的审查责任。

第二十四条 相关教学单位应对哲学社会科学类教材、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海洋权益、社会安定、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内容或重大革命题材和重大历史题材的内容的教材进行重点审查。

第二十五条 教材推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流程如下:

(一)课程任课教师或课程(组)负责人根据教材选用原则,针对所承担课程,推荐适合该课程教育教学的高质量教材,并填写《安徽工业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选用申请。

(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负责对教材出版时间、最新版次等信息及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备选教材。

(三)各教学单位依托院级教授委员会和学院(部)党组织,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讨论并形成教材选用结果。学院(部)教授委员会对教材学术质量把关,学院(部)党组织对教材的政治导向把关。教材选用结果经学院(部)分管领导签字、学院(部)党组织领导签字后,报送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全校教材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学校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还须报学校党委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条 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和统一性。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变更教材,不同教学班的同一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同一教材。确因教学计划、课程调整或开展教学改革需要而更换教材,需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院审核、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选用。

第七章 支持保障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教材建设纳入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和政策支持,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等各级各类教材建设。保障教材编写、审核、选用、研究和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把教材建设作为教学单位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单位事业发展目标考评的重要指标,纳入教学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体系。

第二十九条 建立优秀教材编写激励保障机制,着力打造精品教材。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承担国家规划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作为推荐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成果。承担省级规划教材编写修订任务的主编和核心编者,作为推荐“省级教学名师”等的重要参考。教材编写工作纳入工作量考核,作为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的重要参考指标。

第三十条 落实国家和省级教材奖励制度,加大对优秀教材的支持。对在教材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按照学校教育教学成果(项目)奖励办法进行认定奖励。

第八章 检查监督

第三十一条 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对教材工作开展检查监督,相关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考评体系。

第三十二条 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持续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负责组织对全校教材工作的检查监督,并定期对教材选用工作进行总结,统计分析公布教材选用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三条 各教学单位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自检自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三十四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领导班子承担教材工作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相应教师承担直接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和教参以及数字教材参照本办法管理。校内其他单位或部门涉及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选用境外教材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原《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安工大党〔202024号)同时废止。学校此前的相关规章制度,与本办法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安徽工业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

开课院系

开课专业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双语教学

是□ 否□

英文教学

是□ 否□

课程负责人

联系方式

教材名称

书号(ISBN)

主编

版次

出版时间

出版社

教材等级或类别

A.规划教材(国家级□、省部级□、校级□)

B.获奖教材(国家级□、省部级□、校级□)

C.“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D.境外原版教材(外文原版□、影印版境外教材□、翻译/编译版境外教材□)

E.教育部各教指委推荐教材□

F.其它

任课教师或课程组负责人推荐承诺

本人承诺推荐选用的教材符合“一个坚持,五个体现”的标准要求,符合学校规定的教材选用原则和标准,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

若教材选用出现问题,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手签):  联系电话:

 

系(教研室)意见

对教材出版时间、最新版次等信息及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负责人签字:

 

学院(部)审核意见

对教材学术质量把关,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学院(部)公章):

 

对教材政治导向把关,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等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

 

 

学院(部)党委书记签字(学院(部)党委公章)

 

校专家组意见

 

 

 

 

 

专家签名:

 

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意见

学校党委意见(哲学社会科学教材)

注:1、请正反面打印。

2、表中所列“主编、出版社、版次、出版时间”均为拟选用教材的信息。

3、版次:是指选用教材的版本号,例如“第3版”则填写3,与印刷次数无关。

4、出版时间:是指教材对应版次的出版时间,与该版次教材印刷次数、时间无关。

5、凡在教材使用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将视问题类别与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