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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外国留学生教学工作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6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办〔201530

各院(部),机关有关部门:

为促进留学生教学工作可持续发展,科学合理地衡量教师教学工作绩效特制定《安徽工业大学外国留学生教学工作量考核暂行办法》。经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2015 年5 月26

安徽工业大学

外国留学生教学工作量考核暂行办法

一、留学生教学工作量计算范围

留学生包括学历生(本科生、研究生)和非学历生(交换生、语言生)。留学生教学工作量包括留学生课程教学工作量、指导研究生工作量和指导交换生工作量三个部分。

二、留学生研究生教育工作量计算

(一)留学生研究生全英文授课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

1.包含任务:理论课包括备课、编写教学大纲和讲义、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监考、阅卷、补考、成绩报送等;实验课包括准备实验、讲解、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考查、补考、成绩报送等。

2.计算公式:

全英文授课课程:教学标准课时=计划学时×5(课程系数)

汉语课程:教学标准课时=计划学时×2(课程系数)

(二)指导留学生研究生工作量计算

为探索有效的留学生研究生指导路径,留学生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即学生专业所在学院为每名留学生安排一名主导师,国际教育学院每名学生配备一名副导师或导师助理。各自任务如下:

1.导师任务包含:制定培养计划、指导学习、辅导答疑,指导科研训练、指导(教育)社会实践、指导论文、审阅论文、答辩等。

2. 副导师(导师助理)任务包含:协助学生与主导师之间的沟通、跟踪学生研究进展、督促学生按计划完成各环节学习研究任务、协助主导师完成论文审阅、答辩等。

3. 计算办法:

我校留学生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指导1名留学生研究生按指导2名国内专业硕士研究生工作量计算,即:

指导留学生研究生工作量=实际指导研究生数×240标准课时;

主导师与副导师(导师助理)工作量分配比例为7:3

具体课时分配表

学年          导师

主导师

副导师(助理导师)

第一学年

68标准课时/

42标准课时/

第二学年

100标准课时/

30标准课时/

合计

168标准课时/

72标准课时/

三、留学生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

(一)包含任务:教学工作量计算的范围包含教师从事理论课教学(含辅导)、实验课教学、指导实习、课程设计教学、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所完成的工作量。

(二)计算公式:

1.全英文授课课程:教学标准课时=计划学时×5(课程系数)

2.汉语课程:教学标准课时=计划学时×2(课程系数)

3.认识实习:教学标准课时=计划周数×20(课时)

4.毕业论文:计划周数×学生数×2(系数)

四、指导交换生工作量计算

为更好推动我校与海外合作高校学生互换,保证来校外国交换生教育教学效果,学校目前实行交换生指导教师制,即接收交换生学院根据学生专业,选派合适的教师,对交换生进行学习指导,包括:选课、协调相关课程教师与交换生对接、日常学习指导、研究指导(交换研究生)等。

由于交换生选课情况各不相同,为方便操作,交换生指导教师工作量以学期为单位,一次性给予补贴。如果需要,由指导教师依据学生实际选课情况,对交换生课程教师予以再分配。具体补贴计算办法为:1500(元)×学期数×学生数。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评优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