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2013〕44号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安徽工业大学教学成果(项目)奖励办法》业经校党委、校行政研究同意,现印发实施。2012年的教学成果(项目)奖励事宜比照该办法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工业大学教学成果(项目)奖励标准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教学成果(项目)奖励办法
为适应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需要,巩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鼓励多出高水平教学成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原则
1.注重成果,注重水平,加大对高层次、高水平成果(项目)的奖励力度。
2.依据成果(项目)类别、等级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
二、奖励范围
1.教学成果(项目)应为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取得并冠有本校校名的成果(项目)。教学成果(项目)须为国家级、省级、学校正式颁奖的成果或批准立项的项目,不含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评选的成果(项目)。
2.教学成果(项目)的类别为:教学成果奖类、教学研究项目类、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类、教学名师类、多媒体课件类、教材类、外语教学类、学位论文指导类、教学竞赛类、科技活动竞赛类、体育竞赛类等。
三、奖励标准
1.根据教学成果的评审机关和等级设置奖励标准(参见安徽工业大学教学成果(项目)奖励标准(一))。
2.根据教学类项目的批准机关和等级设置奖励标准(参见安徽工业大学教学成果(项目)奖励标准(一))。
3.根据科技竞赛项目的技术含量程度、竞争性大小、性质和影响度等分为A(较强综合性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竞争性科技竞赛项目)、B(一定的综合性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科技竞赛竞争性项目)、C(一般单科性的科技竞赛项目)三类,分别设置奖励标准(参见安徽工业大学教学成果(项目)奖励标准(二))。具体项目分类,由校教学奖励专家委员会评审提出方案,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布。
4.根据体育竞赛项目的赛事级别、竞争性大小、性质和影响度等分为A(全运会系列)、B(大运会系列)、C(单项赛事)三类,分别设置奖励标准(参见安徽工业大学教学成果(项目)奖励标准(二))。具体项目分类,由校教学奖励专家委员会评审提出方案,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布。
四、奖励程序
1.申报。每年年底,由各教学成果(项目)负责人对照本办法,向所在单位提出奖励申报。所在单位收集后分类报给相关归口部门汇总。其中,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工程)建设类、教材类、教学名师类、多媒体课件类、外语教学类、体育竞赛类、学位论文指导类、教学竞赛类由教务处汇总;教学成果奖类、教学研究项目类,由高教研究所汇总;科技竞赛类,由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汇总。
2.初审。相关归口部门对申报奖励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教务处、高教研究所、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等归口部门,根据国家、省、学校有关教学成果(项目)的批准文件,对照本办法规定,提出奖励初审方案。
本校教师主编教材申报奖励,须向教务处提供已出版教材的样本,由教务处初审后提出奖励初审建议。
3.审核。申报奖励的各类项目,由校教学奖励专家委员会评审提出认定方案,经校教学科研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公示。对拟奖励的成果(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颁奖。公示结果由人事处汇总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兑现奖励。
6.归档。颁奖的有关文件、材料,分别由教务处、高教研究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归档。
五、有关规定
1.颁发的奖金,由成果第一完成人(项目负责人)领取并进行分配。
2.奖励所得的涉税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多次获奖的同一成果(项目),以最高标准给予奖励(不含上级给予的奖励),不重复计奖。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工程)各类建设项目首次按奖励标准的50%兑奖,剩余50%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予以兑奖。
4.本办法未涉及但有关人员认为应予奖励的,应提供相关材料,由所有单位审核后,经校教学奖励专家委员会审议提出建议,报校教学科研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各院(部)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本单位内部分配办法中,制订相关的奖励办法,另行给予奖励。
六、附则
1.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原《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安工大〔2003〕12号)中关于教学奖励的条款、《安徽工业大学质量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工大〔2009〕15号)中关于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奖励的条款、《安徽工业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办〔2010〕34号)中关于竞赛指导工作量补贴的条款同时废止。
2.本办法施行前发生的教学成果(项目)不予追溯。今后若出现新的教学成果(项目)名称,经学校认定后其奖励比照同级同类项目的奖励标准办理。
3.本办法由校教学科研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安徽工业大学教学成果(项目)奖励标准
一、教学成果(项目)、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教学名师、多媒体课件、教材、外语教学、学位论文指导、教学竞赛类奖励标准
类别 |
级 别 |
获奖成果(项目) 等级 |
奖励标准(元) |
备注 | ||
教 学 成 果 奖 |
国家级 |
特等奖 |
100000 |
| ||
一等奖 |
70000 | |||||
二等奖 |
50000 | |||||
省级 |
特等奖 |
30000 | ||||
一等奖 |
10000 | |||||
二等奖 |
6000 | |||||
三等奖 |
3000 | |||||
校级 |
特等奖 |
3000 | ||||
一等奖 |
2000 | |||||
二等奖 |
1500 | |||||
三等奖 |
1000 | |||||
教学 研究 项目 |
国家级 |
重点项目 |
50000 |
| ||
一般项目 |
30000 |
| ||||
省级 |
重大项目 |
20000 |
| |||
重点项目 |
10000 |
含委托项目 | ||||
一般项目 |
3000 |
| ||||
质量工程各类建设项目 |
国家级 |
30000 |
| |||
省级 |
10000 |
| ||||
校级 |
2000 |
| ||||
教 学 名 师 |
国家级 |
教学名师 |
50000 |
| ||
省级 |
教学名师 |
10000 |
| |||
教坛新秀 |
5000 |
| ||||
校级 |
教学名师 |
5000 |
| |||
教坛新秀 |
2500 |
| ||||
类别 |
级 别 |
获奖成果(项目) 等级 |
奖励标准(元) |
备注 | ||
多 媒 体 课 件 |
全国奖 |
一等奖 |
20000 |
| ||
二等奖 |
10000 |
| ||||
三等奖 |
5000 |
| ||||
全省奖 |
一等奖 |
5000 |
| |||
二等奖 |
3000 |
| ||||
三等奖 |
2000 |
| ||||
校级 |
一等奖 |
1500 |
| |||
二等奖 |
1000 |
| ||||
三等奖 |
500 |
| ||||
教材(不含再版) |
公开出版国家规划教材(部) |
20000 |
| |||
公开出版省级规划教材(部) |
10000 |
| ||||
公开出版其他教材(部) |
100/万字 |
单部教材奖励总额以2000元为限。 | ||||
外 语 教 学 |
大学英语教学 |
四级 通过率 |
达到本校近三年本科生四级平均通过率 |
15000 |
四级、六级通过率超过本校近三年平均通过率部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分别奖励500元。 | |
六级 通过率 |
达到本校近三年本科生六级平均通过率 |
5000 | ||||
英语专业教学 |
四级 通过率 |
达到本校近三年平均通过率 |
5000 |
四级、八级通过率超过本校近三年平均通过率部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分别奖励500元。 | ||
八级 通过率 |
达到本校近三年平均通过率 |
3000 | ||||
类别 |
级 别 |
获奖成果(项目) 等级 |
奖励标准(元) |
备注 | ||
外 语 教 学 |
大学英语 四级通过率 优秀奖 |
第一名学院 |
5000 |
1.按照理工、人文社科两类学院排序,分别奖励前三名。 2.奖励班主任、辅导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3.奖金由所在学院分配。 | ||
第二名学院 |
3500 | |||||
第三名学院 |
2000 | |||||
学位论文 指导 |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奖 |
校级 |
300 |
| ||
教学 竞赛 |
教师教学竞赛奖 |
省一等奖 |
5000 |
| ||
省二等奖 |
3000 | |||||
省三等奖 |
2000 | |||||
校一等奖 |
1500 | |||||
校二等奖 |
1000 | |||||
校三等奖 |
500 | |||||
二、科技竞赛类、体育竞赛类奖励标准
类别 |
获奖成果(项目)等级 |
奖励标准(元) |
备注 | ||||
A类 |
B类 |
C类 | |||||
科技 竞赛 |
本校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含研究生)参加全国、省、校级科技活动竞赛(个人或团体) |
全国一等奖 |
10000 |
6000 |
3000 |
指导学生(含研究生)参加国际科技竞赛获奖的奖励标准由校教学奖励专家委员会研究提出。 | |
全国二等奖 |
6000 |
4000 |
2000 | ||||
第国三等奖 |
3000 |
2000 |
1000 | ||||
全国优秀奖 |
2000 |
1200 |
600 | ||||
省赛区一等奖 |
3000 |
2000 |
1000 | ||||
省赛区二等奖 |
2000 |
1200 |
600 | ||||
省赛区三奖 |
1000 |
600 |
300 | ||||
校一等奖 |
1000 |
600 |
300 | ||||
校二等奖 |
600 |
400 |
200 | ||||
校三等奖 |
300 |
200 |
100 | ||||
类别 |
获奖成果(项目)等级 |
奖励标准(元) |
备注 | ||||
A类 |
B类 |
C类 | |||||
体育 竞赛 |
本校教师指导本校学生参加全国、省竞赛(单项或团体)(全国赛事赛区赛,按省级办理) |
全国第1名或破记录 |
100000 |
60000 |
30000 |
本校教师指导本校学生参加国际和州际竞赛(单项或团体)获奖、校外指导教师指导本校学生参加体育竞赛获奖的奖励标准,由校教学奖励专家委员会研究提出。 | |
全国第2名 |
60000 |
40000 |
20000 | ||||
全国第3名 |
30000 |
20000 |
10000 | ||||
全国第4-8名 |
10000 |
6000 |
3000 | ||||
全省第1名或破记录 |
10000 |
6000 |
3000 | ||||
全省第2名 |
6000 |
4000 |
2000 | ||||
全省第3名 |
3000 |
2000 |
1000 | ||||
全省第4-8名 |
1000 |
600 |
300 | ||||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创业实训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创业实训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