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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1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安工大〔202042

各院(部),机关各部门:

为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三全育人”“五育并举”综合改革,打造一批办学声誉卓著、社会广泛认可的一流专业,不断提升专业建设的社会贡献度和成效显示度,特制定《安徽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

                             202065

安徽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

为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六卓越一拔尖”系列文件中关于专业建设的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三全育人”“五育并举”综合改革,构建 “国家、省、校”三级一流专业建设体系,打造一批办学声誉卓著、社会广泛认可的一流专业,不断提升专业建设的社会贡献度和成效显示度,为建设高水平大学提供重要支撑。

二、总体思路

(一)整体推进。全校各专业均应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强化专业特色,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和建设水平。

(二)择优培育。遴选支持一批在省内同类专业中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具有学校特色,能够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结构调整、提质增效的专业。造就一流人才,打造一流平台,产出一流成果。

(三)打造卓越。紧紧围绕国家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和安徽发展需要,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新时代人才培养的新要求,重点推进符合学校办学定位的新工科、新文科专业建设,着力打造卓越工程师、卓越文科人才等各类拔尖人才。

(四)示范引领。深化本科专业供给侧改革,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建设新工科、新文科等示范性本科专业。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 3 年左右时间,专业建设水平整体得到显著提升,力争 60%以上本科招生专业进入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占比为1/3

(二)专业建设目标

1.以专业认证(评估)促进专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建强用好基层教学组织,形成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2.以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体系为引领,建设一批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在专业改革创新、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质量保障体系等各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3.各专业都应以达成一流本科专业为目标,在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业建设规划,强化专业特色,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和建设水平,力争经过三年的建设,通过教育部组织的专业认证(评估),获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四、建设任务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强化立德树人根本宗旨、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国内外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8个方面。

(一)强化立德树人根本宗旨

1.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全过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教育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通过德育推动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的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2.课程思政和专业思政:结合“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要求,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能力素质要求,围绕“素质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课程建设目标,深入挖掘每一门课程的育人内涵和元素,设计和优化课程的各个环节。打造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选树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引领带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3.人才培养目标:着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具有社会责任感与创新精神,努力造就“有理想、宽基础、重实践、善创新”的创新型人才。国家一流专业应立足培养能够解决中国难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人才;省级一流专业应瞄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高素质创新应用型人才。

(二)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

1.专业带头人:承担专业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讲专业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程,能够引领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创新,在全国同类型高校的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为了加强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深度融合,一流专业建设可实施双带头人制度,除原专业负责人外,可在本学科领域内聘任学科(或方向)带头人作为专业学术负责人。

2.教学团队:专业教师结构明显优化,整体教学、教研水平明显提升。高级职称教师必须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专业基层教学组织健全、运行规范高效。

3.教学能力:教师的教书育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高,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教师国际交流或具有国际教育背景比例显著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能力与信息化教学能力显著提高。

(三)课程教材资源开发

1.课程建设:课程体系能够有效支撑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课程内容的及时更新机制完善,能够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发展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纳入到课程教学中。积极开展精品线上课程和线下课程等五类“金课”建设,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各类“金课”。

2.教材建设与选用:创新教材讲义呈现方式和话语体系,实现理论体系向教材体系转化、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教学体系向学生的知识体系和价值体系转化。加强教材建设,新增国家级规划教材或省级规划教材。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或省级重点教材等优秀教材和新教材比例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在相应课程的统一使用率达100%

3.数字化资源建设:适应学生自主学习和泛在化学习的需要,全面推进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实践和管理中的应用。实质性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

(四)实验实训条件建设

1.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综合运用校内外资源,建设功能集约、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作高效的专业实验实习实训平台。平台不但能够满足本专业实践教学需要,而且可以辐射校内外相关专业。

2.校企(地)协同育人平台:与地方政府、行业及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建设实践教育中心,共同打造合作培养实践教学平台,创立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促进培养与需求对接、科研与教学融合。

(五)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1.学生能力评价:实施以能力培养为主的考核方式改革,强化学生学业的过程性考核,建立能够支持学生能力达成评价的相关机制。

2. 早期科研训练:向本科生开放科研基地,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将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依托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基地和学校科技成果,搭建学生科创实践平台,推动高质量师生共创,增强学生科研能力。

3.创新创业与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全方位深层次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学生在影响力较大的国际级、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中获得高等级奖项。

4.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强,毕业论文(设计)总体选题科学,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在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中无不合格项目。

(六)国内外交流合作

1.深化国际合作育人: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大与境外高水平大学的交流与合作,理工科相关专业应引进消化吸收海外先进课程资源,建立与国际对接的课程体系。探索中外联合培养模式和机制,积极推进学生互派、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新时代人才。推荐优秀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和访学,选拔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赴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访学交流。

2.着力推进协同育人:建立校校、校所、校企、校地等协同育人机制,搭建对接平台,开展专业共建,扩展专业的社会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将社会优质教育资源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

3.加强与国内高校合作:与长三角高等工程教育联盟高校或国内其它知名高校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推进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联授等。

(七)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

1.通过专业认证或评估:对于已有认证标准或评估体系的本科专业,力争通过认证或评估,保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到国际标准。

2.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实践,积极争取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建立体系化的学业评价新模式、新方法、新标准。

3.开展教学模式改革:深入研究新时代大学生的学习模式,改革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推进研究性教学、小班化授课、实践学习、项目学习等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主动性、合作性、反思性学习。

4.教学改革成果与推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发表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做好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的培育工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

5.服务安徽省及长三角一体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流专业建设要与国家和区域的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承担起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双重任务。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直面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重大战略与政策问题,提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性、根本性对策建议,积极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1.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大力培育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专业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要求清晰明确、科学合理。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质量保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2.有效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教学督导作用,实现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全程监控和常态化评价,有力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关注社会评价,注重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合理使用。

3.健全毕业生持续跟踪反馈机制:走访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掌握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着眼于毕业生的中长期职业发展,全面地反映培养质量、发现培养问题,通过及时反馈指导人才培养工作的持续改进。

五、申报推荐办法

在全面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基础上,择优遴选建设成效好的专业,报送安徽省教育厅参与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选,具体申报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能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有特色,在国内高校中有影响力。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形成了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近三年未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不断加强课程教材建设,积极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努力打造五类“金课”。近三年承担省级教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建有省级及以上“金课”1门以上、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2门以上。

4.师资队伍水平高。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教授、副教授100%给本科生授课。近三年未出现师德师风失范和学术不端问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近三年,学生承担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项以上,在AB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一等奖或国家级奖项8项以上,就业率在92%以上,境内外升学率高。

(二)申报推荐程序

1.专业对照申报条件,填写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申报表,并报学院审核;

2.学院组织评审并择优推荐至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校外专家评审并报学校审定;

4.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5.公示无异议,按照程序上报材料至省教育厅。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学校统筹设立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经费,给予获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费30万元,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费10万元,建设经费从省教育厅下拔的一流专业建设经费中支出,如教育厅未下达经费预算,则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后期将根据专业建设进展和中期检查情况决定下一轮经费支持力度。

项目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教学研究与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培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同时,学校将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虚拟仿真项目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实验室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的立项与建设中优先向国家、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倾斜。

(二)组织保障

学校振兴本科教育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领导工作,统筹规划专业建设,研究解决专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振兴本科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负责学校一流本科专业规划、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学院负责落实学校关于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政策,组织各专业认真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加强绩效管理,保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取得预期成果。

(三)绩效管理

学校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项目化管理,建立项目年度检查评估制度。根据检查评估情况,进行滚动支持。年度检查评估结果作为教学单位事业发展目标考评的重要指标。

学校根据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给予奖励;并在师资队伍建设、资源分配、招生就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并充分赋权,为专业发展增强活力,坚持放管服改革,切实保障项目建设单位顺利推进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工作。

对年度建设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建设专业,分管校领导要约谈专业所在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于没有最终获得认定的一流专业建设点,要追究所在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扣发该专业建设期间学校应发放奖励的50%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享受岗位津贴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