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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享受岗位津贴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3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党学〔20206

各学院,机关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调动广大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辅导员工作水平,特制定《安徽工业大学享受岗位津贴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工业大学享受岗位津贴优秀专职辅导员申报表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0 619

安徽工业大学享受岗位津贴

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办法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全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奖补经费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037号),充分调动辅导员在学生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人数及岗位津贴标准

评选对象为学校2019年在岗专职辅导员,评选人数为9人,岗位津贴标准为5000/年。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以科学的方法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有效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受到所带班级学生广泛信赖。

3.理论扎实。刻苦钻研学生工作理论,有较强的理论素养、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积极从事和参与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学生工作有理论、有方法、有特色、有创新。

4.业绩突出。在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所带班级学风优良,在先进班集体创建、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资助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违纪率低,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5.作风优良。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深入学生课堂和宿舍,主动与任课教师、班主任和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能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组织能力强,善于与学生交流沟通,处理问题能把握公平公正原则,学生工作成效显著。

6. 2019年度个人综合考核为优秀等级(其中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及副处级辅导员为考核优秀一等)。

7省级及以上辅导员年度人物、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一等或全国二等以上奖项、有其他突出贡献的优先推荐。

三、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安徽工业大学享受岗位津贴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团委、后勤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组成。具体评选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组织。

四、评选程序

1. 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专职辅导员自愿申报,并填写安徽工业大学享受岗位津贴优秀专职辅导员申报表》(见附件)

2各学院党委结合个人申报情况,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考评,同时结合工作业绩及日常表现,经集体研究,推荐1名人选,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3.经学工部资格审查后,评选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开展答辩评选。

4. 申报人以“德、能、勤、绩、廉”为内容开展现场述职答辩,评委进行综合评分,按照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候选人。

5.公示及岗位津贴发放。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发放岗位津贴,   6月   30日   前将发放情况报省教育厅。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

安徽工业大学享受岗位津贴优秀专职辅导员申报表

   

性别

学历

出生年月

所在学院

职称

行政职级

所带年级

参加工作时间

 

主要业绩(可附页)

2019年度考核结果

学院党委意见

(公章)      

学校意见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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