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安工大党〔2020〕2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材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工具,是解决高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材建设与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稳定教学秩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含教材规划与立项、教材编写、教材审核、教材研究与评价、教材选用、征订和监管等。
第三条 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四条 学校成立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指导和统筹全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研究审议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教材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组织、协调学校有关教材工作,健全校内教材管理制度,负责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等。
校党委对学校教材工作负总责。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学科办、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科研处、国际教育学院、财务处、图书馆、资产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第五条 在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制度。
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及协调总体工作;组织教材研究、落实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各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的申报推荐和评选工作;负责全校教师与学生用教材的管理、评价和监管等工作。
各学院(部)负责本单位各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的申报;开展本单位教材研究,并向学校推荐规划教材、优秀教材;负责本单位教材的选用、审核与评价等。学院是教材建设与选用的责任主体,学院教授委员会对教材专业质量把关,学院党委对教材的政治导向把关。
第三章 教材规划
第六条 整体规划,分类建设。学校实施经典教材、精品教材等建设工程,推动构建国家、省级和校级三级规划教材体系,重点支持编写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公共基础课程、实践创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高水平系列教材。
第七条 组织编写出版有特色的高质量教材。进一步加大对教材建设的投入,结合学校优势学科、一流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批精品教材。公共基础课程、通识课程、MOOC课程和各类精品开放课程等教材要注重思想政治、精神文化和性情素质的培养,促进德育教育与知识教育、人文精神与科学素养的交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育学生的批判精神和创新创业意识;实践创新课程教材要重点体现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要重点突出本专业的学科优势、专业特色,适应专业人才培养定位。
第八条 积极推进教材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紧密结合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积极开展基于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平台的多媒体电子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纸质教材与电子及网络教材的有机结合,鼓励依托网络课堂和课程资源中心,结合多媒体课件、电子教案、课程阅读文献等教学资源的开发,逐步实现教材建设的现代化,以适应教学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第九条 规划教材
(一)申报重点。规划教材要反映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成果,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解决教学急需和填补学科空白的教材。各单位要结合优势、特色学科及精品课程建设情况,组织申报国家、省部级规划教材,以及各级各类教材建设项目。
(二)申报程序。按照教师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组织各级各类规划教材申报。
(三)其他事项。通过学校教材建设立项的项目由主编与学校签订任务书。主编应积极组织开展教材编写工作,联系信誉度高的出版社,确保教材按时保质出版。
第十条 自编教材
(一)申报要求。校内自编教材是指系(教研室)、课程组或课程负责人,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需要编写的课程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等。
申报自编教材必须符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2015第2号)的相关要求。对应课程已有公开出版且适合学校实际的优秀教材,不再组织教师进行自编。
(二)申报程序。教师填写《安徽工业大学自编教材和讲义委印审批表》,经学院(部)审核、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学院(部)组织统一具体编印工作。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还须报学校党委审核。
(三)其他事项。校内自编教材应有一年的试用期,如试用评价不理想,应及时更换。经过试用和修订,对师生反映好的自编教材,学校将择优列为规划教材。
第十一条 鼓励教师申报国家、省部规划教材的编写项目,学校将为入选者提供必要的条件,以保证教材编写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十二条 教材编写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四)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十三条 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第十四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主编须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第十五条 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建立教材周期修订制度,原则上按学制周期修订。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
第五章 教材审核
第十六条 坚持凡编必审。编写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第十七条 教材审核应对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
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第十八条 教材审核人员应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和一线教师等,并应有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参加。
审核人员须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要求,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客观公正,作风严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校内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专家的作用,校外要充分发挥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会、行业组织专家的作用。
实行教材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
第十九条 教材审核实行盲审制度。教材审核采用个人审读与会议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经过集体充分讨论,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得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
第六章 教材选用
第二十条 基本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三)适宜教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四)更新性原则。原则上应使用最新出版的教材,优先使用近三年出版教材,并适时采用新的版本。
(五)稳定性原则。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性,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变更教材。若确因教学计划和课程调整需要更换教材,须提前报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六)统一性原则。不同教学班的同一课程应选用同一种教材。确因开展教学改革需要,经学院审核、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可在不同教学班使用不同教材。
(七)减轻学生负担原则。坚持一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不得随意增发辅助教材。如确因教学改革需要而增发辅助教材的,须由所在学院提出,经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批准后实施。
(八)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第二十一条 教材选用标准
(一)文字教材
选用的教材应文字精练,语言流畅,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符号、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加工、设计、印刷、装帧水平高,价格合理。
(二)电子教材
选用的电子教材除了要符合文字教材的相关选用标准外,还应满足以下标准:
1.设计水平高,人机交互性强,学习路径可选,交互参数可设;安装方便,兼容性强,可靠性高,运行速度快,容错性能强。
2.界面设计简明,重点突出,使用简便;图片、图像清晰,动画生动准确,音效质量好,智能化水平高;文字表达规范,字号、字体和色彩适合阅读,用标准语音讲解、配音和对白。
第二十二条 选用程序
学校建立校院两级教材选用报审制度,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教材选用机构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一)一般教材的选用程序(除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外文原版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外的教材)
承担课程建设任务的系(教研室)在对现有教材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将课程教材选用计划和样书提交学院(部)教授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学院(部)党委会审查。学院(部)党委会对教材政治性进行审查后由党委书记签署明确意见,报学校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学院党委应对哲学社会科学类教材、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海洋权益、社会安定、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内容或重大革命题材和重大历史题材的内容的教材、引进教材进行重点审查。
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全校教材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还须报学校党委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使用。
(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外文原版教材选用程序
各学院(部)选用国(境)外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外文原版教材,需提前一学期将选用外文原版教材申请表及样书提交学院(部)教授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学院(部)党委审查。学院(部)党委对教材政治性进行审查后由党委书记签署明确意见,报送至校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党委宣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相关学科和由语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有关教材内容进行审查后,报学校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学校党委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使用。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选用程序
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应把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纳入培养方案和相关课程教学计划,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国家指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可直接选用,不需要进行政治审查。
(四)首次使用的教材需同时填报《安徽工业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
第二十三条 征订与发放程序
(一)报送教材选用计划。各学院(部)、有关教学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教材选用原则和程序,论证、制定下学期教材选用计划,并将教材选用计划报送至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发布教材选用信息。每学期正式选课开始时,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审定的教材选用计划及相关信息。
(三)征订、发放教材。教材进行招标采购,招标工作由资产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图书馆负责具体采购和发放工作。
(四)所有教材均按招标供货商折扣价格向学生供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价格原价采购的教材除外),校内胶印的自编教材按所核定的印刷成本定价供应。所需费用每学年随学费一并向学生收取,并于每年6月结算一次。
(五)如在教材征订过程中出现问题,图书馆、教务处应及时通知相关学院,由学院组织教师按照程序重选教材。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名义强制学生购买教材。违者按照《安徽工业大学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因教材计划疏漏,导致学生上课无教材;或者因教材采购环节失误,造成教材错版、课前未到书等情况,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学生教材发放
(一)学生上课应备有所授课程的正版教材。学生使用的教材来源可以多样化,提倡教材循环使用,但必须使用经学校审定后的版本,不得使用违规盗版教材。学生自行盗版、购买或使用盗版教材的,将负法律责任。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材、新生第一学期教材统一由学校代订发放,不作自主订购。
(三)教务处每学期选课时公布下学期各专业课程教材使用计划。学生选课时需确认“是否预订教材”,建议选择“是”,若选“否”,则不发教材。选课系统以第二轮选课结束时的教材预订情况作为发放教材的依据,第二轮后补选课程学生自主购买教材。计划一经报订,不得修改,学生须承担购买教材的责任。
(四)自编教材(含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不予统一订购,学生根据实验实践课程需要自主到教材库房购买。提倡教师将自编教材共享给学生,由学生自主打印使用。
(五)学生在领取教材时应认真检查教材质量,对照课表认真核对所领教材和课程的一致性。按计划领取的教材,除印刷、装订等错误外,一般不予退换。因各种原因中途休学、退学学生的已领教材不予退换。
第二十五条 教师教材发放
(一)在教材选用计划制定时,各开课单位教学秘书根据任课教师的需求,在教材管理系统中录入教师用书的品种和数量。未按时报订的教师用书不保证供应。
(二)任课教师(含辅导教师)可领取本门课程教学用书1册(套)。教师连续讲授同一课程、同一版本教材,从领用期起至少使用三年。负责开设课程实验的实验室可领用课程教学用书一册(套)作为公用,使用期至少三年。教师用书一经领出,因故换人也不再另发教材,由教学单位内部调剂。临时代课教师不发放教材。教师用书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三)任课教师(含助课教师、实验指导教师)凭教务处教学任务书(一年级新生的课程可凭授课通知书),领取该课程所用教材或辅助教材。
(四)各教学单位因教学需要领用其它教材,应经教务处、图书馆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领取。
第七章 教材选用的评价
第二十六条 学校将加大对教材选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在学校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教材审核、备案、定期检查的长效性、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教材使用规范,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第二十七条 教务处负责制定学校教材选用评价方案和实施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对学生普遍反映意见比较大的教材,下次征订时将限制选用。
第二十八条 教务处定期对教材选用工作进行总结,统计分析公布教材选用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八章 支持保障
第二十九条 教材建设经费。学校将教材建设纳入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的经费配套、学校规划教材的编写及出版、开展教材研究活动、国外原版教材的引进等。
第三十条 把教材建设作为教学单位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作为教学单位事业发展目标考评的重要指标,纳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体系。
第三十一条 建立优秀教材编写激励保障机制,着力打造精品教材。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承担国家规划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作为参评教学名师、教学优秀奖等项目评选的重要成果。审核专家根据工作实际贡献和发挥的作用参照以上标准执行。教材编审工作纳入工作量考核,作为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的重要指标。对在教材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按照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进行认定奖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供本科教学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本科教材的建设与管理。各学院(部)应参照本办法,依据学科建设及发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留学生教材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由学生所在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共同把关。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安徽工业大学教材选用和征订管理办法》(教学〔2007〕4号)同时废止。学校其它相关规章制度,与本办法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中天钢铁”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