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2006〕24号
选课制是学分制的核心,是学校教学管理的基础,是学校进行学籍管理及教学评价的依据,是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因素。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教学管理的具体情况,修订本规定。
一、选课原则
(一)凡已进行了学籍注册的在籍本科生须进行选课学习。
(二)学生应根据本人的学习情况与学习能力,在学院安排的教师指导下,选学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全校人文素质公共选修课程和跨专业课程;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可选学双学位教学计划内的课程。
(三)对本专业教学计划内有严格的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行课程,再选后续课程。未修完先行课程,一般不得选修后续课程。
(四)在一学期内有多位教师同时开同一门课时,学生在规定容量内可选择适合自己的授课教师进行学习。
(五)对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即在三到六年内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可提前或延期毕业。
(六)跨专业选课需经学院及教务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教学要求相近的课程高学分课程可以替代本专业同一类低学分课程。
(七)学生每学期选课学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5学分(申请延期毕业的除外),多于40学分应到学院办理申请手续。
(八)除学校规定不需要选课的课程以外,其他任何课程学生必须上网选课。未选课(含未办理补选课手续)或选课后不按选课课表上课或未参加考试或考核不及格者,不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九)学生不参加网上评教不能进行下一轮选课。
二、选课程序
(一)学生选课前,应仔细查阅下学期本专业教学执行计划、课程介绍和任课教师情况。
(二)每学期新一轮选课时选课密码进行初始化,选课开始后学生应更改密码并且保管好,以防密码泄露被他人改动课程。
(三)必修课选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选课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十五至十六周,学生可以自由选课,选课无容量和时间限制。第一轮结束后,教务处对超容量的课程将按专业优先、上学期平均学分绩高(一年级按高考总分的相对值:(高考总分—生源地二本控制线)/生源地二本控制线)优先的原则进行筛选,再进行第二轮选课;第二轮选课时限从第二轮选课开始至开学后的第一周,选课有容量和时间限制。第二轮选课期间学生要及时检查自己在第一轮选课中所选课程有无变化,确定是否需要调整自己的课程表。
(四)第二轮选课结束后,学生必须按选定的课表上课,不允许自行变更、调换课程。对于任何违反本规定而最终造成课程成绩无法上网登录者,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五)重学课、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只进行一轮,一般在开学后的第二到第五周内进行选课。
(六)第二轮选课结束后,若有特殊情况造成课程漏选、错选或因与重学课程冲突需要换选的,学生可以办理补(退、换)选手续,补选时间安排在第二至第九周,手续如下:
1.填写《选课补选申请表》,原则上应选择课程容量未满的教师;
2.经任课教师及学院教学干事(秘书)签字同意;
3.持经签字同意后的《选课补选申请表》到教务处办理补(退、换)选,教务处视具体情况可以对所选课程作适当调整。
4.持教务处同意受理的回执到任课教师处补登记姓名后方可进行补选课程学习。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办理补(退、换)选课程:
(一)学费未缴清且不办理相关手续者(根据“安工大〔2006〕62号”文件);
(二)过了选课补选截止日期者(截止日期:每学期第九周周末);
(三)所选课程已进行考试或课程已经结束再来办理补选手续者;
(四)所选课程为公共选修课者。
四、关于课程冲突的处理
(一)选课应确保所选课程不相互冲突,应在无冲突原则下,选择授课教师和授课时间。
(二)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安工大〔2005〕72号文件),重新学习课程与新修课程有部分或全部冲突的,可申请重新学习课程部分或全部免听,对于冲突部分可实行自学,但需填写免听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及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选课。
(三)必修课与校公共选修课冲突,优先保证必修课。
五、本规定自2006年9月起施行,原《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细则(试行)》同时废止。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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