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中天钢铁”奖教金评选办法
党学〔2020〕1号
为支持安徽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加强中天钢铁集团同学校的联系和合作,根据《安徽工业大学“中天钢铁基金”章程》,自2019-2023年,中天钢铁集团每年出资5万人民币,设立安徽工业大学“中天钢铁”奖教金,用于奖励在学校就业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和优秀工作者。参照安徽工业大学相关奖教金评选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安徽工业大学在职教师及从事学生就业工作者。
二、评选原则及条件
评选工作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品德高尚。
2.积极主动参与学生就业工作,且在学生就业指导、管理、服务工作中表现优秀。
3.未发生违反师风师德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奖励标准及人数
每年评选10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四、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条件,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学院(部门)审查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组织成立评审小组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组由安徽工业大学“中天钢铁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相关成员、校内相关专家等组成。
2.学院(部门)在对申报人进行认真严格审查后,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人,经申报人本人述职演讲,评审组评审,报安徽工业大学“中天钢铁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查审定,确定最后获奖人选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时间安排
安徽工业大学“中天钢铁”奖教金每年评选一次,每年10月底完成评审工作;11月份,学校与中天钢铁集团协调后,举行颁奖仪式。
六、附则
1. 本办法自2019年开始执行,由校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由安徽工业大学和和中天钢铁集团双方协商确定。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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