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2020〕21号
各学院分团委、各学生组织: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安徽工业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会各项工作和建设,推进学生会改革创新,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特制订本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使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以更优异的成绩服务学校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大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和“三统一”的基本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2.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着力扩大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组织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加强章程和制度建设,理顺团学组织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4.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对照党的期望、团的要求和学生需求,针对学生会组织“行政化”等突出现象,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机制规范性不够、工作内容服务同学成长需求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照顾同学特点不够、学生干部产生机制不规范和作风建设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大胆探索,勇于革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使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得到显著增强。
1.职能作用更加明确。通过改革,积极争取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支持,使我校学生会组织地位得到加强,工作自主性、规范性增强,联系、代表、服务同学和维护同学权益的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显著提升。
2.代表性更加广泛。通过改革,进一步扩大学生会组织的代表性,规范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重点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真正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学生干部;建立学生代表、学生干部直接联系同学、听取意见的制度。
3.队伍作风更加严实。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的产生方式;规范学生会干部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4.工作效能更加彰显。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学校团学工作的组织格局,理顺校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规范健全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减少层次、提升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避免“行政化”倾向;推动各级学生会组织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推动各级学生会组织进一步完善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改革举措
(一)改革完善学生会的领导体制
2.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学生会要定期、规范召开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主要任务是: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制定及修订组织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校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次,扩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两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大会代表经班级、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院级层面,原则上全部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院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席人选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产生也须面向广大同学,保证广大同学的参与机会。
(二)改革优化学生会机构设置及功能定位
3.明晰学生会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各级学生会是本级党组织领导下、团组织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要配合同级团组织加强对其他学生组织的引导、管理和服务。学生会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4.优化学生会组织体系。构建“校会主议、院系主行、班级支撑”的联动格局。校学生会对院学生会、院学生会对班委会具有指导职责,要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校学生会对院学生会、院学生会对班委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建立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每学期召开1次专题会议,专门听取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和意见建议,并对学院学生会工作进行评议,公开评议结果,作为评价学院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参考。
5.精简优化学生会机构。各级学生会要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符合学生组织特点,按照扁平化方式改革职能部门设置,减少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效能,减少发文、会议等推动工作的形式,杜绝“行政化”倾向。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其他任何职务。聘任秘书长1名,由团委专职干部兼任;学生会下设各部门副职原则上不超过2名;不得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
(三)改革夯实学生会的理论学习机制
6.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引领。各级学生会要加强对广大同学思想动态的关注,及时分析研判,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打造学习型学生会。校院两级学生会主要成员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学习会议。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并熟练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
(四)改革创新学生会工作方式方法
8.健全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校、院两级学生会成立权益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在校团委指导下,与相关公益律师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经常性联系,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同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建立日常调研机制,运用好“青年之声”网络平台,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校党政部门,并及时跟进,推动问题的解决。依托“校领导接待日”、“职能部门交流会”等组织化渠道和机制,搭建学生与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学校发展情况通报会。在任校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学校相关会议,代表和合理有序表达同学利益诉求。
9.健全项目化、扁平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实行工作由学生“众创众筹众评”制度,推行活动组织实施项目化工作模式。学生会要建立规章制度、工作事务的公开制度,每年应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常设机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广大同学对学生会工作的评价机制,从学生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等维度评价学生会工作,评价结果向全体同学公开。
10.加强“网上学生会”建设。各级学生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实名认证的新媒体平台,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实现信息扁平化传递,加强直接联系服务同学的力度,广泛吸纳同学参与学生会工作。主动引领思想风尚,弘扬青春正能量,大力开展清朗网络空间行动,建设一支靠得住、信得过、站得出的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
11.完善学生会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校院团委应指导学生会规范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制度,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和经费执行的公开及监督机制,增强财务预算工作的透明度。
(五)改革完善学生干部选用培养制度
12.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一要完善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规范选拔标准和程序。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二要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依托“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等平台健全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培训体系。三要关心支持学生干部的成长发展。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其开展学生工作的表现可作为推荐实习、就业和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13.建立健全学生干部评价考核和退出制度。针对学生会骨干特别是主要干部,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五个维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广泛吸纳广大同学参与,评价考核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每学期要向学生代表和一定比例非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述职,接受学生代表和广大同学的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于政治立场模糊、成绩不佳、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14.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学生干部监督约束机制,坚决抵制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将作风建设列入学生干部选拔、考核、使用等相关工作的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工作支持和保障
15.加强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学校各级党组织、共青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学生会的工作,在工作场地、经费、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校党委要将学生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重视关心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管理,定期听取相关汇报并提出指导要求,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广大学生通报学校发展建设情况。校团委要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科学指导,尊重和支持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尊重学生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主性。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经校党委批准,由校团委、学生会及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各学院分团委要指导本学院学生分会制定具体措施, 协调政策资源, 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学院学生分会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 按照统一部署, 把握改革重点, 抓住关键节点, 积极主动推进改革。
下一条:关于印发《 安徽工业大学学工系统晚间值班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