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2024〕74号
各学院,机关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安徽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进一步促进我校2024届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帮扶就业困难学生顺利就业,吸引更多毕业生留皖就业创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
2024年7月8日
安徽工业大学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
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安徽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进一步促进我校2024届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帮扶就业困难学生顺利就业,吸引更多毕业生留皖就业创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我校2024届在校就业困难本科或研究生毕业生;
2.申请人现为“待就业”状态(即:截至5月31日未就业毕业生);
3.申请人于2024年8月31日前,由“待就业”状态转变为“已就业”。
二、补助标准
为对我校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应聘期间花费(包含交通、住宿、饮食等)进行补助,制定标准如下:
1.申请人于2024年6月30日前就业的,补助为1500元;
2.申请人于2024年7月31日前就业的,补助为1000元;
3.申请人于2024年8月31日前就业的,补助为500元。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照片;自主创业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照片。
四、审核和发放程序
1.毕业班辅导员负责审核其求职相关费用等情况并确定补助金额。审核通过的,每月底提交汇总名单到学工部;
2.学工部根据名单和就业平台填报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报财务处发放补助。
五、其他
1.相关补助资金从学校专项资助经费中支出。
2.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部(就业中心)负责解释,即日起开始实行。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奖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