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2017〕11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推进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习能力,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活动与学习效果,特制定《安徽工业大学关于推进课程考核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安徽工业大学
关于推进课程考核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课程考核是提高教学质量、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习能力,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活动与学习效果。学校特就推进课程考核模式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1.建立科学、合理、多样化、过程性的课程考核,突出对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察,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重视学习过程、发挥学习能动性,追求学习效果,努力提高学习质量。
2.建立、健全完善的课程考核管理、激励制度,鼓励教师积极主动开展课程考核改革,着力提升学生自主性、研究性学习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课程考核改革应着眼于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注重过程形成性评价与期末终结性考核的有机结合,使课程考核真正起到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作用。
2.课程考核改革应实现三个转变,课程考核方式向多样化转变、考核内容向注重综合能力考核转变、成绩评定向综合性转变,推行多种形式、多个阶段的考核制度改革。引导教学内容和方法手段的改革,突出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教学质量。
3.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应遵循基本教学规律并应符合学校的实际,采取与学科特点、课程类型、课程性质和教学条件相适应的考核方式。严格考核过程控制,严格评分标准,确保学生课程成绩评定中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主要内容
1.考核内容改革
根据课程特点,确定本课程知识(概念、原理)记忆、理解、应用、分析(逻辑推理)、评价(批判性思维)、实践、创新等考核内容以及在成绩评定中各部分所占的比例。从现行偏重于知识记忆考核转变为注重知识应用能力、实践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
2.考核方式改革
根据课程本身特点和性质,改变以往课程考核理论考核多,技能操作、实践能力考核少,终结性考试多,形成性考核少的现状,推行多种形式(笔试、口试、答辩、上机、测验、论文等)、多个阶段(平时测试、作业测评、课外阅读、社会实践、期末考试等)、多种类型(作品、课堂讨论、课内测试、创作设计、研究性学习报告、文献综述报告、实验报告、设计报告、调查报告、课程论文、课外作业、竞赛等)的考核制度改革。
3.成绩构成改革
将课程总评成绩分为形成性评价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课程性质(必修、选修)、类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自身特点或内容(难易程度)、班级学生数量等不同,合理设置形成性评价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在课程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突出过程考核,加大形成性评价成绩所占比例,降低期末考核成绩的占分比例,原则上期末考核成绩的占分比例不得大于60%。推行多种成绩评定方式(任课教师评定、考核组评定、学生参与评定)等。各部分所占比例由课程承担学院的系、部、中心和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共同确定。形成性评价成绩不合格者,取消期末考核资格。
形成性评价,是在教学过程中即时、动态、多次对学生实施的评价,注重及时反馈,用以强化和改进学生的学习。形成性评价主要包括课堂学习(如出勤率、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学习笔记等)、课程作业(可包括小论文、研究报告等)、阶段性学习测验与期中考试(笔试或口试等)、教学实践活动(实验、创新等)、专题讨论、小组学习、自主学习等形式。
4.实验(实训)课程考核改革
实验(实训)课程考核要以实践动手和创新能力考核为主要方式,结合学生学习态度、工作纪律、作品或报告、答辩或实操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课程总评成绩可由每个实验(实训)项目操作成绩(含实验报告、操作水平、合作意识、团队精神、责任心等);能体现其水平的作品或工作成果;笔试成绩、课程答辩或实际操作测试成绩等综合评定。总评成绩的构成比例由教学部(中心)充分讨论后拟定。
参与相关的竞赛获奖与作品获奖可代替校内相应实验(实训)课程考核,具体方案由所在学院在课程考核前制定,报教务处备案后公布。
四、政策支持
1.获准承担考核模式改革的课程,给予工作量补贴。
2.获准承担考核模式改革的课程可直接作为校级教改项目进行立项。
五、工作要求
1.实施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是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学院、课程负责人与任课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研究本门课程的教学规律,总体把握所授课程的特点与性质,科学掌握课程各环节的评价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成绩。
2.各教学单位应对参与考核改革的课程加强监控,对其实施方案、考题内容、试卷及成绩分析报告等情况要进行严格审查,对其考核改革实施方案的科学性、执行情况和教学效果要进行客观评价,避免改革流于形式。
3.参与考核改革的课程,应在考核结束后,及时进行考核分析及总结,形成考核改革总结材料。
4.对参与考核改革的课程,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会同各教学单位进行实时跟踪管理、评价与总结,以便适时推广。
5.学校每学期结束后将对所有参与考核改革的课程从教学情况、考核情况、学生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评估,评估合格的课程,给予合理的质量绩效补贴。
六、其他
本指导性意见作为全校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原则性要求。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选取相应课程,精心设计,认真实施,扎扎实实推进课程考核改革工作,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各主要环节质量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