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2017〕14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整体水平,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体质健康测评工作。
组 长:葛芦生
副组长:秦 锋 芮良玉 姚 敏
成 员:王先柱 谢能刚 何 伟 张传峰 赵家贵
秘 书:汪珊玖
二、实施措施
1.将体质测评工作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在一、二年级体育课课堂教学中,强化素质练习;在课程考核中增大身体素质考核所占比重,占课程成绩的40%(男
2.三年级增设体育0.5学分,通过年度体质健康测试后方可获得。
三、测试办法
体质测试采取集中测试和分散测试两种方式。
集中测试安排在每学年10—11月份,由体育部统一安排。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分散测试实行网上预约,主要针对未达标的大四毕业班学生,具体测试时间由体育部视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在网上发布。相关学院应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
四、激励政策
1.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合格方能参加评奖评优、研究生推免、申请入党等。
2.学校将对体质测试组织有序、测试参与率、测试合格率高的学院给予奖励。
五、其他
1.各学院要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
2.因病、伤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测试的申请,经校医院证明,体育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学生须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按要求存入学生档案。
3.本意见自2017年开始实施。
4.本意见由体育部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关于推进课程考核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