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2005〕26号
多媒体教室是教师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活动的场所。为了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科学合理使用多媒体教室资源,为教学活动提供良好的教学保障,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根据教学任务的安排和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统一调度使用。
2、教务处按照课程授课性质与教学需求,依据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及精品建设课程、网络教学课程、优质教学课件课程优先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室资源,保障多媒体教室使用效率与质量。
3、多媒体教室使用、借用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二、使用、借用条件
1、需要使用多媒体授课的课程,各学院应在向教务处上报教学任务安排的同时,提交申请并报送其多媒体教学课件到教学建设科(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网络教学课程免送)。教务处对其所送课件组织审查。对达到“合格”以上的课件,教务处依据基本原则安排多媒体教室。授课教师无“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资格证”或多媒体教学课件不合格或无多媒体课件的课程一般不安排多媒体教室。对课程中需要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可到教务科借用。
2、各类学术报告(讲座)、专家博士论坛、新生入学教育、专业教育、毕业答辩以及校内教师培训等活动,需要借用多媒体教室的,由活动负责人提出申请,直接到教务科办理借用手续。其它情况,须通过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3、原则上任何学生社团、班级等组织的学生活动,均不得借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备。
三、使用、借用管理规定
1、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均须参加多媒体教学系统使用培训,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操作规程技术并取得“安徽工业大学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资格证”。“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资格证”不得转借。多媒体教学系统使用培训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
2、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的人员要严格按系统操作规程操作,爱护教学设施。
3、对于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播放教学影片的教学活动,教师应组织好教学秩序。若教师提前离开教室,则视为该教学活动结束,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值班人员有权终止活动,关闭多媒体教学系统。
4、多媒体教学系统关闭时间设定在学校规定的教学时间结束后10分钟。授课教师必须在其时间内完成多媒体教学活动,否则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值班人员有权终止其活动的延长。
5、对于任何进行与借用内容不相符合的活动,一经发现,值班人员有权终止其行为,并进行通报批评。
6、对仅利用多媒体扩音设施的,可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借用手提话筒。使用者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借用手提话筒24小时。在借用期间,发生设备遗失的,按原价赔偿损失;发生损坏的,按维修实价赔偿。
7、严禁利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下列活动:
(1)将多媒体教室租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活动;
(2)利用多媒体教室资源召开各种聚会、娱乐等活动;
(3)学生私自操作多媒体教学设备,利用多媒体计算机上网浏览、播放视频;
(4)学生自行在计算机上读取、下载、拷贝文件;
8、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值班员有权现场制止任何违规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行为。
四、维护与管理
1、教室内多媒体教学设备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并定期对教学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确保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同时负责处理日常教学中多媒体教学设备发生的问题,及时做好多媒体教学服务保障与技术保障。
2、每周一下午为全校多媒体教学系统设备集中维护时间,以保障多媒体教学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期间,不办理多媒体教室借用和手提话筒借用。
3、每周六晚、周日晚不安排使用多媒体教室。
五、使用注意事项
1、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已按教学需要统一设置了有关系统参数,一般情况不得更改。授课教师若有特殊要求,需要更改其设置时,必须事先通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授课教师在课程结束时应及时恢复计算机所设置的原始参数,以免影响后续教师的使用。
2、多媒体教室基本都与校园网连通。为防控病毒影响,多媒体计算机都装有硬盘保护卡。教师需提前安装上课所用的教学软件。一般应在开学前三天将所需软件通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安装。特殊情况也可持软件提前一天联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相关人员协助安装。
3、教学过程中,遇有病毒侵害无法清除时,为保障教学正常,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系统管理员须对多媒体计算机系统进行格式化处理,授课教师应做好授课软件或课件的备份。
4、授课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时不得让学生进行操作、代为使用,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强拉、强关控制柜的门,如造成控制柜门损坏或不关控制柜门导致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将通报所在的教学单位,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5、投影机灯泡属于高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有限,不能频繁开关机(开关机间隔时间设计限定不得少于3分钟)。
6、授课教师应保持多媒体教室讲台内的清洁,勿将粉笔、粉笔擦、茶杯等随意放在多媒体教室讲台内,教学过程中更不要在投影幕上作任何标记(投影幕表面涂有特殊材料,染上污渍后无法清除)。
7、多媒体教学设备经安装调试后,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多媒体教学设备,不得擅自将多媒体教学设备移出讲台外使用。任何违规行为,视其影响程度,参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安徽工业大学多媒体教学设施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教学〔2001〕36号)同时废止。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条: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安徽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