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制度汇编 > 教学学生管理 > 正文
制度汇编  
  • 教学学生管理
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补考和重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 文章作者: 浏览:

教学〔20203

各院(部),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完善学分制改革,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原《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补考和重学管理办法》(教学〔201321号)进行修订,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0325

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补考和重学管理办法

一、补考

第一条 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正常考试未获得学分的,或者课程正常考试前已办理完因故缺考手续的,给予一次免费补考机会。

第二条 在校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补考,只能重学。

1.公共选修课、体育课、实践类课程;

2.重学的课程;

3.无故缺考的;

4.违纪或作弊的;

5.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第三条 补考安排在原课程开课学期的下一学期开学后第2-3周内进行。

第四条 学生考试后应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查询成绩,成绩不及格或因故缺考的学生应认真准备补考,并于假期或开学初在教务处网上查询补考信息,按规定日程参加补考;不参加补考的学生被视为自动放弃补考机会,须按规定交费参加课程重学。

第五条 任课教师在组织课程考试时,应同时编制难易程度相同的甲乙两套试卷(内容不得重复),每套试卷根据试题顺序不同分成AB两个版本。

第六条 试卷提交学院审核后,由教学副院长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补考试卷,补考试卷的电子文档由所在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保存备用,并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第七条 任课教师须按《安徽工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310号)及时阅卷、复核考试成绩,并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成绩输入系统中提交学生成绩。

第八条 每学期开学前,教务处将在网上公布补考信息,包括学生名单、考场、时间等,并下发各学院;各学院负责通知并督促学生做好准备及时参加补考。

第九条 补考成绩按卷面成绩记载,没有平时成绩。

二、重学

第十条 学生课程考试未获得学分,或已通过该门课程考试取得相应学分,但成绩不够理想,希望提高学分绩,都可以申请重学。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重学次数不限。

第十一条 申请重学时间为每学期的第1-2周,由学生直接在网上选课系统中申请相应的课程重新学习。

第十二条 重学应随下一年级正常课程学习(跟班重学),或参加单独开班的重学课程学习(单开班重学)。提高学分绩重学必须参加跟班重学。

第十三条 若重学课程与学生当前正在学习的正常课程上课时间发生冲突,可申请办理重学课程的免听手续(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和任课教师同意),但必须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实验等学习任务。

第十四条 重学课程的考核成绩按实际成绩(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登记。

第十五条 课程重学必须交纳相应的学分注册费,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 对于当前学期学生有重学需求,而学校未开出相关重学课程的,经学校审核认定,学生可以在中国大学MOOC等相关平台上选择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进行学习。如线上学习顺利完成并获得相关认证证书,并且在学校组织的线下考试合格后,可以认定相关课程的重学学分。具体操作及要求如下:

(一)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于当前学期未开出自己需要重学的课程,可在开学第四周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注明要重学的课程名称,拟参加网络课程学习的课程名称、开课单位等信息,报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后提交至重学课程归属学院审核。

(二)  学院审核。课程归属学院要组织3人以上课程专家组,对学生所报网络课程的课程建设与开课情况、讲授内容是否符合我校课程大纲要求、教学资料是否齐全、线上教学要求和平时考核是否规范等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审核认定。

(三)  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学生可以上网学习。

(四)  修读网络课程范围。学生所选网络课程必须是教育部公布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清单以教务处公布为准),当前学期正在开课并且课程开课效果良好,符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五)  课程考核。学生应按照网络课程要求完成课程学习的各个环节(其中线上考试环节由学校或学院统一组织进行),获得该课程的线上学习认证证书后,参加由课程归属学院组织的线下考试,线下考试及格后方可认定该门课程学分。未获得线上学习认证证书或线下考试不及格者不认定学分。课程成绩以线上学习成绩和线下考试成绩综合计算,计算公式为:线上学习成绩*40%+线下考试成绩*60%。如果线上学习未给出成绩,以线下考试卷面成绩计入总成绩。

(六)  质量监控。教务处将加强对网络课程学习审批环节、线上学习和线下考试环节的监控与检查,对于在网络课程学习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线下考试资格或取消该课程的总成绩,情节严重的,按违纪处理。

(七)  参加网络课程学习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补考和重学管理办法》(教学〔201321号)同时废止。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普通学生体育代表队运动员学习成绩加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本(专)科生评教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