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2006〕31号
1总则
1.1 目的
随着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青年大学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生活压力、升学压力、人际关系压力、生理烦恼、家庭贫困等,因而容易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心理问题,不断出现各类心理危机事件,从而影响着高校的学生工作与稳定工作。为此,我们特提出“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心理健康等级预警与危机应急处理方案”,供校、院、各部门在发生各类心理健康危机事件时,能够及时干预、处理,力争排除或减小危机带来各种负面影响。
1.2 编制依据
依据学校心理学、临床心理学、心理卫生学的相关原理、理论,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徽工业大学所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二级学院学生。
1.4 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的界定
心理健康危机事件这里特别界定为“因个体或群体的心理因素导致的,对个体或群体的生命安全构成危险与威胁的事件,或引发个体或群体的阳性精神症状的事件”。比如:因为个体生活事件导致个体情绪失控,妄想同学老师要害他,而产生不能自控的自杀或伤害他人的想法;或者如“非典”的社会性灾难事件导致群体的严重恐慌,以致威胁公共安全等。
1.5 学生心理健康预警等级的设置
学生心理健康的危机程度,根据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可能的后果,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
一级预警:事件当事人出现严重精神病性症状(严重妄想、幻觉、情绪失控、严重缺乏自知能力等),危及他人或自身的生命安全,出现伤害行为,且伤害行为尚未结束;或者出现群体性严重恐慌,以致威胁公共安全等。
二级预警:事件当事人表现出明显的精神症状,或言语中流露出有自伤或攻击他人的倾向,且有一定的诱发事件和动机,但尚未有伤害行为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未出现伤害行为。
三级预警:事件当事人有严重的心理适应问题,伴随一些精神症状,但尚有自知能力,一定程度上愿意寻求帮助,或已在相关医院接受治疗和辅导,并能坚持服药。
2学生心理健康危机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心理健康危机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
2.1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党办、校办、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团委、研究生部、各学院等相关负责人构成。下设学生心理健康危机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相关学院和部门面对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启动相应的等级预警方案,下达应急处理工作任务。重大事件及时向省教育厅和校党委请示报告。
2.2 学生心理健康危机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学生心理健康危机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下属“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学生心理健康危机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发现、收集和评定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的等级,根据预警等级,二级以下通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向学生工作部(处)和相关学院、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报校心理健康危机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生处、保卫处及相关学院备案。一级预警由办公室报学生处,再由学生处上报学校心理健康危机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学生处向相关部门或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3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防和预警机制的建立
3.1学生工作处要会同团委在各个班级建立心理委员、宿舍建立心理联络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要定期开展对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联络员的培训,会同各学院辅导员,形成一个由心理联络员——心理委员——辅导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构成的四位一体的基层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预警体系,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解决。
3.2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要注意在每学年对新生的心理健康普查中筛选出问题学生。
3.3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成员要在日常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注意发现问题学生,及时向学生工作处和相关学院、部门发布预警信息。
3.4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要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心理危机干预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危机干预的各种理论与方法。同时,学生处要不定期聘请从事危机干预的专业人员(如精神卫生工作者、心理卫生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来校为全体学工干部做相关业务培训。
4不同等级预警对应的心理健康危机处理办法
学院及相关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该根据预警等级,在4个工作小时内,启动相应的工作程序、作出相应的处理。
4.1 一级预警的危机处理程序:
4.1.1知情单位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学生心理健康危机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即:校主管领导和学生处、保卫处、校办、校医院、相关学院或研究生部的领导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
4.1.2相关基层单位接报后尽快了解事件当事人信息,确定当事人姓名、身份情况,并立即与当事人直系亲属或配偶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尽快来学校;
4.1.3校领导小组组长或学生处应在4小时内召开相关信息沟通会议,全面了解事件的经过、危机发展状况,各部门提出相应对策,由校领导小组组长或学生处确定执行措施;
4.1.4在事件发生之后的一周内,由校领导小组组长或学生处决定是否进一步召集相关信息沟通会,了解进展情况和调整处理措施;
4.1.5由相关学院或研究生部指定专人全程负责记录、收集有关信息和证据;
4.1.6危机事件发生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要会同相关学院或研究生部及时对危机事件的当事人、目击者进行心理干预,此时的危机干预主要采取团体辅导的形式进行,团体辅导的领导者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4.1.7发病当事人应由当事人直系亲属及时送相关医院。若当事人直系亲属不能及时赶到,则由学生处会同保卫处及时送相关医院,相关学院或研究生部必须及时通知当事人的直系亲属赶来学校。
4.2 二级预警的危机处理程序:
4.2.1知情单位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校医院和相关学院或研究生部的领导;
4.2.2相关基层单位接报后尽快了解事件当事人信息,确定当事人姓名、身份情况,并及时与当事人直系亲属或联系人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尽快来学校;
4.2.3相关学院或研究生部的分管领导,视危机情况协同或召集学生处、校医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全面了解事件的经过、危机发展状况,制定相应对策,报学生处或校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指定责任人落实执行;
4.2.4相关基层单位做好有关信息以及证据的收集、追踪和记录工作,事件处理后报校学生处备案;
4.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派心理老师提供心理诊断与心理援助,为学院或研究生部后继处理提供参考意见。同时,学院或研究生部配合做好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4.2.6由当事人直系亲属陪同,或设法取得当事人直系亲属委托授权,尽快送当事人去相关医院检查、确诊,根据医院诊断情况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手续。
4.3 三级预警的危机处理程序:
4.3.1知情单位第一时间及时报告相关学院或研究生部的领导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
4.3.2相关基层单位接报后,请辅导员及时了解、关心当事人学习、生活近况,并指定班级心理委员或有亲和力的学生骨干与当事人保持经常性联系,提供心理支持;
4.3.3辅导员定期了解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并做相应的记录;
4.3.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在可能的范围,向学院提供必要的信息;
4.3.5谨防危机升级,辅导员、心理委员、心理联络员或学生骨干应留意当事人生活事件的变化。
5附则
5.1本预案是全校各部门处理学生心理健康等级预警与危机应急的工作文件,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应遵照执行。
5.2本预案由学生工作处制定并负责解释。学生工作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5.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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