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秘〔2025〕13号
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安徽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原《安徽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安工大秘〔2022〕3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表
2.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
3.科研教学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
安徽工业大学
2025年2月26日
安徽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
分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规范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安徽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是根据危险源特性和导致(引发)危险严重程度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并配套专业化安全管理和预防措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全校所有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及公共平台等)。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根据所涉及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实验场所安全分类和风险等级的认定。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认定程序
第四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指导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包括对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审定和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五条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作为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分类分级认定工作,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异化管理。
《安徽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第六条 各学院(研究院)作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所属实验室(系、所、中心)按实验场所(房间)进行危险源类别和风险等级认定;根据实验室安全风险认定结果组织开展风险等级标识张贴、管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编写等工作,并负责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对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动态管理。各实验室(系、所、中心)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对所属实验场所(房间)进行危险源类别和风险等级的评估和认定;实验场所的危险源及存放情况发生改变,应及时报所在单位进行审核认定。
第七条 认定程序。各实验室负责人对所负责实验场所(房间)进行危险源类别和风险等级评估认定后,将结果报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审核与确认,并由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
第八条 安全风险分级标准:根据实验室使用或存放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判定本实验室安全等级。实验室安全等级分为Ⅰ、Ⅱ、Ⅲ、Ⅳ级,分别对应重大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级的实验室(附件1:《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表》)。
第九条 安全风险等级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实验室所从事的各类教学科研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存放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产生的风险;存放或处置危险废物产生的风险;使用实验室射线装置、钢瓶、压力容器、烘箱、马弗炉、起重类设备、高压强磁设备等产生的风险等(附件2:《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
第十条 安全风险等级认定:
(一)Ⅰ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Ⅰ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危险源最多,风险最大。
实验原料或产物含剧毒化学成分;使用剧毒化学品;存储第一类易制毒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总量大于50kg或50L;存储有毒、易燃气体总量≥6瓶;生物安全BSL-3、ABSL-3、BSL-4、ABSL-4实验室;使用I、II类射线设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核材料;使用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超高压等第三类压力容器;使用强磁、强电设备;使用4、3R、3B类激光设备;使用富氧涉爆实验室自制设备;按照《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达到100分的实验室,涉及其中一项的实验室确定为Ⅰ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二)Ⅱ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Ⅱ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危险源数量中等,风险程度中等。
存储第二类精神药品;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总量为20-50kg或20-50L;存储有毒、易燃气体总量为3-6(不含)瓶;生物安全BSL-2、ABSL-2 实验室;使用第一类、第二类压力容器;按照《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在[75,100)范围的实验室,涉及其中一项的实验室确定为Ⅱ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三)Ⅲ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Ⅲ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危险源数量较少,风险程度较低。
存储第二/三类易制毒品;生物安全BSL-1、ABSL-1实验室;基础设备老化;按照《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在[25,75)范围的实验室,涉及其中一项的实验室确定为Ⅲ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四)Ⅳ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Ⅳ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危险源数量少,风险程度低。
不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主要涉及一般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的实验室;按照《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在[0,25)范围的实验,涉及其中一项的实验室确定为Ⅳ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第十一条 在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认定中,对危险源和危险程度存在争议或按上述原则无法确定等级的,实验室负责人将实验室危险源情况、争议问题及无法确定实验室等级原因报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进行审核,确定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
第十二条 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
(一)Ⅰ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Ⅰ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存在重大安全风险。
1.在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上张贴Ⅰ级危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明示危险源及教学、科研实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2.实验室针对危险源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应急管控措施,责任到人;配备完善的安全技防设施,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3.实验室要结合本实验室特点和实际定期对相关实验、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相应记录,报本单位备案;实验人员取得安全基本准入合格证和实验室安全专项准入合格证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4.实验室每天进行安全自查,并安排专人对所涉及的危险源进行安全自查,做好检查记录;二级单位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有相关记录;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查并报学校备案;学校党政负责人每年牵头至少一次安全检查。
(二)Ⅱ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Ⅱ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存在高安全风险。
1.在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上张贴Ⅱ级危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明示危险源及教学、科研实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2.实验室针对重点危险源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应急管控措施,责任到人;配备较完善的安全技防设施,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3.实验室要结合本实验室特点和实际定期对相关实验、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相应记录,报本单位备案;实验人员取得安全基本准入合格证,经实验室安全专项准入培训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4.实验室每天进行安全自查,并安排专人对所涉及的危险源进行安全自查,做好检查记录;二级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有相关记录;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组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查并报学校备案;分管校领导每年牵头至少一次安全检查。
(三)Ⅲ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Ⅲ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存在中等程度安全风险。
1.在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上张贴Ⅲ级危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明示危险源及教学、科研实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2.实验室有选择的针对重点危险源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应急管控措施;适当配备安全技防设施,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3.实验室要结合本实验室特点和实际定期对相关实验、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做好相应记录,报本单位备案;实验人员取得安全基本准入合格证,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4.实验室做到经常性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二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有相关记录;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督查并报学校备案。
(四)Ⅳ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Ⅳ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安全风险程度低。
1.在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上张贴Ⅳ级危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实验室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3.实验室可结合本实验室特点和实际对相关实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相应记录;实验人员取得安全基本准入合格证,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4.实验室做到经常性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二级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有相关记录;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督查并报学校备案。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分类管理
第十三条 实验室安全分类主要根据实验场所涉及的危险源特性进行划分,结合我校学科门类和专业设置,分为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特种设备类、其他类等类别。同一间实验室涉及危险源种类较多的,可依据等级最高的危险源来判定其类别。
第十四条 涉及化学反应、化学试剂的实验室归属为化学类实验室。这类实验室的危险源主要有: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可能带来的化学性危险源,另一类是设备设施缺陷和防护不足所带来的物理性危险源。管理重点是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麻醉品和精神药品、国家安监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实验气体、化学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涉及微生物和实验动物的实验场所归属为生物类实验室。主要危险源为微生物(传染病病原体类等)、动物等危害个体或群体安全的生物因子。重点是开展病原微生物研究和实验必须在具备相应安全等级的实验场所进行,开展实验动物相关工作必须具有相应的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等),使用实验动物须从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等。
第十六条 涉及放射源、射线装置等的实验场所归属为辐射类实验室。主要危险源为放射性物质。管理重点是放射源使用资质、存放场所、涉源人员等的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涉及机械、电气、高温高压等设备及仪器仪表等的实验场所归属为机电类实验室。主要危险源为机械加工类高速设备、高压及大电流设备、激光设备、加热设备等。管理重点是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电磁辐射装置等特殊设备及机械、电气、激光、粉尘等的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涉及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的实验场所归属为特种设备类实验室。主要危险源是该类设备本身,起重机械可能造成重物坠落、起重机失稳倾斜、挤压、高处跌落等危害;锅炉可能因超温、超压等导致材料失效发生爆炸或泄露造成机械损伤、烫伤等危害;压力容器可能因遇热超压、机械损伤、减压阀不合格等造成爆炸或气体外泄等危害。管理重点是按照要求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不涉及上述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均划归为其他类实验室。主要危险源为用电设备引发的用电安全风险,管理重点是规范用电。
第二十条 各类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地方)及学校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履行各类安全审验和报批程序,对其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
第五章 监督实施
第二十一条 实验室分类分级实行动态调整。当实验室的使用方向或研究内容等关键因素发生改变时(如增设科研教学项目),实验室应当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对于实验室中增设的科研教学项目,应对照附件3《科研教学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单独进行风险评估),并将结果及时向教学科研单位报备,告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风险级别调整,以便准确地实施安全监管。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结合实验室评价评估及各类实验室检查,定期梳理核实各相关教学科研等单位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不评、漏评或不按时报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材料、不及时进行实验室分类分级动态调整的,将下达工作建议书或给予校内通报。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实验室安全定级情况,高风险等级实验室较多、承担安全管理任务较重的教学科研单位,在实验室安全建设投入、实验人员安全培训及目标绩效考核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和倾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安工大秘〔2022〕32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表
注: 1.以每间实验室为单位进行评级。 2.实验室分级先按表中各级实验室所对应的参考情况划分,无所列情况的,按《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进行累计评分确定等级。 3.对于既有本表所列参考情况,又有《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所列危险源的,取两者较高者所对应的实验室等级。 附件2 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
注: 1.表中所称实验室房间均以面积为50m2计,其他面积可按比例调整评价内容; 2.表中符合任1种情况计相应分数,符合多种情况,分数累加计算,最高100分; 3.实验室自制设备,是指由使用人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制造、安装的,并以其为载体进行实验活动的非标设备;对标准设备进行改造也参照自制设备进行管理。 4.以每间实验室为单位进行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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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科研教学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
项目名称 |
项目起止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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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纵向项目□横向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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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所在单位 |
实验场所 (楼宇房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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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目标及其相关实验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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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涉及危险源 |
风险 |
防控或防护措施 |
应急或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请详细填写可能会出现的突发情况及应急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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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
室内电压:□220V□380V 大功率设备供电方式: □固定插座 □空气开关 □移动拖线板 □其他
□拖线板串联 □线缆裸露 □高压、高频电气设备 □大功率电气设备 □加热、烘烤等易引起火灾的电气设备 □易燃易爆环境下使用电气设备 □手持式电气设备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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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 □火灾 □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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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控制措施 □不导电灭火器 □配备带漏电保护器的空气开关 □电气设备良好接地 □设置高压设备危险区域警示标示 □接地检测 □紧急停止开关 □设备防护罩 □防护围栏 □通风橱 □化学品安全柜 □气体钢瓶柜 □生物安全柜 □手套箱 □局部通风 □视频监控 □泄漏报警装置 □门禁控制 □其他措施:
个人防护 □防护眼镜 □全面罩 □口罩/防护面具 □实验服/防护服 □防护帽 □手套 □防护鞋/绝缘鞋/靴套 □其他个人防护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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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 |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起重机械 □高温高压设备 □高、低温设备 □高转速、易爆裂(砂轮、切割片等)设备 □强震动、高噪音设备 □强磁设备□激光设备 □真空设备□液压设备 □空气压缩设备 □明火电炉 □高温油浴设备 □粉尘设备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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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伤害 □辐射伤害 □呼吸系统伤害 □高温灼伤 □低温冻伤 □飞溅伤害 □视力损伤 □听力损伤 □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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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钢瓶 |
□氢气 □甲烷 □乙炔□氨气 □氧气 □液氮 □一氧化碳 □惰性气体 □其他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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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爆炸 □窒息 □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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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 |
剧毒品 □丙腈 □叠氮化钠 □氯化汞 □氧化汞 □液氯 氯气□氰化钠 □氰化镉 □氰化钾 □氰化氢 □砷化氢 其他: 易制毒 □硫酸 □盐酸 □丙酮□醋酸酐 □三氯甲烷 □乙醚 □哌啶 □甲苯 □苯乙酸 □高锰酸钾 □其他 易制爆 □硝酸 □发烟硝酸 □高氯酸 □硝酸盐类(如硝酸钠) □氯酸盐类(如氯酸钠) □高氯酸盐类(如高氯酸锂) □重铬酸盐类(如重铬酸锂) □过氧化物和超氧化物(如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 □易燃物还原剂类(如锂、钠、钾、镁、镁铝粉、铝粉、硅铝、硫磺、锌尘、锌粉、锌灰) □硝基化合物类(如硝基甲烷) □其他 □其他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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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 □腐蚀 □燃烧、爆炸 □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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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
液态 □含卤素废液 □含重金属废液 □氢氟酸废液 □剧毒废液 □有机废液 □其他类型废液
固态 □锐器物 □破碎玻璃 □沾染剧毒试剂固体废弃物 □废弃试剂 □其他固体废弃物
其他废弃危险化学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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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 □腐蚀 □燃烧、爆炸 □割伤 □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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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病原微生物 □实验动物 □其他 |
□个体感染 □群体感染 □其他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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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危险源(如上述未涉及到的实验环境、实验原料、实验设备、实验工艺路线等安全风险) |
(此处根据项目内容据实填写) |
(此处根据项目内容据实填写) |
(此处根据项目内容据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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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项目存在哪类安全风险? □较高安全风险□一般安全风险□较低安全风险 2. 实验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是否满足该项目安全需求?□是□否 本人承诺对科研项目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等级认定客观真实,且制定了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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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开展科研项目:□是□否
二级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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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由二级单位归档。如果项目涉及到的危险源变更,须再次进行安全评估并重新提交此报告;此报告模板仅作为参考,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或自行编制科研项目安全分析报告。 |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