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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4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安工大秘〔20239

 

各学院,机关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本科(含普通专升本)招生专项经费管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学校相关招生考试经费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

2023419

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本科(含普通专升本)招生专项经费管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学校相关招生考试经费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科招生专项经费(含专升本招生考试经费)由教务处(招生办)根据生源情况和工作需要编制年度预算。

第三条 本科招生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普通本科、普通专升本招生宣传、招生考试、招生录取等环节的支出。主要支出范围有:

1.招生工作日常办公费用;

2.招生宣传费;

3.各生源省份招生录取费;

4.录取通知书制作、邮寄等费用;

5.专升本招生考试劳务酬金支出,主要内容有:笔试部分:报名资格审核、保密及视频监控保障、考务、监考等人员劳务费;自命题试卷出题、阅卷等人员劳务费;自命题试卷制作、整理、统分核分、录入、保卫等人员劳务费;笔试考试考务、巡考等人员劳务费;试卷印刷费以及相关办公耗材费等。面试部分:面试命题、面试专家、面试考务、巡考等人员劳务费等。

第四条 招生宣传费

1.招生宣传费主要包括各类招生网站宣传、广告、视频制作、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的设计印制费等,新媒体运营、招生差旅费、交通费和参加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的相关补贴等。

2.本校教工在校外开展招生宣传讲座、报告以及招生咨询会的,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一定的酬金。开展专题讲座和报告的,高级职称可按每场400元标准发放劳务酬金,中级及以下职称可按每场200元标准发放酬金;参加校外招生宣传咨询会,开展咨询互动答疑活动的可按每场(半天)200元标准发放劳务酬金。若发生交通费用可按校财务规定报销车费和交通补助,其他补助和报销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3.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发生的所有宣传费用从学校招生专项经费中支出;由学院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发生的所有费用从学院的相关招生宣传经费中支出。

第五条 专升本招生考试劳务费支出项目及标准

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要求和操作规范依据国家和省招生相关文件办法执行。学校按照招生工作方案组织的考试报名、考务、监考、面试、录取及自命题工作酬金发放项目和标准按下表执行。

序号

项目

标准

备注

1

报名审核、保密、视频监控保障及其他等酬金

200/半天/

相关工作人员

2

考务费

200//

考务组织、监考人员

100/半天/

保卫、医务、应急、巡考等保障人员

3

考场清理

50/半天/人(1200元封顶)

桌椅清洁整理等(后勤处统筹)

4

笔试命题

400/

校内命题人员

封闭命题每天600元(3000元封顶)

1000/

校外命题人员

封闭命题每天1000元(5000元封顶)

100/

命题审核人员

封闭管理每天400元(1600元封顶)

5

笔试阅卷

300/半天/

阅卷人员

6

笔试考试成绩统计与核查

200/半天/

相关工作人员

7

命题制卷工作人员

200/半天/

相关工作人员

8

面试专家酬金

300/半天/

面试专家

9

面试考务

200/半天/

考务人员

10

面试巡考费

100/半天/

巡考人员

11

面试辅助岗位

100/半天/

保卫、医务人员

第六条 其它

1.招生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教务处(招生办)和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经费的使用,规范经费管理。

2.本办法中相关政策如遇上级文件调整,以上级文件为准。

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招生办)、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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