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制度汇编 > 科研、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 > 正文
制度汇编  
  • 科研、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
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8日 文章作者: 浏览:次

安工大党〔2026〕73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健全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

安徽工业大学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健全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皖教科〔2020〕7号)等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部门和各学院根据本规定履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职能。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第三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引领作用,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普遍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育人,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着力构建固本铸魂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塑造立德树人新格局。

    筑牢思想根基,提升政治认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研究生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信心,将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伟业。

    强化价值引领,提升科学涵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学术道德与学术伦理教育,引导研究生恪守学术规范,勇攀科学高峰,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成为科技自立自强的中坚力量。

完善育人体系,提升综合素养。构建协同联动、运行高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提升研究生的心理健康素质、人文素养和法治意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激发主体作用,促进成长成才。激发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营造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研究生在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第三章 管理体制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的体制。学校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校领导统筹协调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整体推进。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督促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研究生培养的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第六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是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校领导和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传达和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和部署;负责制定与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组织调查研究生的思想情况,定期召开会议、交流信息、总结经验、协调工作,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和提出建议和意见;结合建党周年等各类重要纪念日,组织研究生开展校级主题宣传与宣讲活动;负责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指导;负责组织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助学金的评审;负责对违纪研究生的处理;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指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入学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实践和就业指导与服务等工作;指导研究生会和研究生组织的工作,遴选和培养优秀研究生骨干,引导研究生开展各种有益活动;负责选树、宣传推广一批研究生思政教育典型案例;组织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的培育和申报工作。

    第七条 各学院党委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研究生日常管理,各培养单位党委书记是本单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学生日常管理的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共同协助开展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落实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任务;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学院研究生党建工作,制定党组织活动计划,做好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发展工作;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安全稳定、心理健康教育、奖惩、社会实践、就业指导、毕业教育等日常事务;指导本学院研究生社团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生科技学术活动及文体活动等;指导、督促和检查本院导师对研究生的教书育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第八条 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首要职责是立德树人。其主要职责是:

    坚持将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根本目标,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态,定期与研究生交流沟通,关心他们的思想、生活和学习,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关注研究生职业发展,在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心理健康等方面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帮助研究生树立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引导研究生跟踪学术前沿,直面学术问题,开拓学术视野,在学术研究上开展创新性工作,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支持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必要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研究生社会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重视教育和引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杜绝剽窃、抄袭、编造数据、谎报成果等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将学术道德、科研诚信、实验安全、工程伦理教育等内容贯穿培养全过程。

    第九条 研究生辅导员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的开展。其主要职责是:

    积极履行思政辅导员的核心职能,深入联系学生,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动态与需求,针对学习、生活、科研中的困惑进行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丰富思政教育,结合研究生特点组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社会实践等活动,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化协同育人,加强与导师、家长的沟通协作,及时反馈学生情况,形成家校合力,共同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

    第十条 研究生党支部受学院党委领导,其主要任务是:

    常态化开展支部研究生党员基本培训,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组织时事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做好党建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校研究生会在校团委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组织开展适合研究生特点的科技、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等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宣传学校的中心工作,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思想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健全导师与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协同联动机制。对研究生个人或群体中存在突出问题,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不能化解的,应及时报请学院介入,对于重大问题或学院不能解决的问题,学院应及时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指导导师和辅导员及时、妥善解决。

第四章 实施途径与方法

    第十三条 坚持党建育人,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研究生党建工作机制,坚持以党建带团建、以党风促教风学风。加强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建设,选优配强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创新研究生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将党支部建立在科研团队、课题组内,依托科研平台、培养基地等设立党组织;严格规范基层研究生党组织生活,切实提升“三会一课”质量,强化对研究生党员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引导研究生党员在创先争优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鼓励基层党组织结合学院专业特色与研究生特点,打造“一院一品”精品党建活动品牌;持续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与质量创优工作,积极开展“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活动。

    第十四条 坚持课程育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加强思政课建设,开全开好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创新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思政课。加强“四史”学习教育,引导研究生深入研读经典、把握时代命题,夯实理想信念根基。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加强廉洁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系统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专业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掘和运用专业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科学精神、学术道德、家国情怀等有机融入专业课教学,挖掘各学科蕴含的育人元素,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

    第十五条 坚持科研育人,深化新时代校园文化建设。坚持价值引领与学术训练相统一,开展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研究生树立科技报国、服务人民的理想信念,弘扬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科学家精神;充分发挥导师的科研育人作用,将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创新能力的指导融入课题组组会、论文指导、实验协作等日常科研活动,定期开展导学思政交流;积极开展校院两级研究生学术文化活动,通过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学术报告会、学术沙龙及科技创新竞赛等学术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术文化氛围;加强对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广大研究生自主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高水平科技竞赛和学术活动,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参加国内外高层次学术交流,引导研究生在解决真问题中厚植家国情怀,实现科研能力与思想政治素质同步提升。

    第十六条 坚持实践育人,拓展实践育人空间和阵地。加强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引导研究生深入基层、企业与乡村,围绕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等课题开展实地调查,在国情认知中厚植家国情怀;推进志愿服务与公益行动,鼓励研究生参与支教、环保、法律援助等项目,在服务社会中增强奉献意识和集体观念;融入红色教育与主题实践,利用革命旧址、纪念馆等资源开展现场教学、情景体验,结合主题党日强化理想信念;支持创新创业与学术实践,组织研究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等竞赛及产学研项目,把创新精神培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统一起来;打造一批“科技下乡”“博士宣讲团”等实践育人特色品牌,选树一批具有家国情怀、社会责任、志向高远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典型。

    第十七条 坚持网络育人,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充分整合校院两级新媒体平台资源,主动推送贴合研究生思想特点、贴近学业科研实际的正向内容,打造富有吸引力感染力的网络思政内容,探索“AI+思政”新范式,充分利用人工智能赋能思想引领;针对研究生群体特点,强化其网络道德教育与网络法律法规教育,持续增强研究生的自律意识与责任担当,全面提升研究生的网络信息素养;推动研究生骨干参与网络内容建设与舆情引导,鼓励研究生创作传播正能量网络文化作品,引导研究生自觉提升网络素养,养成理性上网、文明发言的行为习惯,共同营造清朗健康的网络育人空间;健全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排查研判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不良信息,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第十八条 坚持安全育人,强化研究生政治安全意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教育贯穿研究生入学教育、日常管理及毕业离校全过程,切实增强研究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与风险辨识能力;加强研究生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坚决防范和抵御非法宗教活动;完善“预防为主、定期研判、应急处理”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研究生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与身体健康。

    第十九条 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强化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畅通渠道,加强研究生与学校、导师、辅导员及研究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发现并解决研究生在学习、科研、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建立研究生困难群体帮扶清单,关心特殊困难个体的需求,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建立和完善“奖、贷、助、补”四位一体的研究生助学体系,把握政策导向,公平、公开、公正评审并及时、准确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做好研究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开拓就业市场,促进研究生充分就业,不断提高就业质量。

    第二十条 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结合,健全研究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依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定期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动态心理档案,及时发现和解决研究生心理问题;针对研究生心理特点,积极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工作,帮助研究生解决好情绪调节、环境适应、人格发展、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择业就业等方面的困惑,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研究生掌握心理调适方法,增强心理韧性;切实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导师第一责任人的作用,每个研究生班级有心理委员,每个学院有心理工作站站长,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治疗,将研究生的心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二十一条 坚持普遍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研究生的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差异化的教育目标,设计分层分类的教育内容,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精准覆盖。对低年级研究生侧重开展校史校情教育、学术规范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其尽快完成学业阶段过渡,树立正确的学术方向与发展目标;对高年级研究生侧重开展就业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引导其将个人发展融入国家和地方发展需求,提升就业创业与职业发展能力。对学术型研究生侧重强化科研报国教育,引导其深耕基础研究、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涵养优良学术道德;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强化职业素养培育,引导其深耕行业实践,提升服务行业产业发展的能力。

第五章 条件保障与队伍建设

    第二十二条 组织保障。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承担统筹规划职责,各培养单位党组织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与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安全保卫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工作联动,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二十三条 经费保障。校院两级应保证研究生日常教育活动和各级学生组织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以保障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十四条 队伍建设。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明确导师的育人职责与义务,强化导师培训,引导和激励导师潜心育人;配齐配强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加强研究生辅导员专项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加强研究生骨干培养,提升研究生骨干队伍的理论水平和综合能力,充分发挥研究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下一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