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2021〕104号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防军工科研项目的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安徽工业大学国防军工项目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
2021年11月12日
安徽工业大学
国防军工项目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与国家军民融合战略,更好地服务国防建设,对国防军工类科研项目(以下简称“军工项目”)在科研工作量计算时认定如下:
一、项目类别
按照不同类别,分成以下5类军工项目:
1.军委科技委、军委装备发展部、军委后勤保障部、国防科工局和科技部等单位下达的各类国防、军工科技计划项目,并在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立项通知书)明确为重点、重大项目的项目。
2.军委科技委、军委装备发展部、军委后勤保障部、国防科工局和科技部等单位下达的各类国防、军工科技计划项目。
3. 其他部委、各军种、省军民融合办公室、省科技厅等单位下达的各类国防、军工科技计划项目。
4. 其他军民融合部门下达的各类国防、军工科技计划项目。
5. 横向项目。上级主管单位为军工、国防部门的军工国防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委托的各类技术服务、开发、咨询、技术转让、专利许可等的科研项目;具备保密资质的民口企事业单位所委托的军工国防涉密科研项目,该类项目需在合同中明确标明涉军研究内容和保密工作要求条款。
以上项目第1-4类为纵向项目,对于我校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参与的纵向项目,下浮一档(最低至4类)进行项目业绩点计算。
二、业绩计算标准
军工纵向项目业绩点=每万元科研工作量业绩点×(到校经费-外拨合作经费)+每项高水平项目立项业绩点。
军工横向项目业绩点=每万元科研工作量业绩点×(到校经费-对方设备费)。
表1 每万元科研工作量业绩点
1类项目 |
2类项目 |
3类项目 |
4类项目 |
5类项目 |
70 |
70 |
65 |
40 |
20 |
立项业绩对以安徽工业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本校人员为第一承担人的军工项目给予相应的业绩点。只有立项没有到校经费的项目不予立项业绩计算。
表2 每项高水平军工项目立项业绩点
1类项目 |
2类项目 |
3类项目 |
2000 |
250 |
125 |
单个军工项目业绩点计算总和(含表1每万元科研工作量业绩点与表2每项高水平军工项目立项业绩点)不得超过上限,具体如表3所示。
表3 每项高水平军工项目业绩点上限
1类项目 |
2类项目 |
3类项目 |
4类项目 |
25000 |
15000 |
5000 |
1500 |
三、附则
1. 2021年立项的军工项目按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由校教学科研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优青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