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2019〕10号
各学院,行政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教育厅最新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对安徽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经2019年6月28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安徽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安徽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办法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注重学生一贯表现,进一步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管理,使得推免生的推荐选拔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此项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学校成立以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研究生院(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团委、创新教育学院、科研处、武装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体育部和纪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校推免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学校推免生遴选和申诉工作。教务处负责审核申请推荐学生的课程学习和成绩排名等情况;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学生的评奖评优获奖情况以及就业信息管理,不得推荐已录取的“推免生”参加就业;创新教育学院负责审核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等活动中获奖情况和专利情况;团委负责审核“挑战杯”竞赛、见义勇为、志愿者服务、艺术类竞赛等情况;科研处负责审核论文发表等情况;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审核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武装部负责审核退役士兵情况;体育部负责审核体育类竞赛情况;纪委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学校推免生的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部),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推免生”工作,负责“推免生”信息和材料的上报、复试安排等工作,负责统一保存本校的推免生遴选评审和招生复试等资料。
(二)各学院成立由5或7人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3-5人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督察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师代表、相关行政工作人员(含分管教学、学生工作和研究生科研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科研秘书和毕业班辅导员)等相应人员参加组成。学院遴选和督察工作小组在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生面试答辩选拔工作方案和程序并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本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本学院遴选过程中学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推免生遴选和督察工作小组和遴选办法同时报学校领导小组备案。
(三)各学院分专业或按一级学科成立候选人面试、创新特长的审核答辩工作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具体工作规范按《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要求进行),负责推免生候选人的面试答辩工作。对创新特长的审核时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候选人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每个面试答辩小组设教师秘书1名。
整个推免生遴选过程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三、申请选拔对象
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
四、名额分配
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当年度推荐推免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各学院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以及硕士学位点分布及导师数量等情况,确定各学院推免生的具体推荐名额,并委托研究生院下达至各学院。
五、推荐候选人遴选条件
(一)基本学业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本科期间一贯表现良好,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综合素质较好,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和不诚信行为。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报考六级要求分数(艺术设计类学科此项不作硬性要求,通过国家级要求的优先。外语类学科由学科所在学院单独确定并报学校备案)。
5.以专业为单位,在已完成本科前三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名列专业排名前25% ,且无不及格记录的学生中,由高到低进行推荐。
(二)创新特长评定条件
1.在满足(一)基本学业中的1、2、3、4条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申请书须附相关材料),其已完成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30%,且无不及格记录:
(1)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或单项竞赛中获奖(团队取前3名)(以创新教育学院认定的竞赛项目为准,下同);
(2)在三类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第1作者);
(3)获得排名第一的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及以上;
(4)在国家级以上体育赛事中获得奖牌的(全运会、大运会、锦标赛,下同);
(5)获得艺术类国家级以上比赛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
2.满足(一)基本学业条件中的1、2、3、4条,同时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在挑战杯系列科技竞赛中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团队取前3名)或单科性科技竞赛中获得过国际级奖励(团队取前3名)或排名第一的已授权发明专利1项者,其已完成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35%,且无不及格记录(申请书须附相关材料)。
3.对于高水平运动员学生,满足(一)基本学业条件中的1、2、3、4条,同时在校期间获得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省级以上奖励者,且已完成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40%,且无不及格记录(申请书须附相关材料)。
4.对于在校期间曾参军入伍服过兵役的退役士兵,到国际组织实习,获得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和省大学生年度人物以及省级及以上优秀标兵、省十佳大学生等荣誉称号,在省级媒体公开报道其见义勇为、弘扬正义行为和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如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国家级先进个人和集体(前六名)、全国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国奖(集体取前六名)、安徽省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等)等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满足(一)基本学业条件中的1、2、3、4条,且已完成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45%且无不及格记录(申请书须附相关材料)。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满足(一)基本学业条件中的1、2、3、4条,同时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在挑战杯系列科技竞赛中获得过国家级一等及以上奖励(团队取前2名)或排名第一的已授权发明专利2项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及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可直接参加综合面试。
(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条件
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的在已完成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45%,且无不及格记录。具体遴选办法由团委牵头另行通知。
六、遴选工作程序
推免生的遴选分为三个阶段:候选人推荐选拔阶段、候选人面试考核阶段和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定推免生阶段。
(一)候选人推荐选拔
各学院根据本文件的要求,按照学校下达至学院推免生名额的1.2-3.0倍确定候选人数,组织学生自愿申报。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拟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学生,须填写《安徽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到所在学院报名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专业名次、本科阶段前三年必修课成绩及全国英语四(六)级成绩、发表论文和各类获奖情况等材料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并在学院内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期3天,同时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在推荐遴选候选人时,若有申请候选人满足“五、(二)创新特长评定条件”但仅有1门重学或补考课程(必须是无作弊和违纪,以第一次考试成绩统计)的,经学院遴选小组审核考察该生的科研和专业能力(必须有提前进入相
(二)候选人综合面试答辩考核
各学院按照推免生面试选拔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时间节点的要求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具体面试选拔办法(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等情况制定并公布)分专业或按一级学科组织实施综合面试工作,对候选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做出评判。面试环节应考虑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所获得的成绩情况。对创新特长加分部分应有面试评审环节。
推免生面试选拔工作的基本内容要求为:外语口语交流能力(10分);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90分),合计100分。每个候选人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如有创新特长加分的可适当延长时间对其创新特长方面的工作进行答辩审核,答辩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加分。
面试答辩小组成员必须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做到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对每个候选人独立评分。
为加强面试和对创新特长的审核工作的管理,面试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秘书对面试答辩情况进行记录。面试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面试答辩结束后,面试答辩记录材料需当场上交秘书整理,并经组长确认签字后交学院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交研究生院保存备查。
(三)拟定推免生的确定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候选人学业基本情况、创新特长情况以及面试答辩工作小组提供的综合面试情况等遴选确定本学院的拟定推免生名单(与学校分配名额等同),并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 (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综合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学习成绩以教务处统一审核的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第一次考试且无不及格成绩平均学分绩算法为准)
综合成绩= 学习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创新特长加分(创新特长加分最高限制8分以内)
(四)创新特长奖励加分规则和注意事项如下
1.创新特长奖励分为竞赛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类、知识产权类、论文类和其它荣誉类等共五类,各类奖励加分如下:
(1)竞赛类
(ⅰ)学生获得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竞赛(不含“挑战杯”和“互联网+”)或某单项奖励积分表
获奖等级
|
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二等奖以上1项
|
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或某单项一等奖1项
|
获得省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二等奖1项
|
获得省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三等奖1项
|
|
项目类别及分值
|
A
|
6
|
4
|
3
|
2
|
B
|
5
|
3
|
2
|
1
|
|
C
|
3
|
2
|
1
|
0.5
|
(ⅱ)学生获“挑战杯”和“互联网+”竞赛奖励积分表
获奖等级
|
获得挑战杯省级竞赛特等奖及以上者
|
获得挑战杯省级竞赛一等奖者
|
获得挑战杯省级竞赛二等奖者
|
获得挑战杯省级竞赛三等奖者
|
|
排名得分情况
|
排名1
|
6
|
5
|
4
|
3
|
排名2
|
5.4
|
4.5
|
3.6
|
2.7
|
|
排名3
|
4.8
|
4
|
3.2
|
2.4
|
|
排名4
|
4.2
|
3.5
|
2.8
|
2.1
|
|
排名5
|
3.6
|
3
|
2.4
|
1.8
|
|
排名6
|
3
|
2.5
|
2
|
1.5
|
(ⅲ)学生获得体育、艺术类竞赛或创新项目奖励积分表:
项目名称
|
类别
|
主办单位
|
分值
|
全国学生运动会前3名1项
|
A
|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
6
|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一等奖以上1项
|
教育部
|
||
全国学生运动会第4名1项
|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
4
|
|
安徽省运动会高校部比赛第1名1项
|
安徽省政府
|
||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二等奖以上1项
|
教育部
|
||
全国学生运动会第5名1项
|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
3
|
|
安徽省运动会高校部比赛第2名1项
|
安徽省政府
|
||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三等奖以上1项
|
教育部
|
||
全国学生运动会第6名1项
|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
2
|
|
安徽省运动会高校部比赛第3名1项
|
安徽省政府
|
||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三等奖以上1项
|
教育部
|
||
A类项目低于上述等级获奖的
|
1
|
||
安徽美术大展•艺术设计展一等奖及以上
|
B
|
安徽省文化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美术家协会
|
3
|
各类大学生体育比赛第2名及以上1项
|
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
|
||
各类大学生体育比赛第2名及以上1项
|
安徽省教育厅单独或联合省直有关部门
|
||
各类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一等奖及以上
|
安徽省教育厅单独或联合省直有关部门
|
||
安徽省高校武术锦标赛第2名及以上
|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高等院校教师教育合作委员会
|
||
全国高校钢琴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
安徽美术大展•艺术设计展二等奖
|
安徽省文化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美术家协会
|
2
|
|
各类大学生体育比赛3、4名
|
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
|
||
各类大学生体育比赛3、4名
|
安徽省教育厅单独或联合省直有关部门
|
||
各类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二等奖
|
安徽省教育厅单独或联合省直有关部门
|
||
安徽省高校武术锦标赛3、4名
|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高等院校教师教育合作委员会
|
||
全国高校钢琴大赛二等奖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
安徽美术大展•艺术设计展三等奖
|
安徽省文化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美术家协会
|
1
|
|
各类大学生体育比赛5、6名
|
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
|
||
各类大学生体育比赛5、6名
|
安徽省教育厅单独或联合省直有关部门
|
||
各类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三等奖
|
安徽省教育厅单独或联合省直有关部门
|
||
安徽省高校武术锦标赛5、6名
|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高等院校教师教育合作委员会
|
||
全国高校钢琴大赛三等奖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注:
Ⅰ.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表中A和B类别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工作安排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20号)中发布的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2019年版,以后按当年或最新版本)执行, C类为除A和B类以外的其它竞赛类别项目。国际级学科竞赛的等级和项目队员排序由创新教育学院等职能部门组织专家组会议评定。
Ⅱ.创新创业竞赛项目未经过选拔环节,直接参加各级比赛的,按照“降级提类”办法积分。如全国性C类比赛,未经省级选拔环节直接参赛并获得一等奖,按照省级B类一等奖标准给予积分;
Ⅲ.团队参赛(不含“挑战杯”和“互联网+”)只按前5名计算,积分为:排名1的按等级100%积分计算,排名2的按等级80%积分计算,排名3的按等级60%积分计算.排名4、5按50%计分计算。对体育、艺术类竞赛团体赛所有参赛队员按照对应等级分值同样记分;
Ⅳ.挑战杯和其它创新创业竞赛团队排名分别由团委和创新教育学院提出认定办法,并组织认定。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的真实性由创新教育学院负责审定。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类奖励积分表: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
|
1.5
|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
|
0.5
|
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以立项文件为准,更换负责人者不予奖励积分。
(3)知识产权类
种类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
|
软件著作权
|
外观设计
|
积分
|
6
|
2
|
0.5
|
0.5
|
(4)论文类
论文级别及要求
|
分值
|
以第一作者在一类(按我校分类认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
6
|
以第一作者在二类(按我校分类认定)发表学术论文1篇
|
4
|
以第一作者在三类(按我校分类认定)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
2
|
(5)其它荣誉类
名称及要求
|
分值
|
见义勇为,弘扬正义行为(以省级媒体公开报道材料为准)
|
6
|
在校期间曾参军入伍服兵役且荣立1次三等功及以上的
|
|
全国优秀个人
|
5
|
在校期间曾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到国际组织实习等
|
4
|
省级优秀个人、省大学生年度人物、省十佳大学生
|
3
|
取得我校“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暑期夏令营活动”优秀营员者且同时具有多名(至少2名以上)硕士生导
|
2
|
注:在校期间曾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出示应征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军人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如获得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国家级先进个人和集体(前六名)、全国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国奖(集体取前六名)、安徽省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等)由校团委负责鉴定并提前进行公示,公示无疑后方可加分。国际组织实习的,出示教育部等国家机构相关证明。
2.同一类奖励只记最高级别奖励积分1项(如发表多篇论文,积分时只记分值最高的一篇),不同类别成果奖励积分可以累加。
3.成果认定有关说明:
(1)所涉及的成绩均以安工大为第一归口单位且在读期间获得;
(2)成果以实际取得的成果为准,录用通知和处于公示阶段的成果不予认可。鉴于论文投稿、录用到发表的周期较长,对于已录用(尚未见纸质刊物)且进入网络公众传播渠道(如在期刊网站上公布该论文的预印版、录用版等信息,且论文能够全文链接,包括标题、摘要、全文、注释等信息,外刊论文应有DOI号且为全文)的论文可作认定。
(3)积分成果若为多人完成,只对第一成果拥有人进行加分(竞赛类除外);
(4)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七、学校审定并上传推免生信息
研究生院对经学院遴选选拔上报的通过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定推免生名单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按国家下达的指标遴选出的推免生信息上传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以及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八、推免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九、推免生资格的取消
对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申请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不诚信行为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
3.毕业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十、推免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1.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各学院均应在学校大原则的基础上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以及相关的操作办法(对学生知识产权成果和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获奖应组成专家组单独作为面试环节认定,并根据其与所学专业的相关度评定成绩),并提前公布。
3.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成员若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应主动回避。有亲属参加遴选的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遴选和录取的全过程。
4. 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由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相关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电话:0555-2311612(研究生院)、2311499(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yjsb@ahut.edu.cn;jwbgs@ahut.edu.cn(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它
1.应届本科毕业生一旦申报并录取为推免研究生,其就业状态为升学,学校原则上不再发放就业协议书。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毕业当年必须入学(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除外)。
2.本办法自
3.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推免遴选领导小组委托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实验原始记录管理办法》和《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投稿作者签名留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