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2021〕83号
各院(部)、行政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的管理工作,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安徽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
2021年9月22日
安徽工业大学硕博连读
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已完成硕士研究生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一、选拔原则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中,应注重选拔的科学性,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同时,应注重选拔程序的合法性,保证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1.“硕博连读”博士招生选拔方式是博士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学校和学院分级管理,以学院为主体进行考核选拔。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硕博连读”基本原则和工作办法,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
3.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硕博连读”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硕博连读”招生工作。
三、实施范围
我校一级学科博士点均可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二级学科博士点依据当年的博士生招生简章确定招生方式。
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应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
四、考核要求
硕博连读招生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和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统一招生入学考试。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修完全部规定的硕士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成绩达到优良,具备较好的应用外语进行学术研究和交流的能力;
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综合素质高,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需经其硕士生导师和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同意;
需要提供至少两名所申请博士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工作流程及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须在学校博士招生简章规定报名时间内,向招生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安徽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
两位专家推荐书(专家密封);
学术成果原件(如论文、专利、获奖或其他成果)或证明文件;
身份证复印件;
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硕士阶段导师同意推荐和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的书面材料。
(二)选拔流程
1. 学院初审
由拟招收硕博连读的学科所在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及其相关证明材料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后,学院将名单报送研招办备案,附件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综合考核
(1)各招生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要制定出具体的“硕博连读”招生实施细则,重点体现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外语能力的考察,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以招生学院为单位组建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专家组,根据实施细则组织对资格审核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理论、外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笔试(包括开卷或者闭卷形式)、综合面试(包括研究计划、PPT汇报等)、实验操作等方式。
具体方式组合由招生学院制定,其中综合面试为必须环节。如有笔试环节,则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保密规定。
(4)考核专家组进行集体评议,确定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提出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拟录取结果负责。
(三)录取与公示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结果进行统一审核,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 拟录取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体检参照常规招生办法办理,心理素质及能力测试参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3.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 公示无异议后,将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教育部,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5.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提前攻博资格。
七、其他
1. 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院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各学院“硕博连读”具体实施细则(学院可对“硕博连读”选拔方式中的有关申请条件提出更高标准),并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正。
2. 学校及学院在公布招生信息的同时,应向申请者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进行及时调查处理。
3.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要求按照博士培养有关实施细则执行。
4. 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硕士阶段、博士阶段分别按照硕士录取类别、博士录取类别缴纳培养经费和享受有关待遇。
5. 学校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入学后四个学期内需完成中期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或者在培养过程中经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在办理有关手续后,转成硕士研究生学籍,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6. 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参照学校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执行。学校不再向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安徽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办〔2016〕5号)同时废止。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