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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新闻宣传成果认定和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5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安工大党〔202416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安徽工业大学新闻宣传成果认定和评选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 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安徽工业大学 年度优秀新媒体平台推荐表

3.安徽工业大学 年度优秀通讯员推荐表

4.安徽工业大学 年度优秀学生记者推荐表

5.安徽工业大学 年度“好案例”“好作品”推荐表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41127


安徽工业大学新闻宣传成果认定和评选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调动全校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新闻宣传工作水平,鼓励多出高质量、有影响、受欢迎的新闻作品,不断提升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学校国内知名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依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安徽工业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新闻宣传成果认定

第二条 各单位通讯员、教职工、学生撰写的,在学校新闻网、官方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以及校外各级各类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录用的新闻作品均认定为该单位宣传成果。在校外内部刊物上刊发的新闻稿件,不计入宣传成果。

第三条 各单位校内宣传成果,以党委宣传部统计认定的为准,每半年度统计公布。校外宣传成果由各单位自行统计,每年12月底前进行申报,由党委宣传部审核认定,如不申报登记,视为自动放弃。

第四条 由党委宣传部独立采写或邀请媒体来校采访报道的,虽涉及相关单位的新闻,但不计入该单位。由党委宣传部与单位联合采写,相关单位积极配合采访并提供文字、图片等素材的,计入该单位。

第五条 单位主动策划活动、邀请媒体记者来校采访,署名为媒体记者的宣传成果计入该单位。媒体记者主动联系采访,被采访单位主动配合采访的宣传成果计入该单位。

第六条 与各单位有业务关系的上级部门专题网站发表的新闻稿件(如:安徽教育网、安徽共青团等网站的下属网站),不计入宣传成果。

第二章  新闻宣传评优细则

第七条 学校成立新闻宣传成果评审小组,依据《安徽工业大学新闻宣传积分办法》量化积分,对本年度新闻宣传成果进行评审,对优秀单位、平台、个人、作品给予表彰。

第八条 评选范围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二)优秀新媒体平台

学校或校内各单位以学校官方名义注册认证,经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的校内新媒体平台。

(三)优秀通讯员

各部门各单位教职工通讯员。

(四)优秀学生记者

新媒体联盟成员单位正式注册的学生记者。

(五)“好案例”“好作品”

校内各单位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实践的工作案例;校内各单位及师生个人在校内外媒体平台上公开发表的新闻作品。

第九条 评选办法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根据单位年度新闻宣传工作量化积分,分为机关部门与直属单位一类、教学单位一类排序,评选产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4个,给予表彰。其中教学单位原则上不少于6个。

(二)优秀新媒体平台

根据新媒体平台宗旨导向、管理规范、发展定位、运营成效等情况,评选产生优秀新媒体平台若干个,给予表彰。

(三)优秀通讯员

根据教职工个人年度新闻宣传工作量化积分排序情况,评选产生优秀通讯员10名,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4个,给予表彰。

(四)优秀学生记者

根据学生记者工作情况,评选产生优秀学生记者若干名,报党委宣传部审定,给予表彰。

(五)“好案例”“好作品”

根据案例、作品的舆论导向、表达规范、形式新颖、传播效果等情况,评选产生“好案例”“好作品”若干个,给予表彰。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新闻宣传成果认定和奖励办法〉的通知》(办〔20174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安徽工业大学 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新闻宣传工作精品案例

(限申报3个影响力突出的案例)

案例一

作 者

发布平台及链接

案例二

作 者

发布平台及链接

案例三

作 者

发布平台及链接

本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概述:

(包括内容生产、融媒体平台建设、对外宣传等方面的重点工作、特色成效,1000字左右)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评审小组评审意见:

 

 

 

(盖章)

 

注:校外新闻媒体报道等支撑材料另附页。纸质媒体刊发的新闻,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电视、广播等媒体播发的新闻,应提供录相或录音;网络新闻应提供网址并打印。

附件2

安徽工业大学 年度优秀新媒体平台推荐表

主办单位

账号名称

类别

(微信公众号 微博 视频号 QQ平台 抖音

是否

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

是否以

官方名义

注册认证

本年度

内容发布

及关注情况

全年发布内容总量

 

日均阅读量(约数)

关注量

粉丝互动

频率

(可填写高、中、低)

年度运营情况综述:(500字左右)

 

 

 

 

 

 

 

 

所在部门(学院)意见:

 

 

 

 

 

(盖章)

评审小组评审意见:

 

 

(盖章)

 

 

 

 

 

 

 

 

 

 

 

附件3

安徽工业大学 年度优秀通讯员推荐表

所在部门

(学院)

姓 名

职 务

主要工作

新闻报道 £

新闻摄影 £

新媒体宣传£

联系方式

主要事迹和作品:(作品列出题目、发表媒体及时间即可)

所在部门(学院)意见:

 

(盖章)  

评审小组评审意见:

 

 

 

(盖章)

附件4

安徽工业大学 年度优秀学生记者推荐表

姓   名

联系方式

单   位

年级专业

主要事迹和作品:(作品列出题目、发表媒体及时间即可)

所在学院意见:

(盖章)

评审小组评审意见:

 

 

(盖章)

 

附件5

安徽工业大学 年度“好案例”“好作品”推荐表

作者姓名

所在单位

作品题目

作品类型

发表媒体

(作品须注明发表媒体名称、日期、链接)

内容

简介

 

所在单位

意见

 

 

(盖章)

 

党委宣传部意见

 

 

(盖章)

 
 
 

上一条:关于印发《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对干部鼓励激励和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