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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校办公室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6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办〔20157

 

各科室:

为加强学校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办”)公务车辆管理,保障校领导公务用车,特作如下规定。

一、车辆管理

1.校办负责学校党政领导公务车辆的统一管理,确保领导公务用车需要。

2.校办综合科负责日常车辆调度、使用监管和驾驶员安全教育,建立机动车辆档案(车型、车号、驾驶员、购买日期、现状等)。

3.校办设立小车组,隶属综合科管理,确定一名驾驶员担任小车组组长履行以下职责:

1)统一办理车辆的维修、年检、路桥费(ETC)、保险等事宜;

2)帮助驾驶员及时发现车辆故障,参与车辆维修(保养)鉴定,负责与定点维修企业洽谈拟定维修(保养)费用;

3)按月汇总全体驾驶员出差、加班情况,按季度汇总车辆维修(保养)相关资料报综合科处理

4)协助综合科开展车辆调度和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教育。

4.校办公务车辆管理遵循勤俭节约原则,努力控制公务车使用和管理经费支出。

二、车辆调度

1.车辆调度要视工作轻重缓急安排,确保校领导公务用车。退休老领导代表学校履行公务活动需用车的,亦由校办统筹安排。

2.校办管理的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对二级单位(部门)提供用车服务。单位(部门)因紧急或重大公务活动要用车的,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由校办协调安排,并按实际用车里程核收费用。

3.一般情况下,校领导用车均由校办统筹安排。特殊情况下,校领导直接通知驾驶员用车的,驾驶员要及时向综合科报告行车动态。

三、车辆使用与维修

1.驾驶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用车前,要精心检查车况,及时发现和清理故障;用车过程中,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乘车人员驾驶。

2.除因公外出,非工作时间车辆一律在校内固定地点停放,驾驶员不得将车带回家中。遇有节假日,须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实行车辆封存,钥匙交综合科保管,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用车。

3.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将车辆在外停放,或私自用车以及将车辆交由他人使用,造成车辆被盗、损坏等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驾驶员在公务用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要求。对违反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相应的处理。

  5.校办公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与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协议。一般性维修,由驾驶员填写《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经小车组组长鉴定并与修理厂会商拟定费用预算,报校办综合科审核、校办主任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车辆大修须提前编制计划,由校办主任报请相关领导批准实施。

  

附件:1.驾驶员岗位职责

      2.汽车定点维修(保养)协议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201531

 

 

附件1

驾驶员岗位职责

 

1.牢固树立服务学校大局的思想,随时保证校领导用车,努力做到服务热情、主动、周到。

2.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学校关于车辆管理的规定,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车辆驾驶、维修技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行车。严禁酒后开车。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有事请假。增强时间观念,按时出车。

4.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使车况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车安全。

5.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领导交谈的工作问题,做到不说、不问、不传播。

6.厉行节约,自觉控制车辆维修(保养)成本,及时清理维修(保养)费用,不出现虚报、多报维保费用及其它损公肥私行为。

7.不私自用车,不将车辆交给乘车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驾驶。

8.工作中遇交通事故,要及时与办公室、车管部门联系处理,隐瞒不报责任自负。

9.积极完成校领导及校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附件2

汽车定点维修(保养)协议

 

甲方: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乙方:马鞍山市韬韵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单位车辆交由乙方维修(保养)(以下简称“维保”),乙方实行24小时施救服务。甲方车辆若因行驶中故障,乙方须到现场检修或施救回厂进行修理。马鞍山地区免费施救,区外施救收取成本费。施救电话:0555-21011311380555578813955567717

二、甲方车辆送交乙方维保时,须出具《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乙方须按甲方所报维保项目进行维保。维保过程中,若更改或超越已报批维保项目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乙方承修的车辆质量标准按国家GB/T18344-2001标准执行,并实施保修。国家标准保修期:大修10000公里3个月;二级维护:1500公里10天。乙方优惠标准保修期为:大修40000公里24个月;二级维护:5000公里3个月。

四、乙方按甲方报修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执行维修工期标准:全车大修10天;发动机大修4天;底盘大修3天;车身大修(含烤漆)4天;一级维护1天;二级维护2天。

凡经乙方维修的车辆,若因装配质量、配件质量等原因造成返工,乙方将免费给予更换或维修;不能一次性达到检测标准的,复检费由乙方承担;因配件质量或维修技术等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在检修过程中,乙方加强管理,严格把关,降低成本,堵塞漏洞。若发现虚报、多报维保费用及损公肥私行为,甲方可拒付维保费用,并有权终止合同。

六、乙方为甲方维保车辆建立完整的维保档案,负责保管相关维保手续。

七、乙方代办甲方车辆年审和缓审有关手续。年审车辆第一次调试费、检测费及其它应交的规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第二次检测费由乙方承担,至检测合格为止。乙方负责办理年审鉴证的相关手续。

八、车辆承修竣工,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在结算清单上签字为结算依据。

九、收费标准:工时费5/工时,材料管理费按10%收取。

十、维保费用原则上每月或季度结算一次,甲方在收到修理费用结算清单和正式增值税发票后,三十日之内将费用汇到乙方帐户。(乙方开户行:徽商银行马鞍山新银支行;账号:1560 4010 2100 0214 468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争议时,由市行业管理办公室仲裁。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壹年。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

车牌号

 

驾驶员姓名

 

公里数

 

送修人

 

送修时间

 

承修方

 

故障描述(送修人填写)

 

 

 

拟维修(保养)项目

费用预算

材料费

工时费

 

 

 

 

 

 

 

 

 

 

 

 

 

 

 

 

 

 

 

 

 

 

 

 

各项费用合计

 

预计维修时长

 

承修方负责人签名:

小车班组长鉴定意见

 

 

签名:

     

综合科意见

 

 

签名:

              

主任审批

 

 

                                   签名:

                                              

注:承修方应根据表格中所列项目进行维修。车辆维保出厂后,送修人将此表与维修结算单一并送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办理报销转款手续。

 
 
 

上一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干部听课制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和《安徽工业大学来信来访办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