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2009〕35号
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行政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直属高校、中专学校和事业单位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计〔2009〕28号)要求,我校制定了《安徽工业大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安徽工业大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教育厅教计〔2009〕28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我校工程建设管理和从政行为,做到学校建设管理各环节依法、依规进行,推进学校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以“建学校满意、师生满意、对历史负责校舍”为要求,坚持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地位,统筹协调,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专项治理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着力查找与解决学校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或突出问题,有效防范领导干部和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人员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地运行,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整体推进,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施治理方案、解决薄弱问题、完善机制制度、促进科学发展”。以2008年以来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及在建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我校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在决策、规划、立项、设计、招标、投资、施工以及相关部门职能管理、协调配合、监督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切实进行整改,提升管理效能,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专项治理任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规范工程项目决策行为
工作重点:检查有无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决策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关键环节:项目决策是否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校园总体规划要求,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科学民主,是否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是否按照有关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项目立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擅自简化程序等现象;是否依法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节能评估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规定的建设手续等。
(二)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
工作重点:检查有无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关键环节: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是否存在通过肢解工程、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招标文件编制是否严谨;招标、评标过程是否公平、公正、公开;对投诉举报和发现的问题是否认真调查、是否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等。
(三)规范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管
工作重点:检查有无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薄弱、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
关键环节: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定进行实施和管理;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工程设计的变更是否进行了科学论证、按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是否存在施工、监理单位中标后转包或违法分包现象;对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场履约监管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分部分项验收及消防、环保等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四)规范工程项目投资管理
工作重点:检查有无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问题,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关键环节: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通过虚假签证和变更设计虚增工程量问题;是否存在不按计划、合同、进度付款或扣压现象;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现象;是否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导致项目投资超概算; 是否实施决算“三审”等。
(五)规范工程项目内部职能管理行为
工作重点:检查校内各参建管理部门相应职责是否全面落实到位,内部运行机制是否畅通, 检查有无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介绍施工队伍、推销设备材料、欠支工程款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问题,杜绝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促进工程建设内部管理有序、有效、有力。
关键环节:参建管理部门相应职责与制度是否健全与完善;相互协调配合中还有哪些不适应规范管理、不适应法规要求、不适应建设效能的现象;是否建立健全重要工作会商会办制度;是否能正确、辩证地处理工程建设中质量、经济和工期关系,是否能正确处理工程建设中管理与服务关系。学校工程建设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方面是否存在漏洞,举报投诉网络是否健全;对发现的问题是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是否开展警示教育,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等。
四、总体安排和实施步骤
从2009年10月开始,至2011年年底基本结束,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从2009年10月开始至11月结束。主要任务是: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学校成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
2.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治理重点和关键环节、总体安排和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做好动员发动。学校召开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校园网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公开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排查问题阶段
从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底基本结束,主要任务是:
1.深入开展自查
以基建部门为主,校各参建管理部门要认真对照有关法规、制度,对2008年1月1日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拟建的、使用国有资金项目逐一进行自查清理,建立规范的项目台账。要紧扣本次治理的重点和关键环节认真进行自查,并针对自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有关情况于2010年2月初书面报告校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下旬办公室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审定。学校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于3月5日前报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强重点督查
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督查。对不认真自查的,要加强督导;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
(三)认真整改阶段
从2010年4月至2011年6月底基本结束,主要任务是:
1.及时纠正问题。针对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重点和自查排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我校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实施。
2.落实监管责任。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程建设因管理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以及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我校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制度的清理、完善和创新。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清理关于工程建设的规章制度,不适应的及时予以废止,不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的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4.形成整改报告。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形成校专项治理工作整改报告,于2011年6月5日前上报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巩固成果阶段
从2011年7月到2011年12月底基本结束,主要任务是:
1.认真进行总结。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进行总结,切实保证不留死角、不打折扣、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2.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中创造的好经验,及时把成熟的措施和办法转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学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2011年10月15日前上报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国家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要切实做好学校在建工程管理,二要依法办事,完善与改进建设管理环境,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相关部门要认真办。不断完善我校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落实目标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定期研究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三)注意统筹兼顾。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加快校园正常基本管理工作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管理秩序,提升管理效能与水平,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在建项目健康、安全有效开展;与推进政务公开相结合,利用校园网站全面及时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与大力加强部门工作作风建设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管理与服务中不适应学校、师生需求的突出问题,使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四)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工作实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动员部署、排查问题、认真整改、巩固成果四个阶段要求,分阶段有步骤地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校领导小组要进行重点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等问题。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加强部门自身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的检查,掌握工作进度,保证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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