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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28日 文章作者: 浏览:

校办〔200729

为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才强校战略为出发点,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建设本科教学团队和学科团队,努力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精良、水平较高、与学校发展目标要求相适应的教师队伍,实现“十一五”末教师队伍中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25%30%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以团队建设为导向,以学科建设为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具备教学科研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

2.着眼于加强师德教育,更新与拓展知识结构,提升教学科研能力,促进全校学科、团队的合理布局。

3.区分学科层次和人才层次,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在职为主,脱产为辅。

4.计划在先,个人申请,重在推荐,签约培养,合约管理。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培养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教学科研工作与队伍建设的协调,既要考虑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需要,也要考虑当前教学科研工作的安排。

三、培养对象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校敬业。

2.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加入教学团队或科研团队并已开展工作,已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及论文。

3.无擅自兼职兼薪行为。

4本校教龄两年以上。受聘教授职务的,原则上须在职不脱产培养。

(二)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申请博士学位的第123条的条件。

2.有突出的科研成果,有与学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团队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明确的研究方向。

四、培养方式及待遇

1.定向、委托培养攻读博士学位。非脱产期间,应承担学院安排的相应教学任务,参加学年度考核;在读期间,按职称享受国家工资,校内分配由学院决定;学费及相关费用等,由学院与个人分担。获得学位返校报到后,学校补贴学院2万元,学院根据学费等费用承担情况,给予补贴;学校兑现科研启动费3万元;住房予以逐步调整。

2.统招攻读博士学位。本人自愿毕业后回校工作,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向相关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办理《提前录用协议》,在读学位期间(按规定的学制或协商的时限),学校给予每月生活补贴1000元(已受聘副教授者1500元),补贴通过银行帐号支付。来校工作后兑现科研启动费3万元;安家费按当年录用博士政策办理,但须扣除在读期间的生活补贴;住房按当年录用博士政策办理。

3.申请自费攻读国外(境外)博士学位,参照“统招”方式办理。

4.申请从事国内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内,限工作站),在从事研究工作期间,须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参加学年度考核。所在学院必须以协议(报人事处备案)方式明确其从事研究期间必须完成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工资待遇等事项。此《协议》内容作为学校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书》的依据。

五、申请程序

1.根据经批准的计划,个人须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书》(见附件1),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申请人是否具备条件提出具体建议,院长核定。

2.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会议决定;特别紧急时,报校长决定并补报会议。

3.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凭相关材料)至人事处签订《协议书》(见附件234)并公证。

六、相关规定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培养工作,要制订符合学院需要的培养计划,要妥善处理好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与教学工作任务安排之间的关系,要定期联系并关心在学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2.在学教师要自觉履行相关协议中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若不能履行协议,必须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担保人要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未经规定程序申请或未经批准的,相关部门不得办理。

4.办理过程中,执行标准或方式等涉及变动的,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七、附则

1.本《办法》执行前已发生事项,按《协议》办理。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申请书

申请条件: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校敬业。

2.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加入教学团队或科研团队并已开展工作,已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及论文。

3.无擅自兼职兼薪行为。

4本校教龄两年以上。受聘教授职务的,原则上须在职不脱产培养。

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申请博士学位的第123条的条件。

2.有突出的科研成果,有与学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团队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明确的研究方向。

申请程序:

1.根据经批准的计划,个人须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书》,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申请人是否具备条件提出具体建议,院长核定。

2.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会议决定;特别紧急时,报校长决定并补报会议。

3.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凭相关材料)至人事处签订《协议书》并公证。

申请理由:

1

2

3

申请培养方式:定向(委培)/非定向计划报考时间:年(当年度有效)

报考学校:报考专业:

申请人(签名):联系电话:

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建议(附会议记录):

经我院学术委员会日会议审查,认为同志符合申请条件,建议学院予以定向(委托)培养/非定向培养。学术委员会委员签名:

委员1委员2委员3委员4

委员5委员6委员7委员8

主任委员:

院长意见:

院长(签名、公章):

附件2

在职教师定向(委培)攻读博士学位协议书

经协商,甲方(安徽工业大学)、乙方(进修者本人)、丙方(进修者所在单位)就乙方以方式攻读博士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乙方申请并经丙方同意,甲方批准乙方自月起以方式攻读学校专业博士学位,按在职职工身份,办理其培养手续(学费、往返路费等由丙方和乙方分担);

二、乙方在读期间,由丙方按在职教师对其进行管理(参加学年度考核等),脱产及非脱产学习期间须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

三、乙方获得学位前(自月起),国家工资由甲方按其受聘职称支付,校内分配由丙方决定;应返校全时工作而没有按期返校工作,甲方即停发乙方工资等一切待遇;

四、乙方自获得学位之月起的服务期为5年,违约时须追究其违约责任(总额5万元,每服务1年减免违约责任20%);

五、乙方获得学位返校报到后,甲方兑现科研启动费3万元,住房予以逐步调整;乙方若不能履行协议内容,须加倍退还在读脱产期间甲方支付的工资、奖金等,交回甲方所分住房,并按甲方规定办理其调离手续;

六、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委托代表签字(公章):乙方签字:

丙方负责人签字(公章):

二○○

附件3

提前录用协议书

经协商,甲方(安徽工业大学)、乙方(进修者本人)、丙方(进修者原所在单位)、丁方(担保人)就乙方以非定向方式攻读博士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乙方申请并经丙方同意,甲方同意乙方自愿自月起至 月止以非定向方式攻读学校专业博士学位,乙方延期毕业须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攻读学位期间不享受甲方职工的一切待遇;

二、乙方毕业前须与甲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持《派遣证》来甲方报到工作。

三、甲方向乙方每月提供生活补贴人民币元,并转入其银行帐户;补贴期限自月起至月止;

四、乙方因单方面原因不能来甲方工作时,乙方同意加倍赔偿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补贴款(合计人民币元)。

五、乙方攻读学位期间,若承担丙方教学任务,由丙方支付课时酬金。

六、乙方攻读学位期间须与丙方保持联系;丙方须协助甲方督促乙方毕业后至甲方工作。

七、乙方自获得学位之月起的服务期为5年,乙方违约时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总额5万元,每服务1年减免违约责任20%)。

八、乙方毕业后来甲方工作,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工资补偿。甲方兑现乙方科研启动费3万元;乙方安家费按甲方当年录用博士政策办理,但须扣除乙方在读期间甲方支付的生活补贴;乙方住房按甲方当年录用博士政策办理;

九、乙方领取生活补贴后若不能按期来校工作,其连带责任由丁方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委托代表(签字、公章):乙方签字:

丙方负责人(签字、公章):丁方签字:

二○○

附件4

在职教师从事博士后研究协议书

经协商,甲方(安徽工业大学)、乙方(进修者本人)、丙方(进修者所在单位)就乙方以在职方式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乙方申请并经丙方同意,甲方批准乙方自月至月以在职方式进入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工作,乙方若要求延期,须经甲方和丙方同意;

二、乙方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乙方须承担丙方相应的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附丙方与乙方签订的协议),须参加学年度考核;

三、乙方的国家工资由甲方支付;

四、乙方逾期不能返校,甲方停发乙方的工资待遇及福利;

五、乙方研究结束后在甲方服务五年。若不能履行协议内容,甲方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委托代表签字(公章):乙方签字:

丙方负责人签字(公章):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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